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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 【文匯網訊】據北青網報道,繼本月23日最高檢約談之後 李莊明天將赴重慶市一中院詢問申訴結果回溯往事時他自陳———
明天,李莊將赴重慶市一中院,詢問申訴結果。與他前兩次主動到重慶市提請申訴不同,這次李莊是赴約而至。昨天他在下榻的天來酒店告訴記者,此次來渝無非兩個結果,一是法院同意他的申訴請求予以立案,二是仍然不准他申訴。「無論是哪種情況,這件事對我個人的意義已經不大,但對中國法治進程卻是個風向標。」
本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約談李莊,就其控告重慶市李莊案、龔剛模案專案組成員涉嫌徇私枉法一事瞭解情況。24日,人民日報官方微博就此發文表示:是非曲直有待法律認定,「程序」二字格外令人珍視。無論改革發展,還是化解矛盾,都絕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都應以法治方式、按法定程序處理,這是法治中國前行方向。確立法治思維,樹立法治信仰,我們在路上。
跟以前看守所所長和管教一起吃飯
記者:這次來到重慶感覺跟前兩次有什麼不同?
李莊:前幾天重慶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倒了,當時人民監督網的朱瑞峰給我發視頻、線索,叫我幫忙轉,我就第一時間轉,還推給很多律師朋友。我注意到,後來央視新聞「1+1」在報道這件事時,屏幕上引用的就是李莊的微博。我覺得那是一年多來,李莊案的第一個信號。後來第二天、第三天,他們對李莊案的報道也放開了。這都可能是種信號。
記者:到重慶後你都見過什麼人?
李莊:昨天我還跟以前看守所的所長和管教一起吃飯,經過這場劫難,現在已經都是非常好的朋友了。昨天他們還有人能跟著我背出當時在監所裡寫的打油詩來。
記者:你在裡面還能寫打油詩?
李莊:對,我還可以記日記。這首打油詩叫《車與轍》:「小蟲輕聲叫,可能引海嘯。蜈蚣怒氣吼,甚至山河搖。外在是表象,內因來主導。人間萬千事,皆於笑中鬧。」
記者:為什麼要寫這樣一首打油詩?
李莊:這是在我的六點認罪意見被他們(指警方)採納後,我寫的。其中把這六點認罪意見的頭尾的字連起來,就是後來大家都知道的「被逼認罪緩刑」和「出去堅決再訴」。
記者:很多人對你的這種做法都很不理解。
李莊:因為這個藏頭露尾,外界對我有多種說法。第一種說法,說我是叛徒,禁不住拷打;第二種認識認為,人嘛,都有極限,同情李莊;第三種,李莊那麼聰明的人,都叫重慶警方給騙了,認罪換緩刑都沒換成。這都是不瞭解真相。在中國別說老百姓,法學家裡也沒幾個懂的。這是我精心策劃的方案,和高子程兩人協商的。陳有西被誤導了。他後來出來說,我辯護這麼多年,深刻理解李莊想從狗洞裡爬出來的心情。現在真正上當受騙的是重慶公檢法,拿著這份進入檔案的藏頭露尾的認罪書沒法弄。
記者:當時你在二審時的反常表現確實讓我們很困惑,現在可以披露下整個過程了吧?
李莊:要從頭說,2010年1月8日一審宣判我兩年零6個月,我當天下午弄了8700字上訴狀交上去了。交了後,我想,一審講事實講證據講法律沒用啊,還是硬判了你兩年6個月,二審再要這麼干可不行啊,我得比他們還兵不厭詐。後來我就拋出誘餌,跟重慶看守所的管教說了,我準備認罪。
在病房水盆下藏了音視頻材料
記者:當時你就這麼想趕緊出去?
