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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解析近年城管與小販衝突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7-2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這些年來,每過一段時間,人們都會聽到一起新的城管和小販之間暴力衝突的新聞,不是城管傷小販,就是小販傷城管。近兩個月內就已經連續發生了幾起暴力事件:5月31日,延安城管踩踏一名商戶頭部引起公憤;6月2日,廣州又傳來城管遭小販毆打的消息。城管和小販之間為什麼會頻頻以暴力相對?央視《新聞調查》前往延安和廣州,在這兩個新聞事發地進行調查。以下為文字實錄:

【採訪人物】

劉兆瑞

鄭媛媛

張 琦 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鳳凰大隊稽查一中隊 原中隊長

溫一明 廣州市城管隊員

許俊嘉 廣州市城管隊員

王 成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天河分局 副政委

危偉漢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局長

譚台明

宿立喜 廣州市天河南城管執法隊 隊長

隋牧青 李盛燕代理律師

【正文】

解說:7月17日,湖南臨武縣瓜農鄧正加在與當地城管的肢體衝突中倒地死亡,6名城管被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拘留,目前鄧正加的屍檢結果還沒有公佈,具體的衝突過程和死因結論還不明確,公眾還在持續關注當中。

其實這些年來,每過一段時間,人們都會聽到一起新的城管和小販之間暴力衝突的新聞,不是城管傷小販,就是小販傷城管。近兩個月內就已經連續發生了幾起暴力事件:5月31日,延安城管踩踏一名商戶頭部引起公憤;6月2日,廣州又傳來城管遭小販毆打的消息。城管和小販之間為什麼會頻頻以暴力相對?《新聞調查》前往延安和廣州,在這兩個新聞事發地進行調查。

記者:這裡是延安,在這條人行道上 就是在這一帶。今年的5月31號,城管和一家自行車店的店主發生了衝突,其中有一名城管隊員雙腳跳起來踩向了店主的頭部,這個超乎尋常的動作再次引發了公眾對城管暴力執法的強烈譴責,城管和商販之間到底怎麼了?為什麼嚴重的暴力會一再出現?我們想要從這裡開始去走訪這兩個群體,探尋暴力背後的原因。

解說:在5月31日,城管隊員圍毆店主劉國峰的一幕中,這個跳起踩頭的動作超越了所有人的心理底線,一場普通的執法為什麼會演變成這樣極端的暴力?我們希望和各方當事人探討其中原因,但是當我們來到延安時,店主劉國峰表示希望盡早回歸正常生活,不願再見媒體,而做出踩頭動作的隊員景鼎文仍在刑事拘留中,無法接受採訪。我們採訪了另一位被行政拘留的隊員劉兆瑞,他在現場也參與了圍毆劉國峰,他擔心今後找工作受到影響,因此選擇用背影面對鏡頭。

記者:你們去執法為什麼會發展到這麼一個地步?

劉兆瑞:他們一直進行謾罵,推搡這樣的。那樣其實不管罵誰 ,誰都會有脾氣的,雙方已經圍起來了,作為同事我覺得我就應該幫他們。

記者:就是你覺得同事跟人打起來了,你就得幫同事?

劉兆瑞:對。

解說:劉兆瑞的同事中間,首先和劉國峰發生衝突的是這名黃衣女子鄭媛媛,視頻顯示她和劉國峰從口角到相互拉扯直接導致衝突愈演愈烈。

鄭媛媛:就是因為我一下車他就罵我,我肯定不接受,我就生氣了,那我就自己攆上去了。

記者:你想過這個問題嗎?假如我是因為公務去執法,處理的方式需要和平時有一些區別。

鄭媛媛:這就是工作嘛。,又不是說欠人多少,出去就要讓人罵,哪怕讓人捅死,你就站那兒就不要還,就死了算了。

解說:公務執法和平時的個人衝突是兩回事,但打人的隊員顯然都缺乏這種意識,他們都辯解說衝突發生並非單方面原因,這家自行車店長期占道經營,拒不整改,當天店主也一直在謾罵推搡。但是不論是在附近的商戶看來,還是在公眾看來這都絕不能成為如此暴力執法的理由。

附近商戶:屢教不改你不能暴力啊,不能暴力打,頭踩到水泥地下,那純粹要致人死,那不叫執法。

解說:在這次事件中,城管在執法程序上也存在諸多不規範之處。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城管執法時必須佩戴標識、表明身份,然而鄭媛媛在執法時卻身穿便裝,我們瞭解到這並非鄭媛媛的個人行為而是隊裡的安排。

張琦(延安市城管監察支隊鳳凰大隊稽查一中隊 原中隊長):扮演個旁觀者說說,給我們也說點好的。

記者:便衣人員不表明自己的身份,在現場調解一下幫你們說說話?

