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2011年發生在廣州的假軍車撞死4人案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記者23日從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一審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人方志江被控涉嫌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偽造武裝部隊標識罪。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10月30日凌晨2時許,方志江飲酒後駕駛懸掛偽造軍牌的小轎車,途經廣州黃埔大道隧道時,以每小時93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駛,碰撞到隧道內正在進行路面施工的被害人譚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楊某某,導致4人死亡。
肇事後,方志江棄車逃逸,2011年10月30日被抓獲歸案。提取的方志江血液樣本檢測結果顯示:靜脈血中檢出乙醇(酒精)成分,其含量為124.2mg/100ml。經交警部門認定,方志江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後從方志江處繳獲了偽造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車輛駕駛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證》各一本,偽造的「空N39114」車牌一副。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方志江的行為分別構成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偽造武裝部隊標識罪。
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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