李莊:我最急的是什麼?龔剛模的老婆。我在北京見她最後一面時她抓著我,說話時已經沒底氣奄奄一息了,乳腺癌已經擴散。當時我在她病房水盆下藏了會見龔剛模時的音頻視頻材料,最終我有沒有罪要看那個。我要看看刑訴法46條,在中國是否有效?是否能重證據輕口供?所以我就跟管教說我認罪,管教立刻報告了所長,第二天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郭維國就來了。大家說,李莊一審那樣,二審怎麼就180度轉變了?
記者:你當時跟高子程說的有重慶高官來勸你認罪緩刑的就是他?
李莊:對。郭維國來了告訴我說,「人老了,到100歲,舌頭是完好無損的,但牙齒為何壞了?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你太硬了。」我說我想好了,我認罪,讓我出去。他們說好。其實我提前花了一天都寫好了藏頭露尾的認罪書,還很對仗順口。一開始,我寫的是「被限制人身自由以後……」他們一看,「被限制人身自由」,好像是非法拘禁的意思。那我就改,「被拘留逮捕以後」,反正「被」字不能變。我得趕緊出去見龔剛模的妻子。
記者:你寫完後他們就答應判你緩刑了?
李莊:寫完後,郭往兜裡一裝就變臉了,說回去商量一下。我說別商量啊,要麼緩刑,要麼實刑保外就醫。郭說,這得法院判。我說,你下午來的時候可不是這麼說的。1月24日,檢察院、法院全來了,問給我錄像行嗎?還讓我當面重新再寫一份認罪書。我說行,就開始說了。以前我寫的東西,幾十頁都能倒背如流。可寫的是假話,這六段話我怎麼也背不過,得一個字一個字念。攝像機架好,我把紙放在檯子下面看。說完他們低頭,我就對著錄像機錄口型:李莊被逼認罪緩刑,出去堅決申訴。
二審開完庭
我吹著口哨回去寫了首打油詩
記者:高子程當時知道「藏頭詩」的事嗎?
李莊:我正跟法院談著,高子程到了。我就拿著藏頭詩複印件,他們給我複印了好幾張,我就把複印件疊疊疊疊,疊成個小紙團。警察離我兩三步遠,從提訊室到律師會見室,寸步不離,我一拐進提訊室,他離有兩三步遠,我一下就把紙團扔給高子程。高立刻把紙球壓在檔案袋下面,剛坐好,因為有監控啊,他們看到了,就立刻趕過來說,高律師,你在前台登記是否拿錯了一張表?高說沒有,然後把檔案袋從桌子上拿起來給他們看桌面沒東西。其實他是把藏頭詩壓在檔案袋下了。我趕緊跟高說,你裝起來。他身後有攝像頭,他就把紙團從檔案袋裡滑出來,裝到羽絨服裡面的貼身口袋了。他剛裝好,就又有人進來說他拿錯表了,讓他把檔案袋裡的東西都倒出來,但他們並沒有搜身。我當場對他說,你回去看第一個字、最後一個字。
記者:但在二審法庭上你還是認罪了?
李莊:2010年2月2日,第二審開庭當天,一上法庭,我就說,我有罪,我認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我撤回全部上訴理由。我的第一個陷阱是藏頭詩,是實體陷阱,這個是程序陷阱。我說完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罪名成立,我撤回全部上訴理由,就盯著審判長看。
記者:這裡面又是陷阱?
李莊:如果按照程序,既然你對一審判決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和認可,法官就該叫法警,帶被告人回看守所,交付執行,一審判決生效。他該做的是這個,但他沒做,已經跳進了我的程序陷阱。他不那麼做也行,他可以說,被告人李莊,你撤回全部上訴理由,請問你還有沒有新的上訴理由?如果有,請陳述。但他什麼都不問,而繼續開庭。
記者:你的辯護律師後來是怎麼做的?
李莊:當時高子程在裝,陳有西是真不知道裡面的事。他們要給我做司法精神病鑒定。他們一鬧就把法庭氣氛破壞了,觀眾根本看不出來,法官也不懂。當天開完庭,我吹著口哨就回去寫了那首打油詩《車與轍》。所長還問我,你怎麼這麼高興啊?我說,二審開庭已經非法了。
記者:你後來在監所裡的條件怎麼樣?
