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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程序 【文匯網訊】從6月23日至7月6日,先後有3位副省部級幹部被宣佈「因涉嫌嚴重違紀」,在接受組織調查。
包括四川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現任省文聯主席郭永祥;內蒙古自治區原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區總工會主席李達球3位官員被宣佈調查的消息,均通過監察部網站對外發佈。
據河南商報報道,自1993年1月開始,中共中央紀委和中國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的監察部,開始合署辦公,即「一套工作機構、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督兩項職能」,統稱中央紀委監察部。
2013年5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內設機構調整正式完成並下文,目前還未在監察部網站公佈。
組織機構
5月完成機構調整
2013年3月,監察部官方網站上,也曾正式公佈過「中央紀委監察部組織結構」。其共有27個內設部門,除監察綜合室,預防腐敗室,黨風廉政建設室,中央紀委、中組部巡視工作辦公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即糾風室),執法監察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等部門外,還有第一至第八共8個紀檢監察室。
其中,直接負責查辦案件的,就是8個「紀檢監察室」。
不過,數位接近中央紀委的人士告訴記者,在2013年4月至5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其內設架構,進行了一次重要調整:8個紀檢監察室擴至10個。對於這一調整,在5月24日中央紀委舉行的開放日活動中,中央紀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劉明的公開介紹也證實,中央紀委監察部目前是設有10個「查辦案件室」(即紀檢監察室)。
紀檢監察室
原第五、第六監察室被拆分
新的10個紀檢監察室的分工,主要是將原來的第五、第六監察室分管範圍作了調整。
原第五室,負責查辦西南、西北地區黨政機關的腐敗案件。拆分之後,新的第五室只負責西南地區,即雲南、貴州、四川、重慶和西藏。室主任為楊青錄。
西北地區的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則由新設立的第九室負責管轄,室主任為余蠶燭。此前,余蠶燭曾任研究室副主任、黨風廉政建設室主任等職。
原第六室負責查辦華北、東北地區的黨政機關腐敗案件。拆分之後,新的第六室只負責華北地區,即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室主任為耿欣秋。
東北地區的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則由新設立的第十室負責。室主任宋福龍曾任執法監察室主任等職。
按照分工,內蒙古自治區原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一案,即由新成立的第十室負責查辦。
黨風政風監督室
新設機構與「八項規定」息息相關
在這一輪機構調整中,還有原黨風廉政建設室與原糾風室合併,成立「黨風政風監督室」。原執法監察室和原績效管理監察室也合二為一,成立新的「執法和效能監督室」。因此,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的內設機構,仍然是27個。
新合併成立的黨風政風監督室,室主任為許傳智。許傳智曾任中央紀委糾風室主任、國務院糾風辦副主任等職。
新成立的黨風政風監督室,任務非常重要:從2012年年底迄今,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以及與之相關的「會員卡清退活動」;2013年4月19日開始,中央在全黨自上而下分批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這兩項都與黨風政風監督室息息相關。
另一新合併成立的執法和效能監督室主任是陳雍,曾任績效管理監察室主任。
中央紀委監察部紀檢監察室詳解:原有8個室變為10個室 有6個室負責查辦各地黨政機關腐敗案
10個紀檢監察室負責人及分工
1室 主任賈育林
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國資委、國家統計局、國家糧食局、國家電網、中國移動等66家機構
2室 主任魏健
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海關總署、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中國工商銀行等26家機構
3室 主任遲耀雲
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檢、最高法、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共中央辦公廳等54家機構
4室 主任李榮起
外交部、民政部、水利部、農業部、環保部、國土資源部、人社部、國家民委、國務院辦公廳等32家機構
5室 主任楊青錄
雲南、貴州、四川、重慶、西藏
6室 主任耿欣秋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7室 主任黃文勝
安徽、江蘇、浙江、上海、江西、福建
8室 主任李輝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
9室 主任余蠶燭
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10室 主任宋福龍
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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