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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市新豐鎮向社會人員借款的單據,上面標明為「重點工程借資」。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近期,江蘇、雲南、山東等多地出現縣鄉政府向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借資」事件。在帶有行政攤派融資的背後,是地方財政步入「貸款-城建-賣地-還貸-城建」的「怪圈」。
面對年息12%以上的高額利率,安徽一家縣級政府融資平台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我們別無選擇。」
為了獲得更多的土地出讓收入,很多地方掀起建新城、新區的熱潮,政府前期需投入大量配套設施,所需資金,一方面通過銀行貸款,銀行貸不到資金,面向社會融資成為不二選擇。
今年5月,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洋馬鎮政府公佈融資方案,鎮政府提供14.4%年息,向機關、事業單位所有幹部職工下派任務。
據《中國之聲》報道,為了達到融資目標,鎮政府規定所有單位班子成員全年獎金20%用於捆綁考核。在幹部職工的遊說發動下,一般群眾也可以借款給鎮政府。
射陽縣洋馬鎮有關人士稱,當地為發展工業招商引資,需不斷進行村鎮基礎建設,大部分資金靠鄉鎮自籌,沒錢就只能先「借」。
融資年息可達15%
阜寧縣針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下達融資任務,僅縣城管局一個單位被下派2500萬元任務,年利息500萬元
射陽縣向民間融資的方式不是孤案,今年9月,江蘇省大豐市新豐鎮也向內部職工傳達一項融資任務:正科級60萬元,副科級20萬元,普通職工5萬元,上不封頂。
「後來看任務難完成,正科級又漲到100萬元。」李勝利說,來遊說的鎮幹部稱,完不成任務就要被放假,什麼時候融到資什麼時候上班。
李勝利(化名)是江蘇省大豐市新豐鎮一家企業老闆。最近,他成為鎮上多名領導「爭搶」的香餑餑。他們遊說李勝利借錢給鎮政府,以充抵自己的融資任務。
10月20日,李勝利答應鎮上一主要領導,借資100萬元,年息23%。其中10萬元利息,年底就退給他,剩下的13萬元利息到期後與本金一起還清。
「比民間借貸有保障。」李勝利說,去年他借款給鎮政府,還款還算順利。由鎮財政擔保,利息也比銀行高幾倍。
類似情況在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等地也有發生。
今年1月,阜寧縣針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下達融資任務,僅阜寧縣城管局一個單位就被下派2500萬元任務,年息500萬元。
城管局將任務分解給局機關和下屬的各機構職工頭上。其中,局機關普通職工一人20萬元;下屬機構正職60萬元,副職20萬元,中層10萬元,普通職工最低2萬元。
11月18日,內部人士稱,阜寧縣對各局機關制訂的融資利息也不相同,城管局融資年息可達15%,而衛生系統的年息只有12%。「這與各單位使用資金的緊迫程度有關」。
阜寧縣城管局向內部職工融資從2009年開始,截至今年已是第三次。內部人士稱,局裡給職工一個縣財政的賬戶,直接向其匯款,拿匯款單據再到局財務科開收據。
記者獲得一份今年1月份開具的收據上寫著:「借資款」、「月息1.5%」。據介紹,這筆20多萬元的借款期限為一年,換算成年息為18%,到期後可獲得4萬多元利息。
2009年,財政部緊急下發文件要求堅決制止地方財政違規擔保向社會公眾集資的行為。但禁令並沒有剎住地方政府的集資行為,在經濟下行壓力下,政府集資甚至有加劇之勢。
吃財政飯的,必須購買
今年10月,雲南省嵩明縣全縣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接到任務,每人最低要完成2.5萬元的「融資」任務
今年9月,大豐市新豐鎮還出台了融資方案。有內部職工稱,每月工資2000多元,沒有那麼多閒錢借給政府。無奈,就四處遊說親朋借款。
受訪者提供的今年10月份的借資收據上顯示:收款單位為「新豐鎮財政管理所」,註明為「重點工程借資」。其中手寫標注「月息10.8‰」。
上述收據沒有標明還款期限。
多名受訪者稱,借資沒有任何合同,除了這張收據外,僅是口頭承諾鎮財政到期會償還本息。
這種政府集資行為在全國其他地方也有發生。
據《南方週末》等媒體報道,今年5月,山東濟寧市下轄的梁山縣、微山縣等地均以縣總工會的名義,面向全縣工會會員發放信託理財產品,承諾由縣財政償還本息。
受訪者稱,在發放這些理財基金時,名義上是自願,實則都攤派了任務,吃財政飯的,必須購買。
另據《證券市場週刊》報道,今年10月,雲南省嵩明縣全縣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接到任務,每人最低要完成2.5萬元的「融資」任務。
該縣依托嵩明縣總工會發放信託產品,融資計劃為2億元。
截至10月12日,一期融資計劃已經結束,共1600名職工參與,融資額約為一億元。二期融資計劃現在已經啟動,主要針對教職員工。
該縣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這個信託產品採取自願購買的原則,只是個別單位將此次融資當成行政命令。
嵩明縣金融辦副主任王永祥在接受採訪時稱,該縣楊林工業園區近年來前期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缺少資金,銀行貸款融資非常困難,「我們是被逼得沒辦法了,才想辦法自籌。」
另外,財政收入任務每年逐層加壓,也逼迫地方政府不斷找錢,充抵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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