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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廠區因爆炸冒出滾滾黑煙。圖/新華社 【文匯網訊】中石油大連分公司,又出事了。這次是油渣罐發生爆炸,爆炸的兩個油罐,裝有殘留柴油。聯繫到2010年來發生的石油輸油管道爆炸導致漏油事件、廠區起火、爆炸起火等事故,據不完全統計,中石油在大連可謂災患不斷:4年6起,其中在2010年發生3起,2011年發生2起,2013年1起。
據瀟湘晨報報道,事故之後,雖有責任人被問責,企業也有所謂的安全大檢查、隱患大排除等運動式的管理措施,但中石油在大連事故仍然頻發,箇中原因,值得追溯。
6月2日14時20分許,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發生油渣罐爆炸事故,造成2人失蹤,2人重傷。到18時,來自醫院方面的消息說,受傷的2人生命垂危。
在現場,經過300多消防官兵的奮力撲救,到16時30分許大火已被撲滅。
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A安全隱患排查,為何屢屢失效
四年多起事故,多與油罐有關
輿論對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發生爆炸事故,反應較為強烈,主要原因之一便是中石油在大連屢出事故。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010年7月16日,大連中石油輸油管道發生爆炸,造成大面積海上污染,直接經濟損失超2.2億。隨後,大連石化又分別發生「10·24」火災和「12·15」火災。其中,「10·24」火災與「7·16」火災發生在同一個油灌——103號油罐;「12·15」火災離103號油罐約80米,火災中有3人遇難。
2011年,大連石化分公司又發生「7·16」、「8·29」兩起火災和爆炸火災事故,地點仍然與油罐有關。起火的罐區,是已停產一年多的儲存重油等殘渣油料的地方,由中石油一家建設公司在檢修,原計劃下半年重新投產。當時有4個人在現場工作,突然一個空罐發生閃爆,引發了另一個儲罐著火。
兩個月前,油罐儲運車間裝了攝像頭
大連石化公司屢出爆炸事故後,也採取了不少安全生產措施。公開資料顯示,就在2個多月前,該公司在儲運車間安裝了遠程監控攝像頭,「24小時對灌區進行實時監控」,並「實現了封閉管理」,為「灌區安全提供了堅實的保障」。此次爆炸事故至少說明,攝像頭的監控,並不是那麼有效。
並不那麼有效的,還有該公司的隱患排查。2011年9月27日之後,該公司開展了百日安全大檢查、隱患大排查的活動。一年多後的昨天,該公司再次發生油罐爆炸事故。
B追責之後,事故為何仍屢次發生
事故屢發,國務院開過78人問責大單
除今年發生的爆炸事故外,上述所列的諸多事故都被國務院定性為責任事故,大多責任人在事後進行了追責。
處罰在2011年11月24日做出。《人民日報》報道,國務院當天認定包括2010年「7·16」事故等在內的4起事故均為責任事故,並給予64名事故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另有14人被追究刑責。
2010年「7·16」爆炸漏油事故發生後,被追究刑責的14人,多是中石油在大連分公司的下屬公司負責人。中石油上層領導則多受黨紀、政紀處分,如中石油的董事長、黨組書記蔣潔敏獲警告處分;時任中石油副總經理、黨組成員的李新華、廖永遠受記過處分;時任中石油股份公司副總裁劉宏斌、中石油股份公司安全總監賀榮芳行政記大過處分。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共有29人。
此後又有3起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又有35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暫無人被追刑責。值得一提的是,這一處分是由遼寧省人民政府和大連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並經國務院同意的。
上述事實表明,中央對中石化在大連所屬公司責任人的追責力度不可謂不大。
但分析這些案例,2010年「7·16」事故發生之後,有關部門做出的最終處理結果往往給人留下這樣的印象:領導「記過」,普通工作人員撤職,而事故責任單位的人員被送進了監獄。
