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1月9日報道,過去一年,從中央到地方,對於腐敗分子持續保持高壓態勢,特別是嚴肅查辦了薄熙來、劉志軍等一批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彰顯了我們黨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的鮮明立場。
腐敗的危害人所共知,十八大報告已將其提到了關乎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新高度。近年來,反腐敗鬥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腐敗現象仍易發多發,案件涉及金額越來越大,涉及領導職務高的案件越來越多。特別是一些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影響非常惡劣。
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應重點抓好「兩頭」。一頭是抓大案要案,堅決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腐敗案件。無論涉案人的權力多大、職位多高,一律嚴懲不貸,切不可只是抓個典型,有選擇地查處,這只會助長「被抓是因為倒霉」的貪腐心態。另一頭是抓群眾身邊的腐敗,堅決查辦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要通過既痛打「老虎」又狠打「蒼蠅」,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黨反對腐敗的堅定決心。
落實有案必查、有腐必懲,離不開人民群眾的支持參與。群眾反對腐敗有無限熱情,特別是網絡、微博等新媒體為群眾參與反腐拓寬了渠道。對於紀檢監察機關來說,要暢通監督渠道、保護舉報行為,更要堅持有舉報必查,絕不放過任何一個揭出貪腐的蛛絲馬跡;堅持有查必有果,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及時通報案件進展,形成腐敗分子心驚膽顫、無處藏身的社會環境。
中央政治局會議日前強調,要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這是黨對人民的承諾,也是紀檢監察機關的責任。李春城、雷政富……十八大閉幕近兩個月來,一系列貪腐案件的迅疾查處表明我們黨對懲治腐敗的決心。只要我們上下一心,十八大確定的「幹部清白、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標就一定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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