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職務工資480元、級別工資498元、工改補貼45元、工作津貼3250元、提租補貼80元……這是一名普通國家公務員的工資條。由國家統發的基本工資1000元出頭,其餘80%均是各項津補貼。這份工資條沒有什麼秘密,卻是幾次工資改革和公務員內部收入差距的見證。
工資條:超80%是津補貼
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陶磊是某中央黨群機關的一名公務員,本科學歷,9年工作經驗,正科級,2013年1月的工資條顯示:統發合計1173元,包括職務工資480元、級別工資498元、工改補貼45元等;工作津貼3250元,交通補助200元,通訊補助130元,提租補貼80元,購房補貼1000元;此外,住房公積金扣款500多;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為0元;應發5833元,實發工資5259元。
這份工資條基本的工資僅1173元,超過80%是津補貼,其中工資的一半主要來源於工作津貼。
這也源於1993年工改提高津貼補貼占比的結果。事實上,現行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時建立的。即公務員實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為主的職級工資制。公務員工資主要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構成。這次工資改革在國家層面提出建立「地區津貼制度」,各地可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制定自身的「津補貼」。
國務院某直屬機構一位負責人事的林姓工作人員告訴本網記者,2006年實行新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後,公務員工資分為四塊,由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作津貼、生活補貼共同構成。其中,前兩項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由中央財政支付;後兩項由地方財政或各部門財政支付。
類似陶磊這種工改補貼,都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統一發放的,各個單位可能名稱不一樣,但同級別公務員發放的額度是一樣的,前述林姓工作人員稱他們單位將工改補貼等統一稱為補貼。
2元奶粉補貼
現在的工資構成中,已沒有工齡工資。陶磊稱,剛參加工作時,記得工齡工資是每年漲一元,這一元工資也成為同事間的笑談。據公開資料顯示,在1993年《國務院關於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中,工齡工資的執行標準是這樣規定的:「工齡工資按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確定,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一元,一直到離退休當年止」。一元工齡工資後來引發不少爭議,2006年再次工資改革後,乾脆取消了公務員的工齡工資。
不過現在的工資構成中,也有一些幾元的項目。例如,有小孩的公務員,2歲以內的小孩有奶粉補貼,每月2元。
級差八九百 國家主席月薪大概1萬多
據陶磊介紹,各項津補貼因級別和職務差別而有不同,如提租補貼(對租住公有住房的職工,因租金提高而由單位給予的補貼),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處級100元/月,科級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陶磊說,每個級別的工資總差也就在八九百元左右,如處級要比科級高八九百元左右。如果以此類推,在中國,國家主席的工資估計也就1萬餘元。
不同級別的公務員其他方面的待遇也會不一樣。據前述林姓工作人員介紹,比如醫療報銷的比例,一般國家規定的能夠報銷的醫藥費,公務員的報銷比例能達到90%。但50歲以上的副司局級有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可享受副司局級醫療待遇,有專門的醫療藍卡。以北京為例,具體說來就是可在指定醫院的幹部門診就醫,可報銷的病房標準和床位標準要比普通公務員更高等。
年終發一次性獎金 不到千元
至於獎金,陶磊說,都是按照規定,只有年終的13個月工資,只發基本工資(中央財政統發部分),不是每個月的實際月薪。也就是說,2012年他的年終獎是國家統發的1000多元。
該規定出自2006年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第六條: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準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
5年一晉級,2年一晉檔
2006年實行新的工資制度後,各地陸續開始清理合併公務員收入中的各類津貼補貼,原先「不上檯面」的收入被取消或變成「明補」,這也被稱為「陽光工資」改革。北京則早在這之前就推進了工資改革。即傳說中的「3581」。本刊早前曾做過相關報道(2004年34期),「3581」傳說指科、處、局、部級幹部月薪分別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萬。但記者向權威人士求證的說法是,「3581」出台之初的考慮是指年薪,也就是科、處、局、部的年薪達到3萬、5萬、8萬和10萬。
