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20多年擺攤,收養近百棄嬰,儘管有諸多質疑,但無人能否認袁厲害的這份愛心。類似袁厲害這樣的愛心人士和機構,全國並不在少數,他們是否有「轉正」渠道?又該如何避免袁厲害式的悲劇?
昨晚,民政部稱將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進行全國大排查,符合條件的要納入民政部門監管,這被專家認為是一個積極的信號。但專家們認為,要真正解決問題,一部具備可操作性、全面的兒童福利法規亟待出台。
影響:多地兒童救助機構被要求整改
「我們已經接到了整改通知。」河南太陽村村長張淑琴昨天告訴記者。太陽村是一個專門致力於無償代養代教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民間機構,在全國多地設有分村。蘭考火災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相關人員到河南太陽村內進行檢查。
「讓三天內必須整改。」張淑琴說,房屋的彩鋼屋頂不行,屋裡放木櫃子也不行,「我覺得他們有些過度緊張。」另外,北京的兒童寄養救助機構——「天使之家」負責人也對媒體記者表示,壓力很大。「這樣的事情(火災事件)發生一起,就不用再做了。」
據2010年民政部數據統計,全國孤兒數量已達到70萬,這個數據還在不斷增加。《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稱,中國每年大約有10萬名兒童被遺棄。
「福利院收養的孩子估計只有10萬左右,只是很小一部分。」北京師範大學公益研究院兒童福利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高玉榮說,大部分的孩子仍然散落在社會上,由親屬、愛心家庭、愛心機構、愛心人士等收養。收養棄嬰或孤兒的正常途徑,是通過民政部門來進行,且認定程序極為嚴格。「不能否認,袁厲害是一個有愛心的人,她起初可能只是不知道相關程序。」高玉榮說。
愛心人士擔憂被「嚴厲打擊」
1月4日,蘭考縣在通報火災事故情況時,對下一步的工作如此安排:對全縣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依法嚴厲打擊民間非法收養行為;全力建好蘭考縣社會福利中心。
儘管太陽村頗具規模和聲譽,也並不同於袁厲害的私人收養,但「嚴厲打擊」這幾個字讓張淑琴有點難接受,「應該想辦法規範,幫我們解決問題,而不是打擊取締。」在專家們看來,民間愛心人士、愛心家庭對孤兒棄嬰的收養,雖不符合規定,但「孩子們在家庭中長大更有利於回歸」。
早在2003年,民政部就出台《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將福利院的孩子送到具備相關條件的愛心家庭撫養,為他們回歸家庭、回歸社會創造條件。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開展家庭寄養的社會福利機構佔到有兒童收養任務的福利機構的50%以上。
類似袁厲害這樣的愛心人士的自發收養,全國各地都很多。愛心機構、愛心人士對棄嬰、孤兒的收養,也一度被認為是政府空當下的有力補充。
現狀:兒童福利無法律無機構無設施
北師大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說,依據現有的法律,目前還沒有相關程序對類似袁厲害這樣的愛心收養行為進行明確規範。正是因此,袁厲害是否屬違法收養尚難以確定。
王振耀激動地稱,我國兒童福利無法律、無機構、無設施是「三無」狀態,「在這樣的體制下,不出問題才不正常。」他說,孤兒的認定非常困難,需要出具父母雙亡的證明,但實際操作中出具這樣的證明顯然不現實。在他看來,收養孩子的愛心人士沒有錯,有錯的是政府相關體制、法規的缺位,「把孩子們生硬地接走,對孩子,對愛心人士都是一種傷害。」
孩子們的表現似乎印證了王振耀的說法。袁厲害家中10名倖存的孩子已被送到開封福利院。有媒體報道稱,儘管福利院的條件比袁家好很多,但孩子們不太適應,11歲的袁袁對前去採訪的媒體記者說,她想媽媽,想回家。
專家:盡快出台有可操作性的法規
網上的輿論從對袁厲害的指責,開始更多指向民政部門、指向相關法規的缺位。
如何才能避免袁厲害式的悲劇再次發生,避免更多的孩子遭受不幸?王振耀表示,自己在擔任民政部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期間,曾召集全國的愛心收養人士和機構開座談會,「他們最大的困難是資金問題,資金有了,設施、環境自然就提升了。」
當務之急,政府部門要趕緊和所有這樣的愛心人士、愛心機構建立聯繫,坐下來聽取他們的意見,瞭解他們的難處,還要根據他們的困難,給予指導、培訓,給予資金支持等各種扶持,予以規範,「而不是簡單地宣告他們違法」。
「但僅僅蘭考這麼做,是遠遠不夠的。」王振耀說,必須全國民政部門都來這樣做,才可能解決問題。而長遠來看,兒童福利相關辦法必須盡快出台。
高玉榮分析說,目前我國沒有專門負責兒童福利工作的部門,兒童教育歸教育部、兒童醫療歸衛生部、兒童福利歸民政部,且都是各幹各的,沒有整體性。同時,我國目前還沒有兒童福利的相關法規。
「必須要有一部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規,兒童的各種問題都可以在法規中找到依據。」高玉榮說,對於類似袁厲害這樣收養孩子的愛心人士,一定要有相關的程序來保證,如此,方能不對愛心和孩子造成傷害。
民政部:將民間收養者納入監管
蘭考事件發生兩天後,民政部於昨晚下發《關於主動加強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管理的通知》,稱將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進行全國大排查,完善孤兒救助保護網絡,從根本上解決個人和民辦機構非法收留孤兒的問題。
《通知》指出,各級民政部門要深刻吸取河南蘭考「1·4」火災事件教訓,從1月上旬開始,民政部將用一個月時間,在全國開展一次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大排查行動。民政部要求民政部門要抽調人員開展拉網式排查,全面掌握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等特殊困境兒童的情況。
在排查的基礎上,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中不具備養育條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辦機構的工作,抓緊將孤兒接收並集中安置到兒童福利機構,對已具備養育條件,本人又堅持養育孤兒的,民政部門要與其簽訂合辦協議,明確責權,納入到民政部門監管;對於已簽訂合辦協議,排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要限期整改。
同時,對於符合收養條件且有收養意願的個人,應當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對於借收留孤兒募捐牟利或操縱孤兒從事違法活動的,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但納入民政部門監管須具備何種條件、是針對機構還是個人或二者兼可,民政部並未在《通知》中予以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