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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酒茅台過初審 被指變地攤貨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8-0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華夏時報報道,7月31日,在成都錦江賓館內,正舉行一場特殊的白酒金三角研討會,一個眾多知名酒企業參加的閉門會議,沒有邀請媒體參加,卻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

時間回溯到十天前,貴州茅台集團申請的「國酒茅台」商標獲得了主管部門初審通過,這個背景給白酒企業的閉門會議蒙上了一層神秘色彩。8月1日,據參加該會議的相關人士向記者介紹,五糧液、瀘州老窖、郎酒、水井坊等多家酒企都參加了這一會議,而如何對付茅台的搶注國酒商標成為了這次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國酒茅台」商標初審通過後,面臨3個月公示期,「國酒」商標之爭剛剛拉開帷幕。

未過審核先使用

「國酒茅台」商標初審的通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質疑。

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主辦的「中國商標網」上,記者查詢獲知,茅台集團於2010年6月9日申請「國酒茅台」商標,初審通過日期是2012年7月20日。公示期為3個月,2012年10月20日為異議申請截止日期。

事實上,早在2010年7月28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便出台規定,明確叫停國字頭商標審批。此前,從2001年起,茅台便開始申請「國酒茅台」商標,此前的9次申請均被駁回。

儘管「國酒茅台」商標註冊並未通過,但據記者瞭解,目前,茅台集團上下在對外宣傳上一直使用「國酒茅台」的名號,在遍佈全國的茅台專賣店也可以隨處看到「國酒茅台」的字體,甚至連茅台員工的手機彩鈴也包含「國酒茅台」的聲音。

記者查閱茅台集團的註冊資料顯示,其提出申請的「國酒茅台」商標有4個,註冊號分別為「8377467」、「8377491」、「8377511」、「8377533」,屬於註冊商標第33類,前兩個商標為漢字「國酒茅台」,後兩個商標為「國酒茅台」的圖文。

此次擔任「國酒茅台」申請工作代理公司的是北京恆華佳信商標代理有限公司。當記者試圖採訪這家商標代理公司時,其相關負責人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代理公司對茅台申請「國酒茅台」商標的事情非常低調。此外,茅台集團上下也是守口如瓶,包括茅台股份董秘樊寧屏和茅台集團宣傳部部長葉遠鳴在內都不願意對此事做出任何回應。

國家商標局公告稱,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對於三個月異議期內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也可以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異議申請。

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王科峰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雖然相關規定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徵」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但《標準》對之前已經成功申請註冊商標的企業無效,如國窖1573品牌依然可以使用。對於新申請的品牌,如果情況符合事實,也並不是完全不能申請「國」字頭商標的。

同行們群起反對

事實上,茅台搶注「國酒」商標事件在白酒行業已經引起眾怒。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闞秉華公開指出:「茅台申請註冊『國酒』,將影響到整個白酒行業,任何一個名酒企業都不會坐視不管。」

四川一知名酒企高層對記者稱,茅台能註冊「國酒」商標,他們也可以同樣進行註冊。如果茅台「國酒」商標最終獲批,那麼不久這個商標就會從高貴走向地攤,你會發現中國幾乎所有的中高端白酒都會掛上「國酒」的前綴。

成都一家商標公司人士稱,瀘州老窖已經委託他們就茅台「國酒」商標事件進行應對。

此外,五糧液一位人士也對記者稱,「國酒」應該是針對酒的品種而言的,相當於啤酒、紅酒、黃酒,白酒就是中國的「國酒」,追蹤到古代,那時的國酒其實是米酒。把「國酒」給予一個企業或者一個產品都是不恰當的。

目前,五糧液雖然尚未公開就茅台「國酒」商標發表聲明或提出意見,但是據該人士透露:「本著對消費者負責,對行業負責的態度,在茅台國酒商標3個月的公示期內,肯定會有意見的。」

五糧液公關部部長唐伯超對外表示,目前五糧液已召開了專題會議,將對茅台欲「加冕國酒」作出回應。

一直以來,在人們的心中,都認為茅台才是中國第一款國宴用酒,可一年前山西汾酒的董事長李秋喜對此說法就公開提出質疑。他稱在63年前的共和國第一國宴上所使用的是汾酒而不是茅台,作為御用國酒,汾酒當之無愧。

除了公開叫板的汾酒外,其他同行以「國」字開頭的高端白酒早已在市場鋪貨。1999年9月,瀘州老窖釀造的「國窖1573」酒面世。隨後的2004年底,山西汾酒集團強勢推出「國藏汾酒」系列。面對同行「國」字頭白酒不斷面世,五糧液也跟隨其後,2012年6月9日,五糧液首次推出了國字頭子品牌「國五液」,定位為「超高端」,就在同一個月,西鳳酒順勢推出「國典鳳香」大師級和泰斗級兩款戰略新品。

此次,國家工商局初審通過了茅台的「國酒」商標,同行相似商標將面臨什麼命運挑動著業內的敏感神經。

業內稱獲批可能性小

「『國酒』是對一個白酒群體的稱呼,不該被任何一個酒企獨佔,否則,對其他酒廠就不公平。」白酒營銷專家鐵犁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茅台申請註冊「國酒茅台」是企業行為,作為管理部門將考慮公平問題,加之目前現在多個酒企已對此事表達了質疑,即便通過了初審,但茅台加冕「國酒」的可能性極小。

對於茅台申請「國酒」商標的舉動,白酒營銷專家肖竹青認為,如果茅台被准予註冊國酒,那麼西鳳酒的國典鳳香、汾酒的國藏汾酒、瀘州老窖的國窖1573都不能用了,因為國家商標局不允許企業使用近似商標。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知名專家盛毅稱,茅台申報國酒是明知不能而為之的行為,其意圖非常明顯,那就是用「國酒」造成一種唯我獨尊的影響,打造一個「國酒」是茅台酒的假象,這一方面嚴重誤導消費者,另一方面嚴重傷害了其他白酒企業,危害了行業的健康發展。

「法律沒有變化,茅台此前的多次申請都沒通過,這次通過初審很令人費解。」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告訴記者,當「國酒」被註冊用在一家企業身上時,這個通用詞就代表了一個國家的酒,「國酒茅台」這種稱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這對其他企業來說是不公平的,它不應該被某一個酒廠獨佔,在其他眾多白酒的反對聲中茅台通過申請的可能性不大。

對於邱寶昌的觀點,王科峰也表示認同。他認為,「國酒」一詞,未經國家有關機構認定或認證,任何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不得自封,或者擅自使用,更不能作為商標註冊。除了法律和標準外,還應考慮同類企業間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權和消費者的知悉真情權等,防止擾亂市場秩序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可以預計的是,在「國酒茅台」商標公示期內,肯定遭到很多白酒企業的激烈反對,茅台能否如願以償仍是未知數。

      責任編輯:Stef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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