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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交規實施首日多地事故率明顯下降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1-0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從1日零點起,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機動車登記規定》正式實施,新規加強了對闖信號燈的處罰力度,其中,「闖黃燈扣6分」的規定這兩天引來網友吐槽。

昨日,針對有駕駛人抱怨新交規「闖黃燈扣6分」條款易導致慣性追尾一事,公安部交管局表示,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可以避免。

北京1日接報事故數減一成

記者2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從新交規實施首日的情況來看,初步顯現出規範駕駛行為、增強安全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積極效果,因違反交通信號導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昨日,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伊始,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格落實新交規要求,維護法律的統一性、嚴肅性。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查處不按規定懸掛或遮擋號牌、闖紅燈、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據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濟南等城市統計,新交規實施首日接報的交通事故數量分別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發生因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

已通過停止線可繼續通行

幾天來,網友和司機紛紛吐槽,認為看見黃燈亮起就能夠及時把車停在停止線是一件很難控制的事情,根本剎不住車。

針對網友提出的黃燈亮時緊急制動造成的車輛慣性前行等問題,上述公安部交管局負責人表示,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

上述負責人說,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對一些網友反映的交通信號設置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聽取意見,積極採納、不斷改進。

■ 觀點

時速30公里停車約需25米

城市交通規劃專家、清華大學教授文國瑋:

新交規重罰闖黃燈是否合理?司機們「遇黃燈剎不住」的說法,是否屬實?昨日,業內專家進行了分析解釋。

時速20公里停車約需15米

文國瑋說,交通規劃中,黃燈主要起「清理交叉口的作用」,即信號燈切換之間,保證上個綠燈方向最後一輛車安全通過。但實踐中,在一定距離內,汽車確實可能有剎不住的情況。

文國瑋解釋,黃燈變紅燈過程中,一般有三秒。綠燈變黃燈後,不讓汽車通過,原理上是對的,但實施中比較難以控制。司機不知道什麼時候亮黃燈。

對於汽車距離停止線10米內能不能剎住車的問題,文國瑋強調:「剎不住,這是肯定剎不住的。」

他說,物理中,有一個概念叫「停車視距」,即車輛從發現障礙物,採取制動到完全停止的距離。在非高峰期,汽車在城市路口時速大約20到40公里間,相應對剎車距離也有要求。

文國瑋給出了一個公式。

■ 案例

急剎躲黃燈被追尾

「2013新交通規則,我成了第一波吃螃蟹的人,正常行駛前車騏達見黃燈一腳急剎,我給他撞出去一個車身……」1月1日,孫先生在微博上講述了他「被中招」的經歷。

昨日,孫先生回憶,當日他駕車在西大望路由北向南行駛,在即將到達信號燈時,以不到30公里/小時的速度運行,但綠燈變黃燈的那一瞬間,前車突然急剎,「根本輪不到你反應,我的車自重3噸,慣性太大。」最終,孫先生的車將前車追尾,對方後保險槓及尾門被撞壞,他的車沒事,人也無礙。

孫先生說,前車司機是在綠燈狀態下剛好馬上要過路口,「變黃沒有任何徵兆,過了就6分,沒人受得了。」

■ 新交規首日各地現重罰

天津

交通違法下降近三成

截至昨天下午5時,天津全市交警查獲和電子警察攝錄交通違法與新規實施前環比下降28%。

濟南

多名司機一次扣完12分

一位車主涉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或者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被扣12分。一位奔馳轎車司機一大早接新娘子。因為號牌上「百年好合」的遮擋物沒有撕乾淨,扣12分和暫扣駕駛證。

濰坊

開車打電話被罰2分

山東濰坊交警在1日上午4個小時內就查處48名開車打電話的駕駛人。

警方當天上午近4個小時的統計,濰坊全市共查處闖紅燈145起、不系安全帶108起、開車打電話48起。按規定,闖紅燈的記6分,不系安全帶及開車打電話的記2分。

■ 公安部交管局解答新交規相關細節

問題1:開車用免提或車載電話違法嗎?

開車接打電話是嚴重的交通陋習,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這一違法行為是一次記兩分。

公安部交管局秩序管理處處長李勤表示,使用免提的車載電話、車載設備和藍牙耳機接聽電話,可以不認定為撥打手持電話的情形。

問題2:婚車遮擋號牌是否屬於涉牌違法?

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的違法記分分值從6分提高至一次性記12分。那麼,用一些吉利的標語遮擋婚車的號牌算是涉牌違法行為嗎?

李勤表示,婚車蓋住了號牌,這種行為也是屬於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也要按照新交規,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一次性記12分。

問題3:陪實習人員上高速,出了事算誰的?

有的老司機會擔心「如果我陪實習人員上高速,出了事算誰的」?

公安部交管局車管處處長李曉東表示,如果是實習駕駛員的責任,只是追究實習駕駛員的責任。但如果陪同人員去逼迫或者誤導駕駛人,一旦出了交通事故,會按照有關的規定對陪同人員作相關的處理。

問題4:黃燈剛閃爍時越線算不算闖燈?

