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通社報道,薄熙來案今早開庭,起訴書披露案情,在檢方對薄受賄罪和貪污罪的指控中,均有與其妻薄谷開來有關的內容。
其中,在對薄熙來受賄罪的指控中,稱薄涉嫌在2000年至2012年「單獨或者通過其妻薄谷開來(另案處理)、其子薄瓜瓜」收受財物逾2000萬元人民幣。而在薄熙來涉嫌貪污罪的犯罪事實中,薄谷開來則是主要執行者,協同制定了貪污款的保管方案。
法律專家表示,從以上內容來看,薄谷開來同樣涉嫌貪污、受賄的共同犯罪。去年8月,薄谷開來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根據有罪必罰、有罪必訴的原則,若最終證據證明薄谷開來的確犯有這兩項罪名,就必須針對漏罪進行審判。」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毛立新說。
根據刑法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屬於從犯,可從輕、減輕處罰。但毛立新認為,薄谷開來在兩罪中起到的作用很大,屬於具體操作者,可能難以被認定為從犯。
不過,有專家表示,按照數罪並罰的執行原則,由於薄谷開來已被判以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即使薄谷開來要接受漏罪的審判,她的量刑也不再累加,最終執行的刑罰也不會改變。
在薄熙來涉嫌受賄罪的起訴內容裡,薄谷開來已被「另案處理」。毛立新表示,按照慣例,這應該證明薄谷開來已經在接受貪污、受賄罪名的調查。
而薄熙來之子薄瓜瓜的名字雖然也出現在起訴書中,但起訴書並未註明他已被另案處理。
北京學者表示,這顯示薄瓜瓜目前未被立案調查,但現在尚不能判斷其未來是否會被追究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