【文匯網訊】據紅網報道,記者昨日從湖南郴州市紀委獲悉,7月6日,郴州市紀委、市監察局決定,並報該市市委、市政府同意,給予「失蹤局長」王昌宏行政開除處分。經該市監察局立案調查,王昌宏失蹤原因已經查實:為了逃債。據王自稱,他在玩失蹤期間曾給別人當保安、司機。
經查,王昌宏在擔任郴州市農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於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4月22日連續曠工146天,造成不良影響;同時,王還違反規定到冶煉廠、煤礦入股190萬元,其行為已構成違紀。在調查期間,王昌宏交代了自己的違紀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三條第(五)項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七)項、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給予王昌宏行政開除處分。此外,今年3月中旬,市直工委已經同意給予王昌宏黨內除名的處理。
王昌宏失蹤後,郴州市農機局多方尋找未果,只得於2月24日在當地媒體上刊登尋人公告。2月28日到29日,郴州市作風大整頓辦公室聯合新聞媒體分成5個小組對市直70多家機關單位進行了明察暗訪,王昌宏長期不正常上班的情況在市內各媒體進行了曝光,隨後引起全國眾多媒體關注。直到2012年4月22日郴州市紀委、監察局工作人員找到他,這才結束了他的「失蹤之旅」。
現年53歲的王昌宏原是郴州市農機局的「三把手」,負責農機推廣等工作,他分管的工作需要招商,因此常在外出差。如果不是2011年11月29日有人跑到農機局來找他,或許還要晚一些才能發現他的神秘失蹤。
在玩失蹤的146天裡,王昌宏到底去了哪裡、幹了什麼呢?據王昌宏交代,他是去年11月29日中午離開郴州去廣東的,離開前沒有向任何人說起,也沒有向單位領導和組織部門提出申請。當時他離開郴州主要有兩個原因,一個是經商辦企業不善;二是一些債主追債,他應付不過來。王昌宏稱,他直奔廣東佛山後,先是大病了一場,隨後給別人當過保安和司機。
受到處理後,王昌宏說:「這個事情對郴州造成了不好的影響,本來是一個國家公職人員的個人事件,或者是個人行為,卻對地方政府、幹部隊伍形象造成了損害,我感到非常內疚。」王昌宏表示,相關部門對他的任何處罰他都能夠接受。
據悉,王昌宏事件發生以後,郴州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聯合下發通知,加大力度清理整治不在崗國家公職人員。該市自4月初開展清理整治行動以來至5月中旬,共清理市縣區不在崗國家公職人員780人。
[亦官亦商]
自認為對經濟比較在行炒期貨曾3天虧掉80多萬元
據王昌宏交代,他認為自己曾在經濟管理部門和政策研究部門都供過職,並擔任過鄉鎮和街道「一把手」,對經濟工作比較在行。在朋友介紹下,他開始投資辦企業,過上了亦官亦商的生活。從2002年開始,王昌宏就從信用社貸款,在老家桂東投資了幾個水電站。此後幾年,他的投資越來越多,並逐漸向煤礦、冶煉等高產出行業轉移。入股辦礦和投資小水電給他帶來了一些收益,不過自認為對經濟比較在行的他沒有想到會栽倒在炒期貨上。他先是炒期貨小麥,後來又炒白糖和橡膠,損失慘重,曾經3天時間虧掉80多萬元。
為了還銀行利息以及繼續投資,王昌宏只得四處舉債,甚至到了拿房產作抵押的地步。一份「王昌宏資金借貸情況」表顯示,從資興、蘇仙、北湖、桂東等地的信用社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親戚、朋友、下屬甚至鄰居,都成了王昌宏借錢的對象,其中有一部分借貸月息高達5分。如雪球般越滾越大的債務以及債權人的步步緊逼,成了王昌宏玩失蹤的導火索。王昌宏說:「我借了100多萬元高利貸,利息已經接近本金的80%至90%。在還債還本還息過程中,高利貸放債的人糾集一些社會上的人追債,我確實沒有辦法應對。」
辦案人員檢查王昌宏辦公室的辦公電腦發現,裡面有方正期貨、金信期貨、安信期貨等,他都有賬戶。據瞭解,王昌宏炒期貨共虧損了400多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