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11月24日,第十屆中國改革論壇在深圳舉行。本屆論壇以「堅持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題,圍繞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財稅體制改革、綜合配套改革三個專題展開討論。共有13位嘉賓發言,為中國新一輪改革發展貢獻良策。
收入分配改革:
釋放需求潛力,加強頂層設計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遲福林指出,未來我國轉型與改革的動力在於釋放國內巨大的需求潛力,要把握城鎮發展的歷史機遇,需要把擴大消費特別是內需作為穩增長的戰略重點,加快推進消費主導的轉型與改革。
遲福林建議,要以消費拉動投資,形成投資轉型的動力,要盡快改革投資結構,優化投資資金來源,改變國有資本配置格局。此外,要盡快破題收入分配改革,加大國民收入分配結構的調整力度,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加快建立收入分配基礎制度,通過收入分配改革調整利益關係,解決利益矛盾、利益失衡問題。
國家發改委收入分配司副司長劉浩強調,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要加強頂層設計。他認為改革設計要做到五個方面:一是兼有方向性與具體的施行要求,二是要明確任務和相關的體制安排,三是應當符合市場經濟的通行規則,四是為一個上下互動的過程,五是要在實踐中不斷發展與探索。
「目前,我國經濟增長趨緩,面臨下行壓力。從某種意義上說,很可能已經到了收入分配不改革就不能繼續發展的階段。為此,只能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減輕稅負,縮小差距,樹立鼓勵實業,鼓勵創新,鼓勵勞動的利益分配導向,轉變增長方式,促進產業升級,實現科學發展。」
財稅體制改革:
中央、地方政府,劃清「事權」、「事責」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馬海濤認為,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係的理順,必須力圖實現「轉移支付後的財力和事責」相匹配、「財權和事權」相匹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不僅需要進一步劃清各自的「事權」,更應劃清各自的「事責」,「進一步明確中央落實的事務,中央委託地方政府落實事務,中央和地方共同落實事務和地方落實事務的區分。」
馬海濤建議,當前,應保持財政收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初次分配環節中,實現適度的集中,在轉移支付後的再分配格局中,地方政府擁有的財力佔有較大的份額。「未來財政體制的調整的基本原則是,首先確定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央財政的合意集中度,然後,按照公平和效率的原則將稅種加以劃分。」馬海濤說,當前的短期關鍵問題是應進一步調節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規模和結構,並提高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事前、事中和事後的管理效率。
綜合配套改革:
實現社保公平,限制政府行為
「過去10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說,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框架日益健全,城鎮居民養老、醫療等各項保障都有所加強,農村居民的各項保障也逐步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中。
鄭秉文指出,未來10年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應做好四項重點工作:一是調整退休年齡參數或改變制度結構,建立「真實積累制」或「名義積累制」,以提高制度財務可持續性。二是要解決好退休「雙軌制」和碎片化制度問題,真正實現社保制度的公平性。三是提高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現行15年的繳費年限還不到發達國家的一半,這會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四是要做好改革的頂層設計,包括債務缺口測算、個人賬戶做實試點、改革方向、改革進程、部位協調等。「如果沒有一個完整、精準度一攬子頂層設計,社保改革將出現許多反覆,甚至出現倒退,進而有可能引發社會問題。」鄭秉文說。
北京改革和發展研究會會長陳劍認為,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是健全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必須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民主化的改革方向,繼續加大改革力度,沿著完善市場經濟的改革道路前行,限制行政權力,走向法治的市場經濟,明確政府與市場邊界,嚴格限制政府行為,減少對微觀經濟的干預,推動民營經濟的發展,使其成為市場經濟的基礎和主體。
陳劍提出,應進一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充分發揮政府在一次分配中的作用,推進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加大戶籍制度改革,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此外,政府應當採取多種手段努力增加農民收入,加大對低收入群體的扶持力度,穩步提高職工工資收入,努力促進中小企業服務業發展,限制壟斷企業的發展,打擊腐敗,通過綜合配套措施改革,有效推進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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