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在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正式被紀檢部門調查之前,在國家能源局內部已下發一份名為《做好機構重組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見》的文件(下稱「反腐倡廉文件」)。
據21世紀經濟報報道,該文件的簽發時間是4月26日,恰是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一月之後。在該文件下發至能源局所屬的單位和司局不久,劉鐵男案隨之明朗。
能源局反腐文件特別提出,「各級領導幹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親屬、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凡是有礙公平、公正和廉潔的事,堅決不打招呼,不寫條子,任何人不准打著領導旗號辦私事。」
管住權力和資金
上述能源局反腐倡廉文件提出:「從體制機制上進一步給各類市場主體創造條件,發揮企業和個人參與能源投資、項目建設的積極性和自主權。對繼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進一步簡化和規範審批程序,創新服務方式,貼近市場主體,提高行政效能,限時辦結。」
能源項目審批管得多、管得嚴,地方能源企業的體會更為真切。一位廣東能源企業人士大倒苦水,連稱被審批制度害苦了。該企業所屬項目從2004年起一個批文、一個批文老實跑,但是所有程序走完後只待發改委核准,直至現在沒下文。
「但是,央企和私企沒有批文就先行建設,比我們晚的都早建成了。到頭來,守法的企業讓超生的項目優先核准。不僅如此,在項目審批上,央企項目往往比地方項目批得容易,出現央企進地方退的現象。」上述人士說。
行政審批是腐敗的源頭,管住權力才能抵擋利益誘惑。上述文件也透露出接下來能源局管理審批的態度:「規範行政審批和能源監管職權,以市場規則和法律制度來規範行政行為。研究建立決策、執行、監督既相互制約又互相協調的審批運作機制。」
同時,國家能源局監察局將牽頭制定《國家能源局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制約和監督權力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防控廉政風險。
在資金管理上,能源局提出,以重組國家能源局為契機,立足過緊日子,推進預算改革,有效控制行政經費的支出,做到所有開支都要事先編製預算。
「所有的行政支出和公務消費,不僅要按預算執行,而且都要按有關規定由國庫集中支付,嚴禁『小金庫』和『賬外賬』。」上述文件稱。
公開審批權限
因劉鐵男遭遇舉報,國家能源局新聞發言人草率的回應受到質疑。根據本報記者瞭解,能源局正在重新完善新聞發言人和新聞發佈會制度。
除此之外,能源局將深化預決算公開和「三公」經費的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逐步將所有資金的預算使用情況向社會公佈。明確重組後國家能源局有關的公開辦事制度、審批權限和操作流程,明確公開的主體、內容、範圍、時間和監督部門,建立辦事公開的動態管理制度,加強過程監控。
按照計劃,能源局將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局機關、各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責任。該實施辦法將由國家能源局監察局牽頭,在7月完成。
在能源事務管理上,按照「一崗雙責」和「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幹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親屬、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凡是有礙公平、公正和廉潔的事,堅決不打招呼,不寫條子,任何人不准打著領導旗號辦私事。
能源局要求各司局、所屬機構不折不扣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根據重組後國家能源局的實際情況,完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堅決杜絕公款浪費現象,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堅決抵制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針對此前行政審批權過於集中的問題,能源局再次強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能源改革方案、重大能源政策、重點能源工程項目,依法公開聽取群眾意見並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