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國悠久的傳統文化中蘊含著豐富的廉政思想內容。積極借鑒歷史上優秀的廉政文化,對於今天進行廉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當然,今天的社會與古代社會有很大差別。因此,借鑒歷史上優秀的廉政文化,應充分挖掘其本質內涵及一般規律。
據人民日報報道,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中國傳統文化特別強調為官之德,官德思想和傳統的德治文化深刻影響著官員的選任。治國、平天下的最重要前提是修身、齊家。只有個人道德品質達到了為官的要求,才能被納入國家擇官範圍。有的時候,對德的要求甚至被提到才的前面。《貞觀政要》確立「以公平為規矩,以仁義為準繩」的擇官準則,強調仁義道德在選賢任能中的重要作用,在提拔、任用官員時往往比較注重對官員的官德考察。此外,歷代官員留下了大量的「官箴書」,其中主要是為政指南等內容,但也蘊含著豐富的忠義、孝友、儉約、謙讓等倫理道德內容,對其他官員起到道德勸誡作用。吸收借鑒傳統倫理道德教育的智慧,有助於從道德上預防各種腐敗風險,使為政者從內心深處廉潔自律、奉公守法。
權力監督不完善,必然會造成權力運行失控、官員道德淪喪以致政風不正。雖然中國古代大致沿襲了大一統的皇權體制,但在皇權之下,官僚機構還是有明確分工的,形成了一定的權力制約機制。比如,歷代監察機構及監察官員的設置,對行政權力形成了有效的制約。自秦漢以來,歷代監察機構都自成體系,享有相對獨立的監察權。魏晉以後,中央監察機構與各級行政機構逐漸分離,成為相對獨立的權能部門,專門糾彈官員不法行為。各級監察機構在財政和人事等方面不受其他部門的制約,也不受本級行政長官的約束和限制,直接對皇帝負責。這種監察權力的縱向負責制,一方面可以制約監察者,促使其依法監察、秉公執法;另一方面可以使監察者盡量避免陷入人情糾纏,能夠相對公正地依律進行監察,從而加強了監察效能。
重視依法治吏是古代中國廉政建設的基本經驗。手中擁有權力的官吏有機會進行錢權交易、以權謀私,一旦整個官僚階層貪賄成風,就會影響統治的穩定。所以,歷代有為的統治者都非常注重懲貪飭吏、整頓朝綱。如漢律就曾規定官吏在行使權力的範圍內,如果接受了其他官吏或百姓的飲食,就要被免職。唐代的廉政法制可以說是中國傳統懲貪制度的代表,唐律中懲貪肅賄的法律規範非常細密,而且操作性強。唐律規定了「六贓」之罪,總共規定了50多項貪賄罪名。在贓罪的主體上,不只涵蓋了各級各類官員,還將官員親屬、部曲、奴婢等同財共居的關係人一併納入,只要這些特殊主體觸犯贓罪,都要一體處罰。古代中國的治官之法體現了古代中國人的政治智慧,是我們今天進行廉政建設的寶貴歷史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