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被訴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三宗罪名。18年來,第三個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即將走上審判席。
據《財經》雜誌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三宗罪名,經指定管轄,已於2013年7月25日由山東省濟南市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濟南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數罪並罰。
根據《刑法》,受賄十萬元以上的,基本刑期為十年以上乃至死刑;貪污公款十萬元以上的,也是十年以上乃至死刑;濫用職權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財經》記者瞭解,在指控中,貪污罪涉案金額約500萬元,發生在薄熙來任職遼寧大連期間,案涉大連相關事項;受賄罪涉案金額約2000萬元,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是最大行賄人;濫用職權罪則涉及在薄谷開來「11·15」命案中阻止王立軍複查,並違規免去王立軍的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職務等行為,這也是薄熙來被調查的直接肇因。也就是說,唯有濫用職權一項發生在重慶,事涉薄谷開來案和王立軍案。
薄熙來被公訴是自2012年2月6日重慶市原副市長王立軍「叛逃事件」後引發的一連串案件的收尾。此前,王立軍因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和受賄四項罪名獲刑15年,薄谷開來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緩,原重慶市公安局數名警官也已經定罪服刑。
這一系列事件中,被調查的還有大連實德集團董事長徐明、重慶市委辦公廳原主任吳文康、重慶市南岸區委原書記夏澤良等人。徐明、吳文康、夏澤良等人是否被起訴,目前信息尚未公開。
移交司法之後,經薄熙來家人委託,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貴方和王兆峰擔任薄熙來的辯護人。《刑事訴訟法》規定,至遲在開庭十日前,法院應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據此,薄熙來案開庭時間最早可在8月上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