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人民網-觀點頻道1月2日刊載作者王拾憶題為《網絡身份管理不是「緊箍咒」》文章稱,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決定》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
一些網友大概是存了先入為主的想法,並沒有認真瞭解此次立法的本義,就片面地解讀為推行「實名制」,其實通讀《決定》全文,應該發現該法律著重強調的是「網絡服務提供者」保護網民個人信息安全的責任和義務,而並不是如網民所想像那樣,是要給自己帶上「緊箍咒」。
一直以來,「網絡社會」並不是完全虛擬的,而是現實社會的延伸。目前,我國網民數量已經達到5.13億,網絡已經滲透進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筆者相信,在這5億多網民中,應該絕大多數進行過網絡購物吧?淘寶、京東、凡客誠品,電商業績倍增,靠的正是網民的貢獻,再加上鐵道部的網絡購票、航空公司的網上值機、各大銀行的網上水、電、煤氣費用交納,網絡的觸角早就延伸到我們每一個人的衣食住行,每個人早在不知不覺中提供了諸多的信息。作為一個淘寶金鑽買家,別說是筆者的身份證號、銀行賬號、手機號此類信息,怕是連喜歡的衣服顏色、愛讀的圖書類型都在網絡上留下了痕跡。更不用說一直以來,鼓勵大家實名註冊的開心網、人人網甚至是百合網、世紀佳緣網等等社交交友網站了,可以說,很多網友在擔憂所謂的國家強制「實名」的時候,大概都沒有意識到,也許自己早就「實名」了。
正是如此,就必須通過立法,加強對網民的個人信息保護,以網絡對我國當下的社會作用而言,此次立法明確了網民個人信息保護的責任主體,非常必要。我們都知道2011年,韓國的社交網站「賽我」遭受黑客攻擊,導致3000多萬用戶信息洩露,很多人藉機責怪韓國的「實名制」,但卻忽略了,這正是因為韓國忽視了對網民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
而此次《決定》的出台,正是促使網站在法律的約束下,增加網站洩露網民信息的法律成本,這樣無疑會督促網站不斷投入資金、技術,真正履行好保護網民個人信息的義務。從長遠看來,通過立法加強網絡信息保護、推行網絡身份管理,恰恰有助於對數據竊取、網絡黑客攻擊、惡意誹謗的追蹤、調查和懲處,有利於減少網民在網絡上可能遭受的各種侵害,保護網民合法權益。
網民切莫人云亦云,誤解了立法者的初衷,也要加強對自我信息保護的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