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日本與台灣當局4月10日簽署釣魚島周邊海域的漁權協定。根據該協定,日方允許台灣漁船在其所謂的「專屬經濟區」作業,但不得進入「釣魚島12海里以內的日本領海」作業。
據環球時報報道,日台雙方在過去16年就釣魚島漁權談判16次,但都以失敗告終,因此即將迎來漁汛的台灣漁民難掩獲得捕魚權的喜悅。台當局當天刻意強調說,這是無關主權的「事務性」談判。日本媒體則直白地宣稱,協定是要「離間」兩岸保釣的聯合陣線。
「沒有主權何來漁權?」在保釣問題上歷來強硬的香港媒體把這個尖銳的問題拋到前台。
香港《大公報》稱,日方開出的條件是,台灣方面須放棄「登島」這樣的保釣行動。這無異於要求台灣以「主權」換「漁權」。台灣方面切不可接受這種自失立場的條件。這不僅與台當局的保釣立場相左,也為台灣日後的保釣行動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台灣應謹記「沒有主權就沒有漁權」。
香港《東方日報》稱,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不可信,台灣撇開大陸和日本談釣魚島不可能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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