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在此番完成的公安廳長大調整之後,31位「廳座」中,均以不同方式在省委或省政府中擔任領導職務,這在政府部門中是絕無僅有的,顯示出了公安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其中,有6位公安廳(局)長由省委常委兼任,10位由副省長(政府副主席、副市長)兼任,10位由省長助理兼任,另有4位新廳長已經擔任省政府黨組成員,預計不久會擔任省長助理或副省長。此外,天津市公安局長武長順同時兼任市政協副主席。
據大公報報道,五年前,十七大之後的公安廳長陣容中,有多達15位由省委常委兼任,其中更有14位集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於一身。這種模式在強化公安工作的同時,也遭到一些質疑,那就是公安部門首長凌駕於法院、檢察院之上,容易影響司法獨立。而如今,公安廳長兼任常委的只剩下京、冀、湘、浙、甘、寧 6省區。
而絕大多數地方採取了政府副職(副省長、省長助理)兼任公安廳長的做法,一方面繼續保持公安部門首長高配的慣例,另一方面,使得公安廳長作為行政部門領導,與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同時接受政法委書記的領導,避免了公安部門在政法系統內一家獨大的局面,實現公檢法之間的平衡。
在近年來的公安廳局長異地大交流之中,還有一個特殊現象引人關注,那就是大城市特別是15個副省級城市的公安局長,逐漸成為晉陞省公安廳長的重要台階。
自去年6月份以來履新的山西省公安廳長劉傑、江蘇省公安廳長王立科、福建省公安廳長王惠敏、山東省公安廳長徐珠寶、河南省公安廳長王小洪、陝西省公安廳長杜航偉此前分別擔任濟南、大連、寧波、南京、廈門、西安六市的公安局長。而吉林省公安廳長黃關春曾經擔任武漢市公安局長。
這些城市在本省政治、經濟工作中佔據重要位置,有的經濟規模佔全省的半壁江山,因而公安任務也非常繁重。他們在擔任市公安局長時,幾乎都同時兼任省公安廳以及本地市政府的領導職務。以王立科為例,調任江蘇之前,同時擔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
與地方大城市公安局長進入省公安廳班子相類似,首都北京市公安局長傅政華近日則進入公安部班子,同時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這種做法有助於加強首都安保維穩工作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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