張琦:因為扣小商小販的時候,群眾傾向他們說話,沒有人向我們說一句話,所以我們才會這樣。

解說:讓隊員假扮路人幫城管說話,用這種違法違規的手段去執法無疑是荒唐的,但也讓人感到有些可悲。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很多人心中城管已經成了粗暴執法的代名詞,他們在街頭往往得不到公眾支持,延安城管在這次事件中的表現也再次加深著人們的這種印象。在許多人看來 ,城管和小販衝突的根源就在於城管執法往往不規範,甚至使用暴力,人們願意相信如果城管能做到規範執法、文明執法,衝突就不會發生。然而,近期在廣州發生的另一起事件卻又讓人感到事情未必這麼簡單。

記者:在全國各地的許多個街頭都曾經上演城管和小販的衝突,這裡就是又一處衝突的現場。這是廣州市的一條主幹道農林下路,就在延安城管踩人事件發生兩天之後,這條人行道上再次上演了暴力的一幕,只不過這一次,暴力傷人的不是城管而是小販。

解說:6月2日下午 ,幾名小販在這裡毆打一名城管隊員,扯爛了他的上衣,一名穿條紋衫的女子還猛抓他的下體。

被打的隊員叫溫一明,據目擊的市民說,他當時只是對小販進行勸離,結果小販就動手毆打他,還大喊城管打人了,其實整個過程中溫一明並沒有還手。

溫一明(廣州市城管隊員):畢竟我自己穿著城管的制服,動起手來就變成你們媒體來反問我「你為什麼打他?打他你知道後果嗎?」,就反過來了。

解說:溫一明擔心,只要自己一還手,就會被解讀成城管又打人了,他的擔心不是沒有原因的。

這是四年前發生在廣州街頭的一幕,當城管要暫扣這名小販的物品時,他做出了一個意外的舉動。

這名小販自己將頭撞破,隨即大喊城管打人。第二天媒體就以《城管動粗 小販倒地護三輪》為題報道了這一事件。

溫一明:像我們城管這邊有錯,確實是要負責任去認錯,如果是像我們城管這邊受到委屈了,那也希望市民也諒解一下我們。

解說:溫一明是三年前當上城管的,他覺得廣州市近些年一直高度強調要文明執法,不少衝突並非都是城管的錯,但輿論卻一邊倒地指責城管讓他感到困惑。

溫一明:往往我們城管文明執法容易,但是讓小販文明地接受執法難,我們也不會說上班就想跟人家鬥毆,哪個這麼勇猛,上班就跟人家去打架?天天跟人家去打架,沒人想的。

解說:就像溫一明說的,沒有人願意成天和人發生衝突。無論是城管還是小販,應該都會這樣想,然而他們之間的衝突卻在各地不斷發生,有時甚至發展成慘烈的極端事件。

2006年,北京城管隊員李志強被小販崔英傑用刀刺死;2008年,重慶小販劉建平被3名城管隊員毆打致死;2009年,瀋陽城管隊員申凱、張旭東被小販夏俊峰用刀刺死,每一次這樣的事件對雙方當事人的家庭都是難以承受的悲劇,也讓公眾感到痛心和不解,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城管和小販陷入暴力執法和暴力抗法的怪圈呢?

城管來了,小販四下逃散,這已經是城市裡見怪不怪的一幕。有人戲稱這就像貓鼠遊戲,甚至還有人開發出了小販大戰城管的網絡遊戲。但是,對於當事雙方而言,這絕不是一場輕鬆的遊戲。

記者:平時你們在這個地方,他來不來管?