問責主體、對像、程序都很不規範
有分析認為,一些領導幹部或國家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罰之後,可能逃過本該追究的刑事責任,問責變成「暫時受點委屈」。「追究政治責任,不能取代追究法律責任。」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說。
2010年9月《人民日報》的報道指出,我國問責制在某種程度上只是一種「運動式的問責」,帶有濃重的人治色彩。
2009年出台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是目前專門的問責文件,由中辦、國辦聯合發佈。「很難說這是一部法律。」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接受媒體採訪時說,無論問責主體、問責對像、問責範圍、問責程序,都很不規範。
C事故屢次發生,央企為何原封未動
央企為地方貢獻GDP與稅費
儘管事故連連,大連石化仍在大連的經濟發展中扮演支柱企業的角色。
可查資料顯示,中石油大連石化為中石油旗下的最大煉廠,2008年8月7日,其年煉油能力一舉提升為2050萬噸,成為當時中國最大的煉油基地。目前,雖然煉油能力被中石化的鎮海煉化(2300萬噸)超越,但大連石化仍然是中國第二大的煉油廠。
今年1月,中國石油大連石化公司2012年實現營業收入1030億元,成為大連市首個超千億工業企業,全年實現應交稅費172億元,比上一年增加36億元,連續四年位列遼寧省納稅榜首。大連市政府為此授予大連石化「超千億企業」稱號。時任大連市長的李萬才稱,大連石化公司為該市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帶頭作用」。
大連市政府與中石油的曖昧關係在另一事件中得到呈現。2011年8月,大連的PX事件中,大連市政府承諾福佳大化PX項目立即停產並搬遷,隨後在當年的11月,有媒體稱,大連市政府收回了搬遷該PX項目的決定。一年之後,媒體報道稱,該項目正在搬遷之中,但同時有該項目高管稱,在一年的時間裡,生產就從沒停過。
有分析稱,由於央企能給當地貢獻驚人的GDP數字,地方在融資方面也不得不仰賴央企。地方政府對待央企態度曖昧。
面對環保壓力,地方也有可能對央企說不
同屬煉油項目,在對待昆明的PX煉油項目建設上,當地有關部門發出了不同的聲音。
2013年5月13日,面對昆明市民要求公開煉油項目環評報告的要求,雲南發改委稱,中石油煉油項目環評報告涉密,不予公示。但在6月2日,昆明市市長李文榮向媒體表示,雲南煉油項目環評將按照程序於近期向社會公開,絕不因為是央企就不敢、不能監督。李文榮強調,政府將充分尊重民意。
有觀點認為,當前中央比較重視環境保護問題,央企如中石油的煉油企業成了環境違法行為或安全隱患的重災區。面對民意,地方政府環保壓力加大,不得不「強硬」以對,此外,經濟轉型已經擺在重要位置,部分央企透支勞動力、透支資源的發展模式,也讓地方政府不得不重新審視與央企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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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兩次爆炸,目前暫無水質污染
綜合新華社電6月2日火災發生後,現場目擊者稱,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內冒出滾滾黑煙,隨後發生兩次爆炸。「當時整個天空中全是黑煙,特別嚇人,緊接著突然發出一聲巨大的爆炸響,一分多鐘後,又發生一次爆炸。」
據現場居民介紹,火災發生後,天空中瀰漫著黑色的灰塵,現場能聞到燒焦的味道,同時,還有黑色的油點落下。
16時20分許,記者在現場看到不少工人從廠區內撤出。一名廠區工人透露,發生爆炸的為油罐,在出事油罐北側約四十米位置存放著乙苯罐,如果火災引起乙苯罐爆炸,那麼後果將更為嚴重。該工人透露,當時很可能是施工時進行電焊切割引發火災。但此種說法未經大連市政府方面證實。
隨後,大連市政府相關部門表示,環保部門現場實時監測表明,二氧化硫、硫化氫、氮氧化物、氨氣等均無超標,環境空氣、水質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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