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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鴿告酒吧領班介紹賣淫及勒索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8-0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李天一涉嫌輪姦案又有新進展,8月6日深夜一點,李天一家庭法律顧問蘭和律師發微博稱,8月6日上午10點50分,李天一母親夢鴿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正式提交《關於對張光耀(化名張偉)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懇請警方對相關人員犯罪事實立案偵查。據悉,夢鴿狀告的對象疑為此前媒體報道中提及的酒吧領班及經理。

案件內情回顧

受害人是兼職駐場

當晚李天一幾人前來酒店聚會,酒店領班張某為他們安排了「天蠍座」包房,並上了一箱科羅納啤酒,以及黑方和軒尼詩等洋酒。不過幾人只喝了20多瓶科羅納、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軒尼詩。

幾人讓張某找陪酒小姐,於是張某便叫了兩個女子進屋。其中一名是矮個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楊某。

楊某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行政秘書,23歲,是河北人。她和當時陪酒的另一個女孩一樣,都與酒吧沒有僱傭關係,只是做兼職的駐場,不定期到酒吧來。酒吧不從酒水中給她們提成,也不收她們酒錢,她們賺客人給的小費。

受害女喝醉領班陪同吃飯

在酒吧喝酒的過程中,矮個女孩因為不願意多喝,而和李某某等人吵了起來,並離開了「天蠍座」包廂,李某某給了她300元小費。

矮個女孩走後,楊某依然在包廂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來領班張某詢問楊某能否出台。

張某看到楊某喝得很醉,並且不願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議先出去吃飯,等楊某清醒些之後,由她自己決定是否願意出台。

見有領班張某的陪同,楊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於是,大約凌晨3點多,一行人開車來到了世紀金源的金鼎軒。

金鼎軒吃飯期間爆發群毆

在世紀金源的金鼎軒,又爆發了一場衝突。由於發現鄰座的兩男一女經常看自己,李某某與對方爭吵了起來。店內的監控也將這個過程記錄了下來。

據瞭解,鄰桌的三人並未因李某某等人人多勢眾而畏懼,雙方還抄起店內的椅子互毆。後李某某等人離開了世紀金源的金鼎軒。在這個過程中,楊某因為酒喝得太多,一直趴在桌上。

離開世紀金源的金鼎軒後,河北來的李某去取車離開。而剩下的人則首先開車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車庫。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後,酒吧的領班張某從地下車庫離開,打車回家(而據此前的微博網友「解密哥」爆料,此時張某是委託李某某將受害人楊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某某一夥會獸性大發)。李某某等人則將剩下的楊某拽上了車。

用他人身份證在湖北大廈開房

楊某在車上尋找領班張某,得知張某已經離開後,楊某表示要下車,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並打了她。

幾人開車尋找酒店,第一家因為隔音不好,第二家又沒有了房間。找了幾家都不合適,幾人最後又來到了湖北大廈。

從酒吧出來一直到湖北大廈,在這個過程中,李某某、魏某某都數次酒後駕車。

在湖北大廈,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證開了湖北大廈一個房間,後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著楊某進入大堂,走進電梯,監控顯示,在電梯中,李某某等人還有毆打動作。

毆打受害人李某某率先性侵

進入房間後,楊某不願意脫衣服。李某某等人實施毆打,並強行脫去其衣服。此後,李某某第一個對楊某實施了性侵,隨後是王某。而且據瞭解,幾人都沒有戴避孕套。

結束後,魏某某和李某某兩人湊了2000元塞進楊某的包中。幾人將楊某帶離後,放在路邊讓其打車離開。

事發後,楊某將此事告知了張某和一名女性同事,當天幾人陪她到醫院查看身體情況和治療。後經鑒定楊某的所受傷害為輕微傷。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報警

後來張某首先給李某某打了電話,但是李某某表示這是嫖娼,並掛斷電話。此後,酒吧經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後,幾人擔心報警沒用,於是首先選擇私了。

丁某首先給李雙江[微博]的司機打了電話。過一天後,見沒有回應,丁某等人又給李雙江的手機發短信,內容大約是,你是否是李雙江,你兒子李某某輪姦的事情,你是否願意出面解決,如果不理睬,我們將選擇報警和通知媒體。但李家還是沒有回音。

當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楊某到派出所報案。

受害人回應質疑:縱是妓女也有人權

針對媒體報道李某某輪姦,李家人對涉案女子是否為酒吧陪酒員產生疑問一事,受害人楊女士前天委託律師發聲明,稱不接受對自己是「陪酒女」的質疑,而且任何女人都享有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聲明還稱雙方律師均已辦理查閱案卷的手續。

聲明稱,楊女士所接受的全部學校教育中,從來沒有遇到「陪酒女」這個概念,她不能理解李家人所稱「陪酒女」的內涵和外延。其次,縱然社會中存在所謂「陪酒女」,她依然享有別的女人所共有的安全、自由、人格尊嚴,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等基本人權。「我們不能因為有的女孩子陪別人喝過一次酒,就用有色眼鏡看她們,甚至是給她們貼上標籤,打入另冊,進而可以對她們的尊嚴、自由、身體健康,尤其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進行肆意地侵犯而毫不愧疚,毫無顧忌,毫不承擔法律責任。」

聲明還稱,縱然是那極少數以出賣自己身體為生的妓女,她們依然享有最基本的人權。任何人,無論他多麼高貴,多麼富裕,是多麼出名的名人之子,都不能在她們不同意、不情願的情況下,強行與她們發生性關係。否則,那就是強姦,就應當受到法律的懲罰,承受牢獄之苦。「陪酒女如果存在,也不是某些人想像中的洩慾工具,不允許別人隨意侮辱和姦淫。同樣,在此次案件中,陪酒女當然也不是李某某等不構成強姦、企圖逃避法律制裁的擋箭牌!」

夢鴿疑將酒吧領班及經理告上法庭

此前曾有報道稱,李某某父李雙江還公佈了酒吧人員發送的短信,並指受害人楊女士敲詐勒索50萬元。對於是否存在該短信,蘭和曾在接受採訪時予以證實,但表示該短信並非李的父母公佈,敲詐事實是否存在還需再求證。

8月7日凌晨一點,蘭和律師發微博稱,李某某的母親夢鴿女士於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正式提交《關於對張光耀(化名張偉)等人涉嫌介紹賣淫和敲詐勒索犯罪事實的控告函》,懇請警方對相關人員犯罪事實立案偵查。此次夢鴿張光耀(化名張偉)等人是否為酒吧領班和酒吧經理?8月7日凌晨,有媒體記者第一時間撥打蘭和律師手機求證,但對方的電話已經暫停服務。

      責任編輯: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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