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山西省安監局局長易人,當地稱與近期事故頻發無關。近期,山西省發生數起安全生產事故,其中南呂梁山隧道爆炸、潞城苯胺洩漏兩起涉及瞞報遲報,社會輿論對此高度關注。1月10日,山西省委組織部在山西安監系統內宣佈了新的人事任命,張根虎將卸任山西省安監局局長調入山西省文聯,山西省安監局副局長霍紅義擬升任山西省安監局局長一職。
山西省安監局多位官員稱,省安監局局長易人與近期山西安全事故頻發無關,屬於正常換屆。之所以在此時宣佈,主要考慮在山西兩會前必須完成換屆,任命公示在事故前已進行。
上海電影家協會常務副主席、作家許朋樂說,山西事故頻出,有關方面在發佈這一消息時反覆強調與事故無關。對此,我有兩點質疑。一是,發生這幾起事故,安監局局長該當何責?調離,尤其是平職調動,算哪門子處理?二是,安監局局長去文聯任職,對口嗎?
網友「喬志峰」說,或許安監局局長易人確屬「正常換屆」,但不管承認不承認,此時進行調動,在客觀上確實起到了將領導從被動境地裡「營救」出來的作用。並且,即使是事先定好的事情,現在情況有變,已經「不正常」了,為何沒有隨機應變,反倒對新情況視而不見,還要「按既定方針辦」呢?是反應遲鈍,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1月3日凌晨,張掖市肅南縣金源煤礦發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傷。為逃避責任,金源煤礦負責人對該起事故瞞報。1月13日,媒體從甘肅省張掖市委宣傳部獲悉,該市肅南縣已對這起金源煤礦透水瞞報事故中負有直接責任的4名責任人實施刑事拘留,對該縣安監局分管副局長和兩名駐礦安監員進行停職處理。
新華網輿情監測分析中心提供給中國青年報的數據表明,從2012年6月至今,短短半年裡,已經有11名省市各級安監局局長因貪污、受賄或瀆職被轉崗或被起訴、停職。
其中,2012年8月,安徽省蚌埠市安監局局長武書田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對其犯罪所得人民幣142萬餘元、美元2500餘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因涉嫌貪污腐敗,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已被撤職,紀委對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安監局長」已成為一個敏感詞和敏感官位,一次次觸動著公眾的神經。
北京義聯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黃樂平在機構開展工作的5年多來,代理的各類涉及勞動爭議案件多達4000多個。這些年,他和同事走遍了各地安全生產事發現場。
黃樂平說,安監局可以對企業吊銷執照、停業整頓或罰款,其中有巨大的操作空間,有時罰與不罰甚至取決於領導的個人意願。出事並受到處罰的安監局長除了確實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也有代人受過的可能。
黃樂平說,曾有一個工傷職工向他們求助。他下去後瞭解到,這名工傷職工的一個親戚就是某縣的安監局局長。但這位安監局長見到他後大吐苦水,說沒有縣委書記或縣長簽字,安監局進不了一些企業的大門。因為地方追求GDP,所以安全生產監督並不是完全依照規定進行,這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留下根子上的問題。一些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但領導要求給開綠燈時,他們就不能查。
「地方上的維權工人覺得安監局既可恨又可憐,在地方上樹立不了公信力,老虎不敢打,只是拍拍蒼蠅。」他說。
對於山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擬調任文聯工作,黃樂平認為,某種程度上,這已經體現了對安監局局長的問責,雖然是平級調動,但文聯的社會地位和權力與安監局不可同日而語。但這種通過幹部調動來實行問責,不符合問責機制,某種程度上有庇護幹部敷衍公眾的嫌疑,不排除通過這種轉移方式保護其他人甚至更高層幹部的考量,不利於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問責機制。這是一種負面示範,不值得推廣。
新華網輿情監測分析中心總監段賽民說,安全生產事故一直都是輿論關注的焦點,「出了安全事故,必須名正言順地對相關官員進行問責,這是對生命和法律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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