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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聲明回應對罪犯施以鞭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8-1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8月16日報道,新加坡外交部16日發表聲明說,美國國務院在2011年度人權報告中再次歪曲關於新加坡政策法規的事實和真相,報告表現出的雙重標準令人不安。

聲明說,新加坡一直以來施行的《內部安全法案》主要用於應對內部安全威脅,包括威脅公共秩序、威脅社會和諧穩定,以及顛覆和恐怖活動等。

《內部安全法案》允許在特定情況下對特定的人未經審判採取預防性拘留措施。美國國務院5月24日發表的年度「國別人權報告」批評新加坡近年來採用這一條例對付那些「所謂的恐怖分子」,指責新加坡對一些罪犯施以鞭刑。

新加坡外交部在聲明中回應說:「如果不是使用雙重標準,我們很難理解美國自身仍然保留關塔那摩監獄的前提下,卻對(新加坡的)內部安全條例無端指責。」

新加坡外交部說,關塔那摩監獄凌駕於美國法律體系之上,新加坡內部安全條例則對預防性拘留提供了合理的法律框架,制定了規則。

聲明同時痛批美國人權報告年復一年地歪曲事實真相。「看上去,美國國務院對真相並不感興趣。並且,依據他們的意識形態,他們對獲得事實結論的願望也不強烈。正因為這樣,整個報告難言客觀。」

聲明說:「新加坡政府並沒有說我們的體系是完美的,或者我們的體繫在其他國家同樣適用。我們的政府通過民主選舉和法治對公眾負責。我們將持續以公民的權益為準繩,以社會權利和義務的平衡發展為目標,改進我們的政策。」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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