小販:來,我們跑都來不及,跑得心都跳。

小販:基本上沒有說你心情很放鬆的時候,所以我們這個,我們也屬於高危行業。

記者:隨時防備著有人來查我。

小販:對,心裡隨時防備著,看到車就趕快跑。

解說:市民看到城管追著小販跑,大多都同情小販,許俊嘉當城管十年了,也就追著小販跑了十年了,他說追的人其實也覺得無奈。

許俊嘉(廣州市城管隊員):我個人感覺就是服務行業,服務一個城市,人家不理解你,說人家混兩口飯吃不容易啊,扣他東西幹嗎。土匪,基本上都在說土匪。

解說:小販沿街擺賣,這種謀生方式自古就有。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們成了城市要管理的對象和城管成了一對冤家呢?我們希望在廣州這座具有典型性的城市繼續探尋城管和小販矛盾的癥結。

廣州地處改革開放的前沿地區,從80年代起就吸引著大量流動人口湧入,以做小攤販的方式分享市場經濟的繁榮。目前據不完全統計,廣州已經有30萬小販,在全國數一數二。天河區是廣州最繁華的中心商業區也是小販聚集最多的地帶,天河區城管分局副政委王成是多年的老城管了,對廣州市城管工作的歷史和現狀都很熟悉。

王成(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天河分局 副政委 ):80年代,整個廣州馬路經濟已經達到了空前的發展,而且是全國學習的榜樣。

記者:那個時候叫馬路經濟?

王成:擺賣成行成市,在過去的廣州來說是一個風景線。

記者:那個時候的廣州市政府對馬路經濟是什麼態度?

王成:大力提倡 ,把圍牆打掉,全部開舖位。

解說:然而,隨著時代變遷,市政府的態度逐漸發生了變化,改革開放初期被視為繁榮象徵的馬路經濟,漸漸被認為影響到了交通、市容,還帶來食品安全、噪音擾民等諸多問題。1991年,市政府明令取締無證經營和亂擺賣行為,廣州市今天的不少集貿市場就是當年集中把馬路攤檔轉入室內形成的,然而,不斷有更多外來人口來到廣州,繼續將貨攤擺上街頭。有人認為,小販能生存就意味著有相應的消費需求,也讓城市更有生活氣息,有什麼必要總和小販過不去呢?城管部門則解釋說,如果不去管 ,勢必影響正常的城市秩序。危偉漢,廣州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局長,據他介紹 ,12319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平均每天都會接到一百多條和小販有關的市民投訴。

危偉漢(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局長):經營是他的權利,但是首先你不要違規,不要影響到第三者,不要影響到他人,我們執法不是說一個小販都不容忍,對公眾影響大的,嚴格執法,有些內街內巷,我們還是某種程度上放開。

解說:在城管指揮中心我們瞭解到,有一條街道經常有市民投訴,我們決定去看看。

這條街的兩邊都是居民區,樓下自發形成了馬路市場,每天清晨5點多小販就開始擺賣水果蔬菜,到8點城管上班之前就會自動散去,晚上城管下班後又會再來。

附近居民:有這麼一個地方挺好,方便群眾。

記者:這攤上是不是比市場裡要便宜?

附近居民:便宜,像這一個西紅柿,菜市場裡要3塊5,那這裡就3塊錢是最貴的。

記者:您是住那邊?

附近居民:就那頭 那個樓,要是在您家樓下擺這麼一個早市,您願不願意?

附近居民:沒事,挺好。

附近居民:不願意不願意。

記者:你是住在哪棟樓?

附近居民:住在這裡。

記者:是臨街這個嗎?

附近居民:臨街這個,髒亂,很早就要給他吵醒,晚上搞到12點鐘,嘻嘻哈哈喝酒,那我們住在這裡怎麼不吵,是不是?

解說:對於城管該不該來管,市民的意見並不一致,而只要有人投訴城管就必須前往處理。

許俊嘉:那老太太老爺爺買菜,它便宜又方便,不在他門口擺他就感覺好,如果跑他家門口擺他就馬上投訴。

記者:你們夾在中間怎麼辦?

