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吳虹飛獲釋 聲明不怨警方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8-02]    我要評論
   

吳虹飛個人聲明截圖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今晨,因在微博上揚言炸建委而被行政拘留的著名歌手吳虹飛已獲釋回家,並在第一時間通過她的新聞客戶端自媒體發佈獨家聲明,向這些天關心她的朋友表示感謝,同時表示不怨警方,以後會更專注於寫作和音樂創作,希望大家淡忘此事。

相關背景

吳虹飛曾做過記者,其微博認證信息為幸福大街樂隊主唱、作家。7月21日凌晨3點多,在冀中星製造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約9小時後,吳虹飛發微博稱「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住建委」。該微博不久被刪除,後吳虹飛被拘留。警方發佈消息稱其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刑拘。此罪名可能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7月27日,律師李金星與陳建剛稱已接受吳虹飛近親屬委託,擔任吳虹飛的辯護人。兩人發佈聲明,稱「歌手吳虹飛女士微博不當言語遭刑事拘留一案對於釐清互聯網上言論自由與違法、犯罪意義重大」,並稱根據掌握的情況,吳虹飛「顯然不構成任何犯罪」。

李金星在接受京華時報採訪時表示,任何犯罪都必須有相應的危害性,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必須是引起了社會相應的混亂狀態,或讓社會公眾相信社會會進入一種混亂狀態,「編造的信息必須是可信的,且有現時危險性,讓別人覺得非常非常有可能發生」。李金星舉例說,如果某人在擁擠的電影院內突然大喊一聲「失火了」,會讓人們立即感到非常恐懼,慌不擇路地逃走,會造成很大的危險,這具有現時危險性,「而對於吳虹飛發的微博,一般人都會判斷這只不過是句氣話,不會覺得她真會去炸這些地方。」

      責任編輯:SalviNg
吳虹飛今獲釋 曾揚言「炸建委」      [2013-08-02]
男子學吳虹飛稱「炸京地鐵」被拘      [2013-08-02]
寧夏男子揚言「炸北京地鐵」被拘      [2013-08-01]
歌手吳虹飛2日獲釋 拘10日罰500      [2013-08-01]
吳虹飛改行政拘留 或10天內獲釋      [2013-07-31]
吳虹飛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2013-07-30]
律師:「我想炸」氣話不構成犯罪      [2013-07-28]
歌手吳虹飛微博揚言炸建委被拘      [2013-07-27]
環時:殺人和揚言殺人都不能有      [2013-07-27]
女歌手吳虹飛被刑拘 或判囚5年      [201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