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法院於2012年11月30日依法對該縣雙堠鎮營口村二組(原東師古村)村民陳克貴故意傷害一案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被告人陳克貴聘請的二名律師為其進行了辯護。法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陳克貴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宣判後,被告人陳克貴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陳克貴的親屬及當地群眾、新聞媒體等近50人參加了旁聽。
山東沂南縣稱東師古村民陳克貴砍傷幹部潛逃
4月26日,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村民陳克貴,持刀砍傷當地政府幹部及工作人員。目前,陳克貴畏罪潛逃,傷員正在醫院搶救,當地公安機關正抓緊追捕,並將依法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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