許俊嘉:要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

解說:據廣州市城管介紹,對城管工作相對支持的是一些正規商舖的經營者,他們往往認為小販影響自己的店外環境,還分流了自家的生意。譚台明是最早到廣州創業的一批台商,目前開了一家大型電腦城,他不希望自家賣場門口有小販聚集,但卻不太理解城管為什麼非得扣他們的東西。

譚台明:他不用付店租,他不用繳稅,如果說他們這樣是弱勢團體,那正規經營的你要怎麼講呢?他為什麼要辦營業執照?為什麼要繳稅,是不是?我覺得這個對正當經營來講,這也是不公平的。

記者:在台灣有沒有占道經營這樣一個說法?

譚台明:都不可以,你如果占道經營他就開罰單,我覺得像城管這些,我不需要去沒收你的東西,我就開罰單給你,就不容易造成這種彼此之間的一種對立或者矛盾。

解說:譚老闆認為,如果現場直接開張罰單,而不是扣東西,城管就不會和小販拉扯起衝突。

回顧多起事件 ,的確常常是在暫扣這一環節引發衝突。小販大多不甘心讓城管把東西拿走,雙方一拉扯 矛盾就容易升級。延安城管踩頭事件就是因為暫扣自行車而引發的。

北京小販崔英傑刺死城管的事件也是這樣,正是當城管要將 崔英傑的三輪車帶走的時候,他刺出了致命的一刀。

公眾不禁要問,城管為什麼一定要用這種方式來執法呢?難道沒有更合適的辦法嗎?

王成: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查驗對方的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管理規定第15條寫得非常清楚,只有警察才能對他的居民身份證進行查驗。

記者:處罰的時候,你其實都不知道我處罰的這個人他身份是什麼?

王成:不知道,我不知道面對的這個人是什麼地方的,姓什麼叫什麼,我怎麼開罰單?我開不了罰單。我只有把你的東西扣下來帶回去,作為一個抵押讓你來拿,作為一個抵押讓你去銀行交罰款。

解說:由於城管無權查問小販身份,因此目前各地法規規定的,城管執法程序大多是這樣的,先對小販進行勸告,如果勸告不聽的話可以暫扣物品作為抵押,小販在交納50到200元罰款後可以領回。然而,不少小販卻根本就不去領,每個城管中隊都有幾間倉庫堆滿了無人來領取的物品。

宿立喜(廣州市天河南城管執法隊 隊長):如果說我們暫扣的物品小於200塊錢,經濟上來講就划不來,他就不來處理了。

記者:暫扣的東西領回去之後,你感覺他們是就會不做了,還是說可能很快你又會在街上看到他們?

宿立喜:很快就會看到 ,不會放棄的。

解說:小販不會因為東西被扣就改行不幹,暫扣不但達不到想要的執法效果,還引發了大量衝突。這堆實際上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的雜物按法規還得存放半年才能處理。但是,暫扣,的確就是法律賦予城管的唯一剛性手段。

王成:我一暫扣,這個肢體上的接觸是無法避免的,沒有一個說,你拿去吧我的車,你拿去處罰我吧,幾乎沒有。

記者:必須對對方的人身有一定的強制,比如你把他制止?

王成:隔離。

記者:你才能把東西拿走?

王成:沒錯。

解說:王成實際提到了暫扣這一執法手段的另一層尷尬,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城管可以暫扣小販物品,但卻沒有任何人身強制權,這讓城管在執法時陷入兩難,廣州市城管因此還遭遇了一場官司。

今年3月,城管隊員敖大挺在執法中和小販李盛燕發生衝突,衝突中掐住了她的脖子。事後,李盛燕將城管告上法庭認為城管涉嫌行政違法。

隋牧青(李盛燕代理律師):城管顯然沒有這種隔離控制權力,沒有人身強制權力,這個都是很明顯的違法行為。

解說:現場錄像顯示,最初城管是要求李盛燕離開,但雙方在言語中火藥味逐漸升級。

當李盛燕扔出一個番石榴後,敖大挺衝上前去,做出了掐脖子的動作。

敖大挺解釋說,自己是擔心李盛燕再有過激行為,想把她和水果刀隔離開,而李盛燕的代理律師隋牧青則認為這種行為超出了法律賦予城管的權力邊界,他表示希望通過這起官司,讓城管制度存在的問題得到公眾重視。

隋牧青:城管條例我認為,它本身制定得也有一些問題,城管就根本不應該,有這種財產扣押的權力,如果沒有人身的這種控制的權力,他根本做不到的。

記者:在這個執法過程中,針對人身的動作難免就會發生?

