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16日消息,入境事務處當天展開一連串的打擊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23名非法勞工及6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入境處發言人說,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開設或參與業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