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大公網報道,中方兩度使用導彈照射雷達瞄準日本軍艦和戰機,並至少一次使用火控雷達,軍事專家認為,這樣的警告方式非常嚴重,也會洩漏己方機密,當時可能發生了某些特殊情況,且獲高層同意採取上述非常措施。
須上級批准料高層同意
澳門國際軍事學會會長黃東分析,除了用武器指著對方,火控雷達鎖定是最接近戰爭行為的做法。這種手法較為少用,至少在公開新聞中很久都未聽聞發生過這種事,在國與國的機艦交會中,不會隨便動用火控雷達來鎖定對方,一方面,鎖定對方的下一步就是開火,比較容易導致「擦槍走火」等危險事態,警告程度相當高;另一方面,這種做法會暴露自身雷達的頻率波段,「等於在漆黑的地方打開了手電筒,表示自己瞄準了對手,也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在哪裡,通常在和平時代,這屬於軍事機密的範疇,是不會隨便暴露出來的」。
黃東分析,事件發生時可能有一些異乎尋常的狀況,如日方不聽中方警告長時間徘徊、日方本身做了一些威脅性的動作等,迫使中方無奈下採取這一措施。這類手段除非得到上級批准,一般不會隨便使用,因此背後可能獲高層同意及制定相應預案措施。採取這一動作之後,中方亦需重新調整戰艦上火控雷達的頻率,以避免可能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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