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兩高加大對瀆職犯罪懲處力度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1-0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廣網1月8日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第一個司法解釋,共十條,將於1月9日起施行,首次明確以集體研究的形式實施瀆職犯罪,應當依法追究負有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分析,對於多人特別是上下級共同實施的瀆職犯罪,違法決定的負責人員往往以僅負有間接的領導責任為自己開脫罪責,或者以經集體研究為托詞來推諉責任。實踐中只追究了具體執行人員的刑事責任「抓小放大」的現象違背了問責機制的基本要求,既不公平也不利於預防和懲治犯罪。

孫軍工:為了明確刑事責任主體,確保刑事打擊重點,司法解釋特別規定了國家機關負責人員違法決定或者指使授意強意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或者以集體研究形式實施瀆職犯罪的應依法追究負有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對於具體執行人員可視具體情節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從輕處罰。

司法解釋還首次明確了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首次明確實施瀆職行為並收受賄賂的應當並罪處罰,首次明確瀆職犯罪主體涵蓋依法或者受委託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進一步強調了對食品、藥品監管領域的瀆職犯罪將予以從嚴懲處。

孫軍工: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藥、劣藥等流入社會,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應當依照瀆職罪的規定從嚴懲處。

反腐新視野
      責任編輯:李可為
兩高司法解釋4個「首次」劍指瀆職犯罪      [2013-01-08]
兩高:實施瀆職犯罪並收受賄賂應數罪並罰      [2013-01-08]
中方:緬甸邊民未大量湧入中國      [2013-01-08]
兩高司法解釋4個「首次」劍指瀆職犯罪      [2013-01-08]
兩高加大對瀆職犯罪懲處力度      [2013-01-08]
兩高:實施瀆職犯罪並收受賄賂應數罪並罰      [2013-01-08]
中央機關近3年招錄公務員9成來自普通家庭      [2013-01-08]
「富婆」環衛工21套房值千萬元      [2013-01-08]
俞正聲調研藏區:堅持愛國主義      [2013-01-08]
南海艦隊航空兵列裝新型戰機      [2013-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