隋牧青:對,他不僅僅是給小販容易帶來很大的傷害,其實我覺得給城管也容易帶來傷害,因為他們這種地位是很尷尬的。

解說:面對這樣的尷尬,許多地方的城管也在嘗試改變,提出「柔性執法」,有的給小販送鮮花勸其離開,有的舉著各種標語牌沿街走動,還有的隊員默默站成一排圍觀小販。前段時間,武漢市一名城管在小販跪倒哀求時,也立刻和他對跪繼續勸離,被人們稱為「下跪執法」,有人稱讚城管的這一跪是人性化的表現,但也有人感歎,當執法者和被執法者在街頭雙雙跪下,這個畫面定格的恰恰是雙方深層的無奈。

記者:當你看到這些手段的時候,你怎麼想?

危偉漢:是不是送鮮花或者敲鑼打鼓,這個並不代表柔性,柔性是一種態度,一言一行都可以表現出你的態度;另外一個,執法本身它也有剛性的。

記者:這個柔性和剛性是一個什麼關係?

危偉漢:這個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不能亂,這是剛性的,柔性執法也是為了保證這個剛性的目的。如果每個公民都有一個守法的意識,柔性執法是可以有效果的,但是往往我們的執法過程,柔性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

解說:城管認為自己缺乏剛性執法手段,但社會輿論普遍認為賦予城管人身強制權絕不可行,這支隊伍素質參差不齊一旦允許他們人身強制會帶來更惡劣的後果,而且任何一個國家都不需要第二支警察隊伍。不少專家學者建議,可以考慮借鑒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做法未來直接由警察來履行這部分執法任務。

王成:像我們城管,世界各國是沒有的,但是這個職能是存在的,它都在警察序列裡頭,公民的信用體制建立起來以後,我查驗他的身份證,我給他開出罰單,我就沒有必要去接觸執法相對人的肢體,我個人認為今後可能都會要向這個方面發展。

解說:衝突的一再發生已經做出提醒,針對小販問題設計更科學的執法手段已經是當務之急。不過,也有人認為城管和小販矛盾的根源還不僅僅是執法手段的問題,而是需要重新審視,當前城市管理的理念城市固然需要秩序,但為什麼就不能給小販劃出合理的生存空間呢?城市的面子和小販的肚子難道就不能二者兼顧嗎?有網友把宋代的《清明上河圖》改了改,把街頭小販全部抹去,只留一地雞毛,命名為《城管來了》,發問道 :這樣的城市,真的好嗎?

在城市街頭,幾乎每個小販都有過被城管驅逐的經歷,為什麼明知道每天要和城管打游擊,他們還要選擇這種生活呢?在延安和廣州

我們分別採訪了一些小販。

小販:我是屬於延安市的,我是農村的。

記者:家裡還有地嗎?

小販:地退耕還林了,沒地了。

小販:下崗職工,打工沒人要。沒辦法 ,只好出來干一點小本生意。

解說:在延安市,我們遇到的小販有的來自周邊農村,有的是本市的無業居民。而在廣州,做小販的幾乎都是外來人口。

記者:你老家哪兒?

小販:黑龍江,自己又沒有什麼太多的學歷,又沒有什麼技能,現在在這邊上班找工作也比較難,所以說擺個小攤,一個時間上自由一點,再一個方便照顧家裡。

小販:我們就是白天上下班,晚上沒事的話,工資太低了,就晚上業餘再幹一份工,在地鐵裡面上班,太低工資了,才2000塊錢,不包吃不包住。

記者:你哪裡人?

小販:開封。人都是想往高處走吧,因為這邊嘛畢竟節奏快一點,就業環境肯定會大一點。

記者:你覺得這種小攤到底該不該管?

小販:也沒有什麼完全應該或者完全不應該,最起碼各有各的難處,他來管你,他肯定他有他的難處,他有他的工作。

記者:那怎麼辦?

小販:這個說句實話,作為我,我要是能解決,我就不在這兒賣炒粉了。

解說:我們採訪的過程中,不時會有人來買東西。在不少居民看來,小販也是靠勞動自食其力,雖然的確也存在食品安全、阻塞交通等等問題,但應該是進行相應的規範管理,而不是一刀切地,以影響市容為由來取締。但現在人們除了看到城管驅趕小販,似乎看不到什麼其它的管理。

記者:當城管對攤販從市容角度進行管理的時候,其它部門還來不來管?

