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民晚報報道,近日,黃浦區發生一起行人亂穿馬路遭民警制止進而毆打民警的案件,涉案人李某因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今年1月15日上午,黃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老黃在本市九江路、山東中路路口指揮交通時,發現一中年女子正闖紅燈,從九江路、山東中路口東南角由南向北步行穿馬路。民警當即對其勸阻,中年女子退回原處。然而,在紅燈還未轉為綠燈的情況下,該女子乘民警不注意,再次橫穿馬路並已過了九江路馬路中心線。民警再次將其攔下,並指出其行為已違法,必須接受處罰。這時,該女子稱沒有錢,堅決不接受處罰,反而繼續前行,並開始對民警辱罵,同時用拳揮打民警胸部。民警立即向分局匯報,後由派出所巡邏民警將該女子傳喚到派出所。圍觀群眾紛紛指責該女子行為,要求為民警作證。
黃浦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對阻礙執行職務的李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市民,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一個規範、文明的交通參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