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有媒體稱中紀委曾向中央「通報」去年11月中旬以來,中國45個大中城市出現拋售豪宅、別墅的一股風潮,12月以來拋售規模擴大,且部分業主為國家公職人員和國企高層。事實是否如此?
近一段時間以來,有媒體和網上都在傳說中紀委曾經向中央匯報了去年11月中旬以來有拋售豪宅別墅的風潮,就這一問題記者專門致電中央紀委有關部門進行了求證,中央紀委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的回應是,這個報道是不實的。
首先根本沒有過中紀委向中央通報房產有關問題的通報。其次負責人表示,這個消息有很多的措詞,包括消息源都是不可靠的:如消息使用了中紀委向中央通報這樣的詞語,在現有體制下,中紀委作為中央的辦事機構,它向中央領導高層是不能用通報這樣的形式的,只能是匯報或者是報告。而且在整個文章中頻繁使用了據接近中紀委的人士透露,這個消息來源不清。
另外接近中紀委人士這種提法在正規的新聞報道中也是不允許使用的,因為它沒有明確的主稱。而且接近到什麼程度,是中紀委內部工作人員還是中紀委親屬,因此從這種種跡象來看,報道的消息源確實值得懷疑。
同時,中紀委工作人員也解釋說,文中所提到的中紀委掌握中國45個大中城市出現拋售豪宅別墅的現象,根據我國有關規定,中紀委僅僅掌握官員自行申報的房產狀況,2010年7月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頒布實施,其中對縣處級副職以上級別的幹部和大型國企領導班子成員,需要報告本人的婚姻變化、配偶、子女以及境外從業等事項,包括家庭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並且規定每年的1月31日前集中報告一次上一年度的事項,而對於他們在市場上房產交易,因為這是一種市場行為,中紀委無權也不可能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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