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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否認玉樹災後重建強拆民宅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1-0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央視網報道,2012年12月26日,中國黨風廉政建設網刊發了署名邢萍的網文「玉樹災區重建光環下的陰影」,同時,又以「權勢滔天家破人亡,玉樹災後重建怎能大發國難財」為題在貓撲網發出,後經多家網站轉載,引發網民高度關注,網民要求官方做出回應。

2012年12月30日,央視網記者向玉樹州委宣傳部求證,12月31日下午,青海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玉樹州政府副秘書長黃立明就網文所涉及的有關情況作出回應。

緣起:網曝玉樹災後重建強拆居民住房

日前,青海玉樹州居民邢萍實名舉報玉樹災後重建強拆居民住房,黑幕重重等有關情況,並以《強拆:玉樹災區重建光環下的陰影!》和《權勢滔天家破人亡,玉樹災後重建怎能大發國難財?》為題發帖,「曝玉樹重建過程中因強制拆遷,致62歲玉樹居民巴桑拉毛深受刺激,於9月13日在北京上訪過程中自焚,幸得路人及時撲救才挽回了生命。其女曾是玉樹州民族歌舞團的副團長,也因此事受到牽連,被撤銷職務,並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等。」

邢萍在網文中說,災後重建過程中,她家及片區內157戶人家被劃入拆遷之列,由於邢萍家的房屋在玉樹地震中受損情況輕微,屬於經過修補、加固,還可以繼續居住的房屋,故強烈反對政府對其房屋進行拆遷,但政府部門依舊強制拆除了她家的房屋。就此事,邢萍和其母巴桑拉毛多次上訪未果,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

網文中直指玉樹縣委書記吳德軍,稱吳德軍曾給邢萍施加壓力說,「如果不服從大局,就要給她黨紀、政紀處分」。最終,曾任玉樹州民族歌舞團的副團長的邢萍被撤銷職務,並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同時,網文中還稱「被拆遷的玉樹縣扎曲北路片區被用於修建商住區和別墅,邢萍家的宅基地面積為477.5平方米,但政府只肯給他們家一套80平米的房子作為安置,重建後的建築也曾屢屢發生質量問題,並列舉:2012年4月10日已近完工的廣播電視大樓建築突然塌方,造成4人死亡10人重傷的嚴重事故;原本設計抗震級別8級的已建成學校、醫院,在4.1級地震時部分建築就出現了牆體裂縫;還有幾條已經建好的公路被反覆挖開重建。許多領導的親戚朋友都參與承包了一些工程,存工程層層轉包問題,工程質量堪憂等。」

網文發佈短短幾天之內便引發數百萬人「圍觀」和熱議。

網曝:災後重建「以權代法、違法行政」 強拆居民住房

回應:強拆邢萍家住宅是依法執行重建規劃

對於網文所反映的玉樹州有關部門「以權代法、違法行政」 強拆居民住房一事,玉樹州官方回應稱,強拆邢萍家住宅是依法執行重建規劃,不存在違法、違規強拆問題。

回應稱,拆除邢萍家住房,是為了確保居民早日入住新居,在66戶已經拆遷待建的住戶強烈要求下,對邢萍一家的住房依法實施的拆遷。

網曝:「拆470多平米住房,僅以80平米住房安置」

回應:「政府只肯給他們家一套80平米房子」之說與事實不符。

網文中稱,邢萍家的房屋佔地面積470多平米,但政府只給他們安置了80平米的房屋。

對此,官方在回應中稱,地震前,邢萍家住宅位於結古鎮扎曲北路82-1號,佔地面積477.5平方米,建築面積409.7平方米,屬磚混結構房屋,住房受損鑒定結論為輕微破壞,補強加固,拆遷補償款45萬餘元。

巴桑拉毛和邢萍家的住房安置落位在玉樹縣結古鎮扎曲北路居住組團A區(即網中所說的別墅區),享有兩套安置住房,每套120平方米,共計240平方米。

網曝:「災後重建,光環之下卻是黑幕重重」

回應:此說法背離事實

就網文中提到的玉樹州廣播電視大樓建築塌方事件,以及工程質量和層層轉包問題,玉樹官方表示,此說法背離事實。

玉樹州官方稱,今年4月份,州廣電中心裙樓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主要原因是綜合立桿底部無掃地桿,工程復工時節正值凍土消融,使支撐腳手架受力不均勻,發生局部鬆動引起腳手架坍塌,造成了2死9傷的安全事故,而不是文中所說的4死10傷,更不是整體樓房的坍塌。

對於網文中「原本設計抗震級別8級的已建成學校、醫院,在4.1級地震時部分建築就出現了牆體裂縫」的說法,玉樹州方面表示,所有的重建項目都有一套嚴格的質檢體系,實行嚴格的質檢措施,工程質量有保證。截至2012年10月份,災區所有已通過驗收,投入使用的學校、醫院沒有一家因4.1級地震出現牆體裂縫。

就「許多領導的親戚朋友都參與承包了一些工程,然後再轉包、三包,甚至四包給其他的建築單位」之說,官方回應,玉樹重建是根據國務院制定的總體規劃,由省玉樹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由四大央企和北京市、遼寧省負責援建的,任何領導沒有承包工程的權利。

網曝:因不服從大局,邢萍被撤職處分

回應:撤職處分與事件並無直接關係

網曝因不服從大局,曾任玉樹州民族歌舞團副團長的邢萍被撤職處分。

玉樹官方稱,對邢萍的撤職處分決定於事件無關,是因為從2012年7月初開始,邢萍說母親失蹤,要求尋找母親,向單位領導請假後一直未返崗。這一決定是州紀委、州監察局嚴格依照黨紀政紀的相關程序和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50條、《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的規定,於2012年8月18日,對其給於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8月21日給予了行政撤職的處分。

就此事的進展,央視網將繼續關注。

      責任編輯: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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