王成:工商只管發了營業執照的,沒有發營業執照的它不負責管理,食品衛生同樣也有這樣的規定,對無證的攤販 同樣它也不負責管理。

記者:要和無證攤販發生關聯的,是不是只有你們城管?

王成:沒錯,只有城管。

解說:為什麼只有城管來管小販?就要說到城管部門的由來。80年代,城建、交通、工商、質檢、環衛等多個部門都在對小販執法,多頭執法導致了效率低下,重複處罰、相互推諉等各種亂象,當時有一句俗話說七八頂大蓋帽管不住一頂小草帽。因此,1997年國務院開始推行改革試點,將多個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委託一個部門來完成,這個應運而生的新部門就是城管。

改革的本意是節約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但落到現實中卻出現了偏差。去年江西廣豐市城管局長周亞鷹出了一本書叫《我是城管》,書中說:城管部門極像一個電腦回收站,其它單位和部門,不願管的事推給城管,管不了的事踢給城管,城市裡新出現的沒有利益的工作交給城管,各地城管部門的工作任務往往多達幾百項,其中不少都涉及尖銳的社會矛盾。例如拆除違章建設、清理非法廣告、查處無證養犬等等。

危偉漢:有句俗話說,城管是個筐,什麼都往裡裝,個別地方還把城管作為一個地方工作的基本的手段、基本的隊伍 ,包括去強拆、去征地等等這些。

記者:把不好幹、容易有矛盾的事情都往城管這個筐裡裝。

危偉漢:我們交流,很多城市的(城管)局長們也有這個看法,希望國家這個層面進行立法、規範城市管理的行為,又對我們城市管理的對象有一定的界定,這樣的話將來這種矛盾就會減少。

解說:城管管什麼不是由國家立法界定,而是取決於地方政府意志,因此各地城管的職能並不統一。不過,他們無一例外地都承擔著管小販的任務,按道理說,城管只負責執法,各個部門仍然要履行管理職能,但自從有了城管,其它部門實際上對小販就放手不管了,只剩下城管依據各地制定的《市容管理條例》去處罰,這種管法給公眾的印象就是管小販僅僅是為了城市的面子。

王成:管理和執法是分不開的,所有的事情應該是許可、管理、執法。記者:連貫的,不是說我去執法,前面就可以不要管理。

王成:沒錯,也就是說管理部分缺失。

解說:國務院1992年頒布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無照經營。」但是,卻從來沒有哪條法律明確地說過流動攤販是否可以申請經營執照,工商部門也沒有開放過對流動攤販的審批許可。直到2011年,新頒布的《個體工商戶條例》裡增加了這麼一條「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這是我國工商方面的法律首次提到流動攤販,但是,至今還沒有哪個地方政府對流動攤販的合法性問題做出界定,工商部門也仍然幾乎不介入對小販的管理。

對於這種狀態,社會輿論一直有批評,不少人提出與其追著小販到處跑,不如放開一定空間允許他們擺賣。近年來有的城市開始了這種嘗試,廣州的做法是主幹道嚴禁、內街內巷適度放開,並設立一些允許集中擺賣的疏導點,目前這樣的疏導點在全市已有124個,30萬小販中,有5萬人進入了疏導點。但是,城管部門覺得這個辦法只能緩解一定壓力,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危偉漢:我們盡可能地調動一切資源能夠找到一些區域安排小販,但是這是有限度的,不可能說完全滿足所有小販的要求。

解說:疏導點一是容量有限,二是位置一般都相對偏遠,多數小販還是願意在人流量大的幹道上擺賣。此外,疏導點的管理也仍然處於殘缺狀態。

危偉漢:疏導區裡面畢竟不是在工商登記過,在有關部門監管下的經營行為,食品安全、假冒偽劣產品的管理處於一種無序的狀態。所以,我們現在要解決小販的問題還不光是城管和小販的。

記者:你們也迫切地感覺到不能只從市容角度來管理它?

