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網記者 周小舟 駐馬店25日電】4月23日上午,泌陽縣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牛某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妨礙公務罪一案。依法判處牛某犯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妨礙公務罪,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牛某大量收購病死豬、羊、狗等,存放自家冷庫內。其中,23.175噸被加工生產成肉製品成品和半成品準備銷售。並暴力阻攔執法人員。經河南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被查獲的病死豬肉存在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病毒,人食用後有可能導致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
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到庭審現場參加旁聽,並在審判結束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道,法院和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銜接、協同作戰,對於發現食品安全違法情況,不能只是罰款了事,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加大懲罰力度,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圍,把「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活動深入推進,切實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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