李勤表示,黃燈的作用是淨空交叉路口,交通法規對闖黃燈的界定也是十分明確的。按規定,這三種信號燈都是不閃的,此前公安部曾組織了對全國信號燈的排查,信號燈閃爍也是不合規定的、是需要整改的問題之一。

據北京衛視報道

處罰闖黃燈執行標準不一

深圳暫不處罰闖黃燈;成都開出首張闖黃燈罰單

新交規實施後,全國大部分城市的交警部門都在按照新交規嚴格執行,但是深圳並未根據新規對闖黃燈這一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深圳市交警支隊法制科長李廣群告訴記者,他們暫不處罰「闖黃燈」是出於三方面考慮,第一個就是現在我們闖紅燈抓拍的電子警察不支持闖黃燈的抓拍;第二個因為這個新的規定可能對很多駕駛員的行為產生比較大的影響,我們需要對現在交通信號的配時做進一步的排查和完善;第三,黃燈畢竟不同於紅燈,如果要處罰的話需要制定一個嚴格的措施,包括比如綠閃,當然我們現在深圳的信號燈是綠閃三秒鐘之後,黃閃三秒,然後才會變紅燈。

新交規實施第一天,濟南交警也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查糾,但在一些面臨執法取證難的細節上,也暫未進行處罰,其中就包括闖黃燈行為。濟南交警稱,在綠燈和黃燈交替的瞬間,對於車輛是否越線並不好界定。

相對於濟南、深圳暫不處罰闖黃燈,成都在新交規實施首日,就根據新交規,針對闖黃燈、不掛號牌、新手獨上高速等行為,交警開出多個「第一單」。

在當日中午一點,一輛轎車行駛到成都人民南路紅照壁路口時,車在前後均無近距離跟車且時速約30km的情況下,逕直在黃燈信號下越過停車線,通過路口,被認定為闖黃燈,罰款200元、記6分。

而湖北版的「最嚴交規」,更是要求駕駛員「看到斑馬線就要減速,看到行人必須讓行」。

不徵求意見,不做認真的考慮和推演,而事後為了維護所謂「政府權威」,即使錯了也要堅持的老路了。

@古長宏:想了一夜,終於搞懂元旦眾人為啥吐槽「闖黃燈」了。當綠燈轉黃瞬間,接近停止線的車立即停車違背自然規律:人眼收信→大腦反應→指揮腳踏→剎車板降至制動點,需0.7秒,即使時速20公里,這也浪費了3.9米,即使此後5米能剎住,總計約需9米。就是說,在停止線9米內的車,綠轉黃想立即剎停,違背客觀規律!

@財經網:【黃燈微體驗】小編下午駕車在北京體驗了下「黃燈規則」,心理戒備充分

@新華視點:【新華微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准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三個信號燈各司其職,交管部門將黃燈作用歸於紅燈,不僅技術上難以做到,且明顯違法。行政部門規章與法律相牴觸,該怎麼辦?

@CAS書生田:新交規實行第一天,我恰好兩次乘車,司機都遇到了黃燈問題,一個險些衝出,一個險些追尾,這還是放假和車少的狀況下,上班後的情景無法多想。我國制定一些與民有關的政策,不能總是走那種事先

下,仍闖黃三次,原因均為在距停車線5米內突然綠變黃。這三次,小編車速均在35公里上下。此種情況下除非一腳跺死,只能保持原速過路口。總結:若百分百不闖黃,只能在進入距燈30米內時,車速降至10公里內,以保隨時能正常剎住。

@韓志國:【交通警示:最有意義的恰恰是黃燈】紅綠燈相互轉換,最有意義的是黃燈的緩衝過程。闖黃燈罰款,黃燈就與紅燈等同,這不但否定了黃燈的存在意義,也否定了綠燈與紅燈的互換功能。紅燈與綠燈只需保留一個:保留綠燈,燈滅即停;保留紅燈,燈滅即行。交通如社會,沒有緩衝,追尾和碰撞就會如影隨形。

比如以每小時40公里的車速行駛,汽車的停車視距是45米,如果減去一個車身長度,要在停止線前停止就需要40多米。那麼,30公里的時速行駛,停車就需要25米,20公里需要15米。

專家建議安裝綠燈倒計時

有網友表示,如果闖黃燈也罰分,那麼黃燈就失去意義,乾脆直接採用紅、綠兩色信號燈算了。還有網友提出,可以安裝倒計時信號燈來解決這個問題,讀秒的紅綠燈一樣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但據報道,有交管部門表示,倒計時信號燈不適合城區的道路交通情況,暫時不考慮安裝。

文國瑋並不認同交管部門的說法。「不能安裝(倒計時信號燈)是不對的,城市交通的管理應該人性化。如果(汽車)越過停止線,按照規定就要罰你。但要從實際出發,如果說有一個綠燈,有一個倒計時,給大家一個信號,我想這個問題就解決了。」

據央廣報道

■ 探訪

20分鐘6車闖黃燈

昨晚17時30分許,記者在西大望路與百子灣路交叉口的紅綠燈處觀察發現,多數車輛已表現出對交通信號燈的警覺。

17時58分,當北面的信號燈由紅變綠後,停車線後的車輛紛紛駛過,在黃燈變亮後,漸漸駛近信號燈的車輛已開始減速慢行,中間一輛車在離停車線還有一個車的距離時,就將車停了下來,但最內側車道上的一輛車還是不由地猛剎一腳車,車輛跑出停車線1/3後停了下來。

「這種不會被罰,但如果黃燈亮後整個車身都駛出停車線,就會被拍照。」路邊一名交通協管員說。

記者發現,在多個紅綠燈的路口,仍有許多車輛不能適應黃燈亮起停車的新規,在蒲黃榆路的一個信號燈前,20分鐘內,有6輛車闖黃燈通過,為避免闖黃燈,3輛車急剎停車。

      責任編輯:書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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