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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8月3日01:15,倫敦奧運會場地自行車項目進行了女子團體競速賽決賽的較量,最終,由郭爽和宮金傑帶領的中國隊雖然在成績上超過了決賽對手德國隊,但由於被判違例,成績被取消,只能遺憾地獲得一塊銀牌。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倫敦8月3日報道,倫敦奧運會組委會3日發表一份《自行車委員會的決定》公報稱,任何隊伍都不能對裁判組的決定提起申訴,這就意味著中國自行車隊的申訴被駁回。同時中國隊由於2日比賽後有成員站到裁判台上被處以200瑞士法郎的罰款。
該公報稱:「對於頒獎典禮,為了尊重比賽和避免延時,所有的隊員必須穿著比賽服參加頒獎典禮。同時提醒所有參賽隊伍:首先,在比賽期間,隊內任何人員不得登上裁判台;其次,所有對於結果的問詢必須在賽後進行;第三,對於裁判組的最後判罰不接受申訴;第四,隊內任何成員不得站上發令台、過道、斜坡和柵欄。」
在對中國隊的處罰裡,公報稱,「對於比賽中的行為,對志願者、工作人員和官員的攻擊行為都將受到制裁。中國隊由於沒有尊重內場官員的指引(站到了裁判台上),罰款200瑞士法郎。」
在2日晚的場地自行車團體競速賽中,中國女隊在決賽戰勝德國隊的情況下,被判犯規,獲得銀牌。賽後,中國自行車隊向國際奧委會和國際自盟提起申訴。
倫敦奧運會自行車委員會由國際自行車聯盟(UCI)官員組成,負責賽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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