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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審判盤點:從四人幫到薄熙來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8-30]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依法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10名主犯進行了公開審判,兼進行了電視錄播

【文匯網訊】自改革開放以來,從審判「四人幫」,到陳希同和陳良宇,再到如今的薄熙來,中國官方審判落馬高官的信息發佈與傳播,經歷了幾次媒體介質上的變化。而這次微博直播,圍觀的含義也從單純的在場觀看,變成了信息傳播中的互動,豐富了審判過程的戲劇性。

據南都週刊報道,審判高官為何會引人注目?在中國的政治語境下,高官落馬前後的兩張面孔的反差往往令人瞠目結舌,也滿足媒體受眾的獵奇心理;另一方面,對高官進行公開審理,也需要勇氣。

記者韓福東在《公審「四人幫」》一文中道出了「公審」的風險所在:「被告可以經由辯護表達對指控的異議,如果檢方證據搜集不力,而被告又擁有眾多擁躉,很可能結果會令法庭和執政者難堪。」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官方審判落馬高官的信息發佈與傳播,也經歷了幾次媒體形式上的變化。而對政治上有重大影響力的落馬高官開庭審判,過程是否公開、透明,成了檢驗統治階層是否擁有自信的一大標誌。

對於普通人來說,圍觀高官審判,是在日常頗顯單調的政治生活中難得體驗存在感的一件事情,從古代的觀刑,到現代的微博直播,圍觀的含義也從單純的在場觀看,變成了信息傳播中的互動。

被熱追的@濟南中院

「又出來一條長微博!」8月22日下午,幾位記者守在濟南中院附近的吉華大廈,不停刷新手機,關注播報薄熙來案的@濟南中院。

濟南中院的官方微博,就是為審判薄熙來開的。8月18日下午四點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新浪微博的官方賬號@濟南中院發出第一條微博:

【公告】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定於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審判庭公開審理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特此公告。

從8月18日到8月26日,@濟南中院共發出160條微博,其中與薄案直接相關的就有153條。短短一周時間,共賺得粉絲超過58萬,獲轉發量最大的一條微博,發佈於8月26日中午12點21分的【庭審現場】長微博,內含薄熙來指王立軍暗戀谷開來的內容,獲得了3.4萬多條轉發量。

官方選擇微博作為信息首發平台,並對這場被稱為「世紀大審判」庭審進行播報,著實給觀眾們帶來不小驚喜。8月26日,當@濟南中院發佈出最後一條【庭審現場】長微博後,200多條評論裡,絕大多數是稱讚中國司法進步的留言。

網友「@ha樂兒ha」評論:「通過看直播,感覺中國的司法審判越來越透明,讓大家更好地瞭解案情」;「@善良的西藏」留言:「庭前(應為「庭審」)公開是史無前例的,對我們的司法界具有標誌性意義」;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稱讚了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表現,「庭審雄辯地證明,中國人民的素質,完全能夠實行法治」。

就連受審的薄熙來也注意到了微博的作用。在最後陳述中他說:「這次審判歷時五天,讓控辯雙方都有機會充分發表意見,還有微博傳送了信息,表明了中央搞清事實、追求公正的決心,也使我對中國司法的未來又增添了信心。」

看上去,這像是一場雙贏的審判:薄熙來守護了他一往的桀驁形象,而中國法治也在看似透明的直播中彰顯了進步。

也有中國網民看得不過癮,直呼要求電視台現場直播,「還不如當年審四人幫好看」。1980年審判江青時,通過電視轉播了部分畫面。那時電視並不普及,很多人是在大都市的飯店或其他公共場所的熒屏上看到昔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當時的「反革命集團」主犯江青。

而這次關於薄熙來的審判,完全由微博平台主導信息發佈節奏,連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等傳統官方媒體也不得不守著@濟南中院,待它發出新消息後才能發佈文字版實錄,或用自己的官微轉發。

