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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巡視組:省級幹部全部要談話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7-0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巡視組每到一地都要和100-200位幹部談話,中央要求是,省級幹部全部都要談話。

據瞭望東方週刊報道,繼2013年5月17日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召開之後,5月27日至6月3日的8天時間裡,10個中央巡視組進駐各地的巡視工作動員會密集召開。

期間,5月的最後一天下午,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黑龍江林甸直屬庫發生火災。根據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下稱中儲糧)的通報,大火造成糧食損失價值約284萬元,儲糧資材損失23.9萬元,共計307.9萬元。

其實,網上的輿論將「5·31」突發事件與5月27日中央第一巡視組進駐中儲糧一事關聯起來議論紛紛。對此,《新京報》6月3日發表社論認為,兩件事本無關係,但輿論將二者聯繫到一起,反映了民眾對中央巡視組的高期望值,「一直以來,囿於現實的、固有的利益格局,在反腐敗、監督官員、改變作風等事關全局的問題上,民眾更願意相信『中央來人』。這也是民眾賦予中央巡視組以神秘色彩、寄予厚望的重要原因。」

民眾持續不減的期待被認為是對中央巡視組的提醒,即中儲糧糧庫大火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其原因需要巡視組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注意。

此外,民眾「誤」將兩件事關聯,一定程度上源於對中央巡視組工作體系和巡視細節缺乏足夠瞭解。中央巡視組到底採取何種工作方式?本刊記者為此根據相關公開報道進行條分縷析,深入透視巡視工作內情和各項環節,給讀者瞭解此次中央巡視組提供一個觀察指南。

收集街談巷議,不多開座談會

2013年6月5日,《現代快報》社評版發表一位署名江蘇甘田的縣紀委工作人員的文章,「中央巡視組聽街談巷議,這個辦法好。」

甘田在文中說:「街談巷議很多都是小道消息,因此很多人不把街談巷議當作一回事,可是現在我們看到中央巡視組把聽街談巷議當作掌握地方實情的一個方式,不能不由衷讚賞。」

「聽街談巷議,關注群眾議論的焦點」的細節闡述,並非此次中央巡視組的表態,而是源自2004年7月12日《中國紀檢監察報》發表的一篇由中紀委、中組部第二巡視組撰述的《解密巡視工作要點》中的內容。

該文提及:「領導幹部的行為是否端正,一般都逃不脫群眾的眼睛。在一個地方群眾議論紛紛的事情,其背後往往隱藏著各種各樣的『故事』。所以,群眾的議論往往為我們瞭解情況提供了重要信息。比如,有的地方群眾對領導幹部『傍大款』的議論較多,有的地方對領導幹部子女經商的問題反映也比較強烈。這些反映和議論都為我們提供了比較有價值的信息,並在後來的巡視中也得到了證實。可見,群眾的議論不是空穴來風,一般都事出有因。」

收集「街談巷議」僅僅是中央巡視組瞭解地方實情的手段之一。2009年7月頒布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巡視工作條例》)還賦予了巡視組9大權限:聽取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的專題匯報;根據工作需要列席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會;受理反映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召開聽取意見座談會;個別談話;調閱、複製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民主測評、問卷調查;走訪調研;對專業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瞭解,可以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專業機構予以協助。

對於個別談話的方式,上述提及的《解密巡視工作要點》一文介紹,這是巡視組開始瞭解一個地方全面情況的基礎,「是一項不可缺少的,而且是極其重要的工作。」文章說,尤其是那些在專事監督職能部門的同志和剛從各種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老同志,是巡視組瞭解深層次問題的重要渠道,前者掌握的情況和線索比較多且具體可靠,後者思想包袱輕、顧慮少。

對於座談會的形式,根據有關披露,在巡視中,一般不過多地採用召開座談會的形式瞭解情況。「因為,大家在一起,顧慮較多,很難講出心裡話,更不願意涉及對某位領導同志的具體評價。」

另外,尚有其他各種努力,為查探實情創造條件。如,巡視組經常風平浪靜地抵達巡視地,開完「說明來意、目的和檢查的重點、方式、工作安排」的見面會之後,迅速「隱身」,不再有任何報道,同時公佈巡視組電話和信箱等聯繫方式以收集各方舉報信息。