李莊:我住的看守所裡有很厚的地毯,一踩都陷腳,牆跟以前歌廳裡的那種裝修一樣,是軟包的。水管子也是軟管,電子感應的那種,最奇特的是就連馬桶都是軟的。裡面還有一台72英吋的液晶電視,不能看電視但能看光碟,記得還看過一次《讓子彈飛》。
記者:聽說你還能看《人民日報》?
李莊:前後就是3天的事。那一天我記得很清楚,2010年的5月30日的《人民日報》,因為6月1日公佈了新的司法解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我一看就覺得這肯定跟我有關,以後刑訊逼供取得的非法證據就有程序制約了。我寫了個日記,後來可能是被管教看到了,就跟我說送報的老頭病了,結果以後一年就都病著,沒再讓我看報紙。
法警遞了個小紙條
審判長馬上就宣佈休庭了
記者:重慶開始追究你的「漏罪」,為何在最後一刻又撤訴了?
李莊:「漏罪」庭審時,所有程序都走完了,就還剩最後一個程序是被告人陳述。當時我也覺得很蹊蹺,突然一個法警拿著一個煙盒大的小紙條跑上去給審判長看,審判長看後馬上就宣佈休庭了。當時我跟法官說,我還沒陳述呢!但法官還是宣佈帶被告人回看守所。我當時的感覺是,這個庭他們連一秒鐘都不能再開了。
記者:撤訴之後你的境遇是否有所改變?
李莊:撤訴後,原來被我的「藏頭詩」騙過的郭維國來看我,據說為這事他被王立軍大罵過。當時還給我帶來一箱東北老家送他的溝幫子燻肉,讓我就當著他的面吃。我一年沒吃這個了,就往嘴裡塞,正吃著,無意中抬頭一看,他竟然流淚了,還摘下眼鏡。旁邊的監管總隊長比他大好多歲,趕緊給他遞紙巾擦眼淚。郭說,願意和我交個朋友。我說將來他到北京儘管來找我。沒想到現在他成了階下囚,我倒十分想去探望探望他。
記者:現在回過頭來看這些事,你有什麼感覺?
李莊:其實重慶打黑中很多黑社會成員都是有罪的,無非是處理得太重了,不該死的給槍斃了,不該無期的,無期了。你見過傳銷嗎?我是到傳銷現場看過的,一進去就那一兩個小時的傳銷時間,確實讓人熱血沸騰、群情激昂,那種勁兒能讓你好幾天都平靜不了。但這是洗腦激發出的那種激情。你想想參加了兩個小時傳銷會都讓你一個禮拜平靜不了,重慶人民參加了四年的「傳銷」,遺患有多大?
記者:最後想問你對當初抓你的王立軍怎麼看?
李莊:我和他都是不按套路出牌的人,不是循規蹈矩的人,如果按正常套路出牌就不會出這事兒了。其實我喜歡和霸道的人打交道,從小就是這樣。小時候如果有兩個小朋友一起玩,我會和另一個商量著來,如果有三個以上,我就一定要當頭。這可能就是當時寫「藏頭詩」時真實的心態吧?
小時候如果有兩個小朋友一起玩,我會和另一個商量著來,如果有三個以上,我就一定要當頭。這可能就是當時寫「藏頭詩」時真實的心態吧?