國內另一大微博平台在得知@濟南中院將在新浪開微博直播後,曾派人與濟南中院方面聯絡,希望中院也能在自己的平台開微博,但被濟南中院和山東省有關方面婉拒。

而新浪也對這場注定精彩的大戲做足了準備。據徐達內在FT中文網的媒體札記,新浪這家最有權威性的老牌商業門戶投入了三倍於重大突發事件的人力,以應對這場同樣要載入史冊的新聞大戰。他們「用最快速度將『庭審現場』長微博轉化成文字版,用最大力氣挖出薄瓜瓜那些罕見的生活照;薄谷開來證詞提到自己的家庭住址是北京東城區新開路71號,他們馬上提供那個小弄堂的地圖方位和外觀模樣;被指代持薄家法國別墅的姜豐一發佈微博,他們馬上為她擴散『在單身女人與單身男人的戀愛裡,二奶、小三等詞語不適用』的聲明……」

@濟南中院的發佈形式,有點像營銷中的飢渴銷售。人們在對於信息的焦急企盼中,已很難兼顧發佈內容的完整性。

CCTV:曾經的信息壟斷者

8月22日上午,當薄熙來出庭受審的第一張照片被放出來時,直播區內所有記者一擁而上,對著屏幕錄像、拍照。CCTV一位未被允許進入庭審現場旁聽的記者抱怨:「早知道這樣,我們就不來了,還不如在北京刷微博。」

CCTV的失落感情有可原,在過去歷次高官審判中,他們扮演了當仁不讓的壟斷角色。薄熙來的審判喚起了經歷過「公審四人幫」的人們對上世紀那場「世紀大審判」的回憶。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黨集團十名主犯進行公開審理,當時的合眾國際社記錄下了中國公審「四人幫」的新聞報道:在「四人幫」接受審判的第一天,中央電視台在「審判當天的晚上播放的是簡短的六分鐘的剪輯,第二天晚上又接著播映了長達一小時的同樣的內容節目。」

上世紀八十年代的中國,擁有電視機的家庭還不是很多,許多人的回憶裡都有這樣一個畫面:每天晚飯過後,到電視轉播當日的庭審實況時,一條街上的鄰居都湊到有電視的那一家,一齊觀看公審四人幫。

作家葉聖陶在公審期間兩個多月的日記裡,曾多次提到收看實況轉播的情形:

「十一月廿三日,夜間電視中有今日下午第二法庭審問吳法憲之實況錄像。」

「十一月廿六日,夜間仍於電視中看審問實況,所播者為數次開庭之記錄。已見江青受審之情形,江只說『不知道』,意態殊令人惡。至此,十人之中,僅張春橋、邱會作、陳伯達三人尚未見受審。」

「十二月十二日,夜看審問江青,江出言咆哮,似欲洩其滿腔怒氣。法官止之不聽,令解出法庭。」

通過電視屏幕,中國觀眾第一次看到江青被押上法庭的情形:兩位身著藍制服的年輕女法警在這位曾叱吒中國政治風雲的女人身後有點怯懦,試圖把江青的雙手反剪到背後,江青則一手甩開一個人,逕自走上被告席。

那個年代的電視解說也很情緒化,似乎以「文革」式的語言在審判「文革」的罪首。

「倒數第二個進來的是張春橋,他穿了一件中式老棉襖,他領口不扣,鬍子不刮,木然不響;江青是最後一個被押進來的,她左顧右盼,頭髮梳得溜光,穿戴整齊。兩手還不時地放到背後,一副裝腔作勢的樣子。」

後來上傳到網上的審判四人幫紀錄片視頻,許多網民把視頻名稱取為「江青撒潑」。葉聖陶在日記中這樣評價當晚江青的表現:「其言甚多,傲慢,自是,且謾罵法庭官員。一檢察官詳細批駁指斥之。」

趨於謹慎的庭審

時間走向1990年代,中央電視台對高官庭審的報道趨於謹慎。原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一審宣判時,《新聞聯播》共播出全長4分47秒的新聞剪輯,其中只有審判長宣判的同期聲,沒有陳希同的聲音出現。終審結束後,1998年8月20日,央視播出了北京市高院開庭審理陳希同的庭審節錄。