海量談話,問出真話

雖然有各種瞭解實情的路徑,但真正抓住真相仍是不易的。

早在2004年12月3日,時任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組長的任克禮在《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要解決不講真話問題》,「一些幹部對巡視組不講真話的現象比較普遍,主要表現是說成績多,講問題少,一些人即便在談問題時,也明顯帶有保留,甚或把問題當作成績來講。」

文章發表兩天後的2004年12月5日,任克禮接受《瞭望東方週刊》專訪,再次坦陳:「對黨和國家造成威脅的就是幹部的腐敗和不講真話這兩個大問題。」並舉出實例,有些幹部常常迴避實質問題,例如,有的幹部上任後,舉債搞項目;搞項目就要征地、拆遷;征地、拆遷會引起老百姓集體上訪,最後,項目也被迫停下。但這些領導幹部常常認為這不是個人問題。

巡視組也會遭遇貓與鼠的博弈遊戲。一方面被巡視地區和單位對其隆重接待, 表示要大力配合巡視工作, 並提供一切工作條件;另一方面對巡視組的工作存有心理戒備, 對一些情況有意識地加以遮掩, 盡量展現其好的一面。

這都為探測實情增加了難度。由此,「問出真話」更加成為檢驗中央巡視組能否完成中央和民眾厚重期許的關鍵,重點談話對象的圈定和逐一問詢繼而成為一項重頭工作。

巡視組的談話對象,主要是副省(部)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重點是省委、省政府兩個班子的成員,重中之重是兩個「一把手」。除了在職的省級領導和省直部門及中央駐地方廳級單位的「一把手」,還包括市(地、州)的黨政「一把手」、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另外退下來的副省級以上的老同志和部分退下來不久的省直部門的「一把手」也是談話對象。

對於各地具體的談話人數,任克禮在2004年接受《瞭望東方週刊》專訪時提到:「巡視組每到一地都要和100~200位幹部談話。中央要求是,省級幹部全部都要談話;也要找一些廳級幹部、退休幹部、企業領導、人大政協幹部以及群眾逐個談。」

另一可估計此數據的例子是,2011年7月1日中央第五地方巡視組回訪天津市情況反饋會上透露,當年4月中旬到6月中旬的巡視回訪工作中,與180名領導幹部進行了個別談話。

對於巡視時長,據從此前各地召開的巡視工作動員會中知悉,進駐湖北省的中央第二巡視組、進駐貴州省的第六巡視組、進駐江西省的第八巡視組均明確說明,將在當地「開展為期2個月左右的巡視工作」。

在巡視時間有限、巡查內容繁重的情況下,對於不同的談話對象,巡視組的重點不同。比如《解密巡視工作要點》中介紹,對現職副省級以上領導幹部,要談省委、省政府班子和成員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廉政等情況,以及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情況;對其他層級幹部,要求側重談現職領導幹部的思想、工作、作風、廉政以及他們的配偶子女就業等情況。

四大重任,一把寶劍

在王岐山強調的「貪腐」、「作風」、「政治紀律」、「用人」等四大工作重點之下,巡查內容的明確性和契入點成為中央巡視組能否高效地打開局面的關鍵。

2013年5月1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在出席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議上表示,要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提高巡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外界認為此項要求是中央授予巡視組的一把「尚方寶劍」。

目前已有於2010年7月11日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可供依循,其中第三條「領導幹部應當報告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第四條「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的規定中列舉有詳細條款。

此外,被巡視地區是否貫徹落實「八項規定」,亦成為巡視組今年工作的重項之一。

值得提及的是,2013年5月31日中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許傳智透露,今年「五一」前,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班子成員在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的帶領下,分別約談了53個中央國家機關的紀檢組組長(紀委書記),檢查督促中央國家機關持之以恆落實八項規定,並已開始約談中央紀委委員和省(區、市)紀委書記。

對於違反八項規定行為適用紀律處分條例的解釋,中央紀委正在抓緊研究制定。據許傳智介紹,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2665個,給予組織處理和黨政紀處分2290人次。

中央巡視組此行在糾察地方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四風」方面,有望取得成效。

除了每次巡視中央強調的重點任務之外,每一次巡視的常規性籌備包括:巡視前要瞭解被巡視地區、單位有關情況,制定巡視工作方案;進駐後,要通報巡視工作的計劃,要說明巡視目的和任務;巡視期間,要及時匯報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嚴重影響工作問題、幹部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事項等;巡視結束後,要寫巡視報告,並向被巡視地區、單位反饋,要提出改進意見;此外,還要回訪瞭解被巡視單位整改情況。

