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河南《大河報》今日以兩個要聞整版的篇幅,發表了一篇題為《觀猴有感》的文章。此文諸多論點引起媒體廣泛關注,而其中作者「永春」是誰,更引起讀者好奇。
據大公網報道,《大河報》隸屬於河南官方媒體《河南日報》報業集團,屬於具有官方色彩、同時又兼具市場屬性的都市報。此番以如此隆重的版面發表署名「永春」的文章,自然引發關注,「永春」是誰?
按照內地媒體規律,以筆名在具有官方背景的媒體重要版面發表文章,一般都是現任或退休領導人居多。
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網絡檢索發現,2012年2月16日人民日報即發表了一篇署名為「永春」的文章,題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新解》。那麼,這個「永春」又是誰呢?進一步檢索發現,在此文發表後不到一個月的全國兩會期間,隸屬於南方日報的都市類報刊《南方都市報》在一篇兩會報道中,有這樣一句話:領導風趣地說:「我最近用筆名寫了一篇短評《『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新解》,在人民日報上發表。」
那麼,此番在《大河報》發文的「永春」是否與上述人民日報的「永春」為同一人呢?根據目前的資料,我們不得而知。
中共高級領導人在官方或半官方媒體以筆名發表文章並不罕見。現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浙江任職時,即以「哲欣」為名在浙江日報發表系列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