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新聞週刊網報道,專家建議,清退不合格黨員不能搞運動,特別要警惕把黨員的退出機制演變成對黨內持不同意見的普通黨員的懲罰和打壓。只有黨內民主真正開展起來了,黨員隊伍的進出機制才能健康地建立起來。
最近,廣東省剛剛啟動的勸退不合格黨員試點工作遭遇了一些風波,主要是因為黨員考核標準的問題。
作為試點地區的清遠市清新縣和東莞市寮步鎮等地,都將「上訪情況」列入黨員考核標準。其中,《寮步鎮黨員量化考核管理暫行辦法》還將黨員合格與否的標準與「拆遷征地」掛鉤,規定黨員「本人或其家庭成員在征地拆遷中,不配合工作、阻礙工作的開展」也將「一票否決」,被勸退或除名。
如此做法遭到輿論質疑,認為「跑偏」了方向。「拆遷過程中,作為公民,有公民的財產權和基本權利,這和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不是一個直接畫等號的關係。」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蔡霞在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提醒說,千萬不能把黨員的退出機制演變成對黨內持不同意見的普通黨員的懲罰和打壓。
黨員規模和質量是兩回事
事實上,建立完善黨員退出機制並非一省一地的個別探索,而是中共中央全局性的謀劃。
今年1月2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召開政治局會議,研究部署加強新形勢下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會議指出,隨著黨員隊伍越來越壯大,少數黨員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淡薄、組織紀律不強,甚至思想蛻變、腐化墮落。在這一背景下,提出要強化黨員管理,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對黨員規模實施總量控制。
當前能查閱到的中共中央組織部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員總數達8260.2萬名,比上年增加233.3萬名。
「所謂適度規模,也很難有一個十分確定的標準。」黨史專家、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現在是有史以來中國人口最多的時候,也是中共黨員人數最多的時候,13億人口中有8000多萬黨員,比例已經不低了,「對於黨的建設和黨員隊伍來說,更多的不是擴大規模問題,而是保證質量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馬克思恩格斯思想研究室主任孫應帥曾撰文統計,以建國初全國總人口約5.42億為基數,按2009年國家統計局公佈的13.21億人估算,60年來全國人口年均增長1298萬人,增長率為2.4%。黨員的發展以1949年449萬名黨員為基數,至2009年的7593.1萬人,60年來黨員人數年均增長119萬人,增長率約為26.5%。
黨員的發展速度明顯高於總人口的發展速度。黨員占總人口的比例也從1949年的0.83%增長到2009年的5.75%。
孫應帥的結論是,黨員絕對數與比例增加過快同黨員的質量並不存在必然聯繫。例如,1927年大革命失敗時,黨員數量從6萬降到4萬,出現負增長,但黨員總體質量和在全國的影響力並沒有因為數量的減少而降低。再如「文革」時期,不少「突擊入黨」者雖然使黨員的數量增加了,但黨員的總體質量也沒有因為數量的增加而提高。
謝春濤說,從大的歷史時期看,黨員隊伍規模和質量在建國前後呈現出不同特點。「建國前,黨在多數地區處於地下狀態,入黨意味著奉獻甚至犧牲,這個時期發展的黨員質量一般是沒問題的。建國後,中共變成了執政黨,有些人的入黨動機是有問題的。因此建國初中央曾一度強調過要適當控制黨員規模。」
「8000多萬的黨員人數無論如何是偏多了。」蔡霞說,2001年和中組部進行全國黨員隊伍調研時,黨員人數只有6000多萬,當時已經感受到黨員隊伍規模需要適度控制,但是一直沒有找到一個比較好的解決辦法,「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數量超大以後,管理就一定會增加難度,很難保證所有黨員都充分發揮作用。」
進來容易出去難
「要建立一個黨員隊伍能進能出的機制。多年來,進的機制一直是暢通的,出的機制始終沒有真正建立起來。」蔡霞指出,「出口」很少,除非死亡或者被「雙規」、犯下嚴重錯誤。
2001年,中組部曾統計,中共自1989年以來的12年裡,通過民主評議黨員等途徑,將47.3萬名不合格黨員處置出黨。
2012年5月,山東壽光開展黨員登記工作,102名不合格黨員不予登記,其中34人是因為平時發揮作用差、民主評議中合格票數低而被清退出黨。
不過,這樣的試點只是零星出現,並未實現真正的機制化和常態化。「一方面是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但更多是操作難度。」謝春濤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發展黨員操作上很容易,但勸誰離開,這個難度就大,「什麼程度不夠黨員的標準?不夠到什麼程度,應該勸退,操作難度較大。」
「很多出國多年不歸的人可能依然在黨員名冊上,還有一些流動黨員的逐漸流失,都變成了有名無實的『掛名黨員』。按照黨章規定,超過6個月不交黨費就視為自動退黨,但這項規定沒有得到嚴格執行。」蔡霞建議,應該對全國的黨員名冊進行清理,對不同黨員人群進行有效地分類管理,這是與黨員退出機制相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長唐任伍認為,「退黨」被看成是個人政治生命的終結,還有人把它視為個人有嚴重違法違紀甚至犯罪行為,因此,黨內不敢輕易啟動「退出機制」。
黨內民主是前提
針對廣東8個試點地區各自製定的「不合格黨員」標準引發的爭議,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對《中國新聞週刊》解釋說,對於標準的制定,省委組織部並不做統一要求,由試點地區自行探索後再做總結推廣,原因在於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差別很大,對黨員的要求和標準肯定也會有所不同。
「社會矛盾加上思想認識的不同,以及處理具體工作中產生的分歧,都可能引發對黨員是否合格判定標準的不同。」蔡霞指出,在判定黨員是否合格、要不要除名的問題上,一方面要鼓勵各地大膽探索,另一方面,此項工作政策性很強,尤其需要慎重對待。
蔡霞建議,在具體操作程序上,一方面需要上級黨組織的指導,另一方面,需要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制定不合格黨員的標準一定要特別慎重,要尊重和保障黨員權利,讓黨員參與,尤其在處置具體黨員的時候,一定要有黨員權利的保障和體現。還要給被處理的黨員以申訴權,以防止過於草率傷害了一些同志。」
蔡霞建議各地在實踐過程中,應著重於制度、著重於黨員權利的尊重和保障、著重於嚴格遵守黨章相關規定,而不是由某個黨組織領導拍腦袋來制定,不應該是領導意圖的體現。
文革時期,毛澤東在整黨建黨中提出「吐故納新」、清除廢料、吸收新鮮血液的思路,要求「有步驟地吸收覺悟工人入黨,擴大黨組織的工人成分」。與此同時,被開除黨籍、勸退、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直到「文革」結束,未恢復組織生活的黨員尚有14734人。
「用政治運動的方式來推行黨員退出機制,顯然是有失偏頗的。」蔡霞強調說,「處置黨員不能搞運動,不能集中時間段來搞,而只能通過日常性的黨的建設工作,通過制度的正常運轉,經常性地、分散地來處理,只有黨內民主真正開展起來了,黨員隊伍的進出機制才能健康地建立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