巡視組有哪些權力

要完成重托,除了拿到「尚方寶劍」外,到底手握哪些權力,成為中央巡視組發揮其真正效力的命脈所在。

2008年1月時任中紀委、中組部第二巡視組組長祁培文在接受中央電視台《新聞會客廳》專訪時談及:「巡視組既不是考察幹部,也不同於查案子,但是它跟中紀委查辦案件、中組部考察幹部有著密切的聯繫,是一個重要的補充」。

祁培文舉例,巡視組發現案件線索,要馬上交給中紀委有關室去調查;巡視組發現了有一些人搞不廉潔,馬上由中紀委有關負責人跟他談話,亮黃牌,提警告;巡視組在地方發現了一些德才兼備的年輕幹部,要給中組部建議。

由此可知,巡視組的「大權」在於,可以提供案件線索,但不去查案;可以建議,但不代替組織部去考察幹部。「巡視組有瞭解權,沒有處理權。」祁培文說。

事實上,祁培文的概括正是在2009年的《巡視工作條例》第二十條中明確規定的內容,即巡視組不干預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查辦案件。

手握權力,被巡視的地方必不敢對巡視工作有所輕視,但仍有例外情況。祁培文曾透露他在某省巡視,有人給他寫信,「一句話,這個地方沒有你做的事兒,玩一玩回去吧。你要是不回去,沒有好下場。」另一種是「利誘」。祁培文回憶,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曾跟巡視組許諾「來天津你們想辦什麼事就找我,市長辦不了的事,我都可以辦」。

然而威脅和利誘卻為巡視組提供了線索。李寶金的話引起巡視組極大懷疑,調查隨即展開,李寶金為數家企業牟取利益、挪用巨額公款等案情繼而浮出水面。

權力帶來權威和震懾力之外,也帶來了壓力。比如未能及時發現被巡視地的問題幹部,是否屬於失職。

對此,祁培文曾直言:「我不敢說我們巡視過的那個地方絕對不會出問題,我只能說我努力了,我在那兒沒有敷衍了事。我到地方晚上老失眠,為什麼呢?責任在那裡,最後要說話,要說硬話,不能說模稜兩可的話,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有問題就是有問題。像李寶金這樣的人,我們就挺緊張,如果我們那會兒沒有這個覺悟,別人挖出來了,你說我這個臉往哪兒放?」

如何自律,誰來監督

地方巡視組如何自律亦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

2011年9月《新世紀週刊》披露,當年4月12日至5月9日,湖北省委第六巡視組在秭歸縣進行巡視,巡視組正式成員有9人,宜昌市陪同領導有4人。巡視組離開後,秭歸縣委辦公室向縣領導遞交報告,要求縣財政局報銷巡視組在秭歸期間的開支共計80.19萬元。包括接待費370193元、禮品113477元、外出考察費139921元、購置設備109888元和其他費用68491元等。

2011年9月12日,網上出現「巡視組在貧困縣花費80餘萬元」的信息後,一時間輿論嘩然。湖北方面隨即成立聯合調查組,於9月13日上午赴秭歸縣進行調查。後公佈調查結果:湖北省委第六巡視組在秭歸縣巡視期間,秭歸縣為巡視組開支住宿費18180元(不含巡視組按出差標準結算的住宿費用)、餐飲生活費57200元、辦公用品9900元、外出考察29171元。秭歸縣為巡視組購買的8套戶外防水運動服和運動鞋,巡視組成員在巡視期間已自付費用。巡視組未收受手機、照相機、平板電腦、襯衫、布鞋等其他物品禮品。網傳的「80萬元賬單」包含當地其他方面開支,當地以巡視組名義報銷其他費用的行為是錯誤的,湖北省紀委已責成當地調查處理。第六巡視組在秭歸巡視期間存在紀律意識不強、自我要求不嚴、違反巡視工作規定的問題,湖北將進一步核實,分清責任,依紀依規嚴肅處理。省委巡視機構將以此為戒,嚴肅巡視紀律,開展內部整頓,切實做到嚴格要求,主動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

查閱《巡視工作條例》,第五章內容有對巡視組「紀律與責任」的詳細規定。

對於巡視工作人員的違紀現象,條例規定如果出現「利用巡視工作的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等問題,處罰措施包括給予責令書面檢查、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責任編輯: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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