「李莊案」
2009年11月
時任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李莊接受委託,成為重慶「龔剛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人。
2009年12月10日
龔剛模向重慶司法機關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10年2月9日
重慶市一中院終審認定李莊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
就在李莊即將刑滿釋放之時,又被追究「遺漏罪行」,但該案最終以檢方撤訴告終。
2012年11月15日
李莊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控告,指責重慶市公安局李莊案、龔剛模案專案組所有警員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責。
2012年11月23日
最高檢約見了李莊及其代理律師王誓華。最高檢表示將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新聞內存
律師披露「李莊案」審判內情
「律師李莊偽證罪案」曾因爭議頗大,引發公眾強烈關注。李莊出獄後堅持無罪申訴。
2012年9月17日、18日,成都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9月20日下午,作為李莊案的辯護律師,高子程向記者披露了他親身經歷的審判內情。
關於偽證證據
從2009年12月12日李莊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到終審宣判,案件全程歷時僅僅59天。一提到李莊案,高子程開門見山表達自己的觀點:「這肯定是一起錯案。」
高子程解釋說,從作為龔剛模辯護人,到他自己被捕,李莊沒向法院提交過一份證據,也沒有調取過一份證據。那又怎麼說李莊偽造證據呢?所謂偽造證據,是要向法院提交自己偽造的證據,從而影響判決。
「認定李莊偽證罪,是與現行法律規定相悖的」。這是高子程的第二點理由。
認定律師偽證罪是《刑法》第306條的規定。偽證罪是行為犯還是結果犯,理論界、律師界、司法界長期存有爭議。
但無論把偽證罪說成是「行為犯」還是「結果犯」,李莊都不構成犯罪,高子程認為。他說,如果李莊是行為犯,他沒有作偽證的行為;李莊的行為也不影響龔剛模案庭審的結果。既沒有偽證行為,也沒有偽證結果,所以說,李莊不構成偽證罪。
關於程序錯誤
高子程用一種遺憾的語氣說:「認定李莊偽證罪,在程序上存在一個頗大的錯誤。」
李莊偽證罪成立的前提,是影響了龔剛模案的審理。從程序上說,就應該是龔剛模案審判在先,審判李莊在後。高子程解釋說,龔剛模還未審判,先審判李莊,這就是一個錯誤。龔剛模還沒被認定有罪,怎麼能認定李莊犯有偽證罪呢?假如龔剛模審判後,被判無罪,那麼李莊案根本就不用審了。
另外,龔剛模在法庭上也說自己被刑訊逼供了。高子程說,這時候李莊已被判有罪,又怎麼說是李莊讓龔在法庭謊稱,自己被刑訊逼供呢?
高子程說李莊案二審開庭時,他就要求調取龔剛模案庭審的全部錄像,被法庭拒絕了。
關於二審認罪
一審後李莊一直沒有認罪。二審一開庭,李莊就說「認罪」。高子程回憶道,李莊在法庭上說:「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表示認罪。
「既然這樣」,高子程說:「庭審就沒有必要繼續了,但庭審繼續進行。」李莊雖然認罪了,但李莊在庭審中的發言都是無罪的表述。高子程回憶:「他說了一大堆無罪的理由,然後又認罪。這本身就矛盾。事實上就是不認罪嘛。」
高子程告訴記者,庭審還有很多讓他感覺奇怪的地方。證人在庭上都不說普通話,包括會說普通話的證人。庭審中證人回答問題的腔調完全一致。無論小學文化還是高中文化,回答問題的語言方式完全一樣。在庭上他就指出:「證人被培訓了!」
二審開庭前一天的下午,李莊告訴高子程,他認罪了,已經做了筆錄,寫了悔罪書,還有錄像。他把「悔罪書」給了高一份,轉交其家人。李莊告訴高子程,他的悔罪書是一首藏頭露尾詩。頭一個字連起來是:「被逼認罪緩刑」,最後一個字連起來是:「出去堅決申訴」。李莊曾向高說明他的想法,悔罪書出來後立即上網,等他出獄後再解讀。
二審宣判前,高子程告訴李莊,有記者已經在網上解讀了你的藏頭露尾詩悔罪書。這時候看守所裡也有人告訴李莊,悔罪書是藏頭露尾詩,因此不能給你緩刑,就得判實刑。
高子程說,李莊對二審結果很惱火,因為他曾對高子程說,警方曾有領導跟他談過,如果他認罪,就不會被判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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