「我一直覺得按照級別來定工資不合理」,陶磊直言。一個單位,能當上官的畢竟只有少數。處級幹部,廳級幹部只有那麼幾個人,其餘的都是普通工作人員,結果是有職務的比沒職務的拿得多,而工齡長的老公務員比工齡短的拿得多,可能一個30年工齡的老公務員的工資不如一個10年工齡有職務的領導。這樣的後果可能是大家都處心積慮想當領導,可能真正干實事的人就少了。
而公務員的升職都有一定的程序,從正科級到副處級按程序至少需要3年,而極少有人能在3年內完成這一轉變。
不過,現在的公務員工資已有一定的增長機制,只是增長額不高。如2006年工改後,工資實行滾動晉級。據前述林姓工作人員介紹,年度考核累計五年稱職的公務員職務晉陞一個級別,年度考核累計兩年稱職的公務員則晉陞一個級別工資檔次,也就是常說的「5年一晉級,2年一晉檔」。這樣,即使職務沒有變動,工資也會有所增長,避免了幾年不漲的尷尬局面。一般升一個檔級工資可能會漲100元左右。
2006年工改,濫發錢現象並未遏止
月薪5000多在北京是什麼水平?去年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1年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顯示,北京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672元/月。而根據此前的一個統計數據,當時達到平均工資以上的職工只佔到全部職工人數的39.3%,沒有達到職工平均工資的人數占60.7%。這麼說來,月薪5000已經屬於平均以上的少部分了。
陶磊還告訴記者,自己還算幸運的,剛參加工作時還有單位提供集體宿舍,現在剛進來還沒轉正的公務員每月扣完稅也就1000多,也沒有集體宿舍,北京房租這麼高,根本不夠生活開銷。好在早飯與午飯有單位食堂免費提供。
「公務員的隱性收入應該不少吧?」對於記者的問題,陶磊表示自己最基層的公務員,單位也是「清水衙門」,沒有錢也不會亂髮錢,並沒有任何的隱形收入。說到這,陶磊還有點激動。他說,2006年工資改革,(中央)提出「限高、穩中、托低」,「我們這種低水平的工資在那次後都漲了,我自己的大概漲了1000多元左右,但是那次改革並不徹底,『限高』因為觸及到太多利益,反對聲音很大。一些(「有錢部門」)濫發錢的現象並未遏止,我們(公務員)內部意見也很大。」
說起2006年工資改革繞不開1993年的改革。1993年公務員薪資制度改革,國家層面提出建立「地區津貼制度」,各地可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制定自身的「津補貼」。
之後,國家並未出台統一政策。在此背景下,地方發放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名目逐漸失序,地區、部門、單位的工資外收入基本處於失控狀態。復旦大學博士孫琳曾專門研究過中國的公務員薪酬問題,據其不完全統計,各地擅自發放的津貼補貼名目達到300多項。
2006年,新一屆領導上來後,在全國推行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改革。此次公務員(包括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重點為「限高、穩中、托低」,高收入人群的補貼將遭削減。具體做法是:第一規範補貼,設定上、中等收入的政策範圍,收入超過平均線的要削減;第二是穩中,即中間的收入層次者工資水平可以繼續保持,也可以適當增加;第三就是托低,即要用3年時間提高低工資收入人群收入,使其達到平均水平。據悉,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國家對公務員津補貼標準出台了一個範圍,平均值不能低於年2.1萬元,也不能高於4萬元。
不同省最高相差幾千元
對於各地區、各部門公務員津貼補貼標準(即陶磊工資條中的工作津貼和生活補貼部分),各單位名稱會有差別,但同地區同級別的津補貼差別並不太大。中央某部委一位正科級工作人員透露,國家統發1000多元,每月津補貼3000多,每月實發工資5000元出頭;國務院某直屬機構副處級幹部向記者提供的工資條,沒有工作津貼的名稱,所有津補貼細化到各項,如物價補貼215元、交通費40元、生活補貼260元、提租補貼90元……另一位在地方某市級機關任職的公務員告訴本網記者,其屬於正科級,國家統發的基本工資1000多,津補貼部分按照地區標準2000多,每月實發工資3000多元。
《經濟觀察報》2008年的一篇報道指出,「陽光工資」後,由於津補貼改革是地方自費改革,地方財政承擔了更大的壓力,規範以後「暗補」變「明補」,原來一部分由單位自己解決的補貼變成了財政支出。
此外,即便是在一個省內,補貼的金額也有不小的差距。中央對公務員津貼補貼標準有個核算公式:省直機關津貼補貼標準=(省會城市平均標準+全省平均標準)/2,如果省直機關要想達到300元的標準,省會城市就要比平均值高。
這種制度造成了不同省之間、同省不同市縣區之間津貼補貼相差最高達幾千元。一位2007年剛畢業參加工作的深圳司法系統的法警,2008年稅前工資為8100元,實際扣除各項保險繳費之後工資所得約6200元。這讓西部地區同樣資歷的公務員望而興歎。即便扣除兩地物價因素,差距仍可觀。根據第一輪規範的結果,即使有年均津貼補貼2.1萬元這個最低調控線,很多財力弱的貧困地區也根本無法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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