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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和车位与购房合同捆绑。 【文匯網訊】經過一輪輪的篩選,白領張潔(化名)終於在2000多名購房者中被開發商抽中,如願以償獲得了買房資格。昨天,張潔興沖沖跑去簽商品房預售合同,卻拖著一隻半殘的手回來了——為了這個房子,居然簽了1500次名字。「通過這次買房,我算是體會到了什麼叫做從肉體到精神的折磨。」張潔無奈地說。
「看見自己的名字就想吐」
據北京晨報報道,「我現在看見自己的名字就想吐。」昨天一早就興沖沖地跑去簽訂購房合同的張潔,甩著酸痛的手腕對記者抱怨,為了買房,她簽了將近1500次名字,手已經快斷了。
今年7月,張潔幸運地抽中了一套南六環外的房子。比起選房當日的火爆氛圍,合同簽訂的現場卻異常安靜,「大家都在奮筆疾書,累的不願意說話。」
張潔告訴記者,她特別慶幸當時沒有把他老公的名字也加進去。因為按照規定,夫妻雙方共同購房,合同上要同時簽兩個人的名字。「我老公的名字特別難寫,要把他的名字加進去,我們倆都得瘋了。」
霸王條款?不簽字就別買
為什麼要簽這麼多次名字?據該項目銷售人員表示,這是開發商的要求,目的是讓購房人看清楚每一頁的條款,避免日後糾紛。
張潔告訴記者,在簽訂5本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開發商先提前打印了170頁的草稿合同以及5份30多頁的物業、車位合同和5份20多頁的裝修合同。要求購房者認真閱讀內容並在指定位置簽字,每一頁右下角同樣需簽上全名,審核通過後,才能簽訂正式購房合同。這樣一來,算上5份正式合同和合同內部需要簽名的部分,她一共簽了將近1500回名字。
「我一開始還挺認真地看條款,可看了也是白看,不簽字就別買。」張潔表示,合同上的種種霸王條款讓她感到不滿,例如裝修合同上寫的都是使用某某品牌或同檔次產品,這句話等於沒規定品牌。收房日期銷售口頭承諾是2014年底,看見合同才發現是2015年6月,「銷售說這樣萬一遇到突發狀況,開發商不用承擔責任。」
購房合同簽訂的從嚴反映出政府對房產調控力度在加強。5月10日,市住建委下發通知,明確申請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的家庭,夫妻雙方必須共同簽訂購房合同,目的是阻止一方另買房,從而起到控量作用。而在控價層面,預售許可證的價格審批也越來越嚴,並規定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三天內必須開盤銷售。由於拿不到預售許可證,京城樓市自3月起出現了「斷頓」現象。
在可售房源短缺的情況下,開發商改變了定價策略。「他們將裝修、車位與購房合同捆綁在一起銷售,不僅可以順利通過建委審批,還把房屋上漲的壓力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張潔無奈地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