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李莊再次來到重慶,為自己被判律師偽證罪案申訴,並向法院提交新的材料,其中包括警方審訊龔剛模期間強迫後者抄寫的證詞。
據財新網報道,在3月25日交給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的一份《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中,李莊申請將王立軍、郭維國、王智、熊峰作為證人,理由是他們在「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一案中教唆龔剛模陷害李莊。這4人曾經是重慶市公安局局長、副局長,重慶市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及李莊偽證案偵辦民警。
李莊稱,上述證人為確保重慶「打黑」偏離法治軌道,使自己受到刑事追究,參與了捏造事實陷害申請人的行為,對其案件發生直接而重大影響,因此請法院通知上述證人出庭作證。
和李莊一起前來法院的還有龔剛模的律師王萬瓊。她在現場展示了2012年8月至9月期間,會見龔剛模時的四份筆錄,以及龔剛模親筆寫的揭發李莊的證詞:「我不是黑社會組織者,我沒有被刑訊逼供,我有一些犯罪行為,但我不是領導者。我要檢舉,我已經檢舉了辯護律師李莊讓我造假的情況,李莊讓我說被刑訊逼供,我不能造假,我要爭取好的態度。」李莊介紹,上述證詞是專案組成員給龔剛模打印出來,強迫龔剛模抄寫。
王萬瓊同時展示的還有一張從香煙盒紙上撕下的碎片。專案組成員、綽號「萬州熊」的熊峰撕下這張紙片,在上面留下專案組組長王智的電話號碼,並要求龔剛模在決定檢舉後按鈴讓看守給王智撥打該號碼。
李莊的前助手馬曉軍和他一起前來重慶。馬曉軍在2012年2月和妻子韓會娟分別在重慶狀告當地警方涉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但他向財新記者表示這一申訴已被駁回,而此次來渝主要是作為李莊案的證人。
馬曉軍向財新記者展示了李莊庭審前、江北區法院向其開具的《出庭作證通知書》,他說,重慶警方則向其施壓,要求他向法院表示自己不願意出庭作證。
馬曉軍介紹說,自己在2010年1月到2月期間,因李莊案被監視居住,地點設在重慶市江北區一棟住宅內。在警方強迫下,他簽訂了租房合同,出具了不願意出庭作證的聲明,並書面請求重慶警方保護。
馬曉軍還表示自己的律師資格證在申請從河北調至北京過程中一直被卡著,導致自己目前沒有執業證件。
2010年2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認定,李莊在代理龔剛模涉黑案時,違反法律規定,幫助被告與他人串證,教唆龔剛模編造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證據,並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虛假稱述予以翻供。李莊被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之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李莊在刑滿釋放前夕,又被追究「遺漏罪行」,但該案最終以檢察院撤訴告終。
2011年6月,李莊刑滿出獄,開始為自己偽證案申訴。而王立軍事件後,案件出現重大轉機,龔剛模等人先後推翻當初指認李莊教唆過自己的證詞。
2012年11月29日上午,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曾約談過李莊,就其申訴的李莊犯辯護人偽造證據罪、妨害作證罪一案,聽取了他的意見,法院表示會依照法律規定認真處理他的申訴,並請他相信重慶法院。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軒在今年「兩會」期間重慶團開放日向媒體表示,根據一審判決,重慶83個涉黑團伙共涉及1290多人,如果家屬有申訴的,「將依法辦理,對的就堅持,錯的就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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