危偉漢:不能再拖了,城鎮化的大背景下,大量的農村人口要進入城市會帶來很多社會的問題,包括就業渠道、社會福利的保障,這些前端的管理如果不充分的話,管理末梢就會充分地體現這種社會管理的矛盾。

記者:你們是處在最後管理的一個末梢位置。

危偉漢:是,最後一關了嘛。要重視和考慮這群人,考慮這個群體,否則的話 ,這種矛盾衝突可能還會持續下去。

記者:街頭擺攤,在小販看來是自己選擇的謀生方式,而在城管看來 這就是他們要管理的違規行為,在有的市民看來,街頭的小攤意味著買東西方便便宜,但也有市民認為,這的確妨礙到了自己的生活。在高速城市化的當下,大規模的人口流動已經成為常態,一座城市裡並存著不同的群體、不同的需求,城管和小販之間的矛盾其實也就是不同群體利益衝突的一種表現,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隨著社會的發展,不會再有這麼多人選擇以擺攤的方式來謀生。但是,在這一天到來之前,城管和小販還會每天在街頭相遇。

宿立喜(廣州市天河南城管執法隊 隊長):你像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都是在一些小環節上沒有解決好,沒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然後發酵就爆發,我是這麼認為的 不一定正確。

解說:宿立喜是廣州市天河南城管執法隊隊長,他管轄的天河南路是整個廣州的中軸線小販最密集的地區,在很多問題難以短期解決的現狀下,這位隊長有自己的一套工作之道。

記者:你們是平時一貫地都會保持一個執法力度,還是說,比如說我碰到有檢查的時候,比如說要創建衛生城市、文明城市,這個時候我會格外地嚴格一些?

宿立喜:平時我們就保持一定的度,檢查的時候就標準要高一點,這個小販應該也會有感覺,在這個問題的認識上我們高度統一。

記者:怎麼講?

宿立喜:就是說檢查的時候基本上就沒有了,作為小販來講,我給你面子了,你下次不檢查的時候要放我一馬。

記者:會有一點默契是嗎?

宿立喜:有時候默契。

記者:有檢查,有時候也會跟他們有一些溝通是嗎?

宿立喜:這個信息的傳遞非常快嘛,很快就有人知道了。

記者:小販給了你們這個面子,那在平時的時候,有時候會不會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宿立喜:隊員也有這種情況。

記者:您說得很含蓄。你這一說倒讓我想起,很多人形容你們和小販的關係是用那個動畫片叫《貓和老鼠》,每天都重複這樣一個過程。

宿立喜:但是貓和老鼠也很有意思,他知道老鼠的職責,我知道貓的職責。有時候也得心知肚明地上演著這種遊戲。那你來了我就走,我不能不走,不走我就被抓,抓了以後就罰200塊錢,作為我來講,我來了你怎麼還不走呢?你就跑,我就追一下,你走了城市的環境保持了也就這樣了。

記者:貓追老鼠就是要追,不要硬碰硬。

宿立喜:也不能追得太快,追了以後萬一發生車輛事故怎麼辦?又一個小問題引發一個大問題。

記者:您剛才講的這個,其實也是你們這麼多年一個真實的工作之道了。

宿立喜:這是個世界上最難的工作,又要保持環境,還要給他飯吃,就跟那個雜技運動員一樣,要玩五六個球,要是偏了,你就會演砸了。

記者:雜技這個演員要是演砸了,也就是球掉地上了,你們這要演砸了?

宿立喜:那就沒辦法了,但是我認為如果是太嚴了,當他沒有錢賺,沒有飯吃的時候,這種激烈的碰撞就會表現出來,操作不好就導致群體性的事件,不光是管不好城市,而且還給政府添亂。

記者:擔不擔心你的這種態度,在有的人會理解為得過且過?

宿立喜:他如果這樣理解的話,我沒辦法,我感覺這是個大智慧和小智慧的問題,各個方面都能得到自己應有的東西,大家都平衡地存在著不就是一種和諧嗎?

解說:細看城管和小販的矛盾,許多複雜的問題糾結其中,每一次街頭的衝突都是這些問題積聚到末端的一次爆發。

這些問題並非一日形成,期待短時間就徹底解決並不現實。但是,每一次衝突事件都在提醒,在城管和小販在街頭遭遇之前有很多事情應該去做,可以去做。

      責任編輯: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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