片中最後是陳希同的法庭辯論發言:「我就希望這個事情慎重調查一下。我就提這麼一點願望,這麼一點要求,我別的沒有。最後你們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新世紀以來,因貪腐被起訴的高官不斷刷新涉案金額紀錄,「高官受審」也從審判四人幫時期的純政治案件轉為以經濟案為表現形式的審判。「巨貪」屢禁不止,新聞門檻也越來越高,落馬前與陳希同同一級別的陳良宇,在央視新聞中只得到了1分45秒的新聞時長,片中沒有出現陳良宇的同期聲,庭審紀實全文由《財經》雜誌的三位記者聯名發表,被光明網等官方網站轉載,他在最後陳述階段著名的「三個對不起」—「我對不起黨,對不起上海人民,對不起我的家人」就是在雜誌中發表出來的。

高官落馬似乎已很難提起人們的興趣,受賄6460萬元的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在央視新聞裡也只被幾個受審畫面一筆帶過,人們看到他被剃了平頭,削瘦而平靜地接受審判。他的最後陳述經由平面媒體向外界公佈:「本身應該利用自己的能力為中國夢、為鐵道貢獻自己的能力。現在感覺對不起家人。」

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薄谷開來、張曉軍故意殺人案時,曾有位「民間個體戶」與官媒搶生意。安徽一位參加了薄谷開來案庭審旁聽的大學生趙象察,在庭審結束的當天中午就寫了一篇長長的庭審回憶發佈到人人網上,其中對庭審細節的描述,與後來新華社發佈的通稿大致相符。

吸取了這一教訓,官方在發佈王案信息時謹慎把關,旁聽者被嚴格限制接受採訪或擅自發佈信息。王立軍案庭審報道規則與薄案相似,新華社在此案播報中成為第一時間的發佈平台,李斌、楊維漢兩位記者的名字也被業界同行注意到,他們全程跟蹤了薄谷開來、張曉軍殺人案庭審和王立軍案庭審,寫出了長篇庭審紀實,成為兩案中被引用最多的消息源。

王立軍在出事前是副部級幹部,在宣判當日,在中央電視台的新聞片裡,他帶著東北腔的普通話做最後陳述:「我謹就我所觸犯的法律和所犯的罪向法庭作出真誠的悔罪表示,我會用餘生來回報和彌補對組織和關心我的人所造成的傷痛,此時,我只能真誠地說聲對不起,真的對不起,讓你們失望了。」

社交網絡讓庭審更為公開

電視新聞似乎是一種頗具儀式感的新聞形式,報道政治人物與大案要案,必須嚴肅莊重,無法與觀眾交互產生新內容。在薄案中,除央視每晚的固定播報短片外,《人民日報》等傳統官方媒體也發揮了主流作用。

8月23日,人民網評論稱,「薄熙來犯罪證據確鑿」、「 如果蔑視事實,翻供就會翻倒自己」,光明網評論認為「薄熙來詭計多端、飛揚跋扈、兩面三刀」。

薄案結束後,8月27日出版的《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稱,對薄熙來的查處,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從依法指定管轄,到公開透明審理,縱觀整個案件查辦過程,從一開始就沿著法治軌道逐步推進,法治精神、法律原則、法律規範得到充分體現,這是我們黨反腐敗的基本思路,也是我國司法文明進步的有力體現。

人民日報說,在這一案件公開審理過程中,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准許媒體和各界人士旁聽,新聞媒體做了及時充分的報道,同時法院積極探索司法公開方式,設立新聞發言人、開設官方微博、向媒體及時披露信息,確保案件審理公開透明。「這再次表明我們黨和國家『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和人民日報刊發評論的同一天,新華社發表了長達1萬多字的薄熙來庭審紀實。他們在法庭內採訪了薄熙來的辯護律師李貴方,李表示,庭前,律師依法查閱了全部案卷材料,複製了相關證據,並20多次會見被告人,就辯護思路等與薄熙來充分交換了意見。

而濟南市天橋區居民孔祥英說,這是她第一次旁聽涉及高級別官員案件的法庭審理。「通過旁聽庭審,我更加深入地瞭解了案情。薄熙來曾經是黨的高級領導幹部,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相信人民法院一定會作出公正裁決。」

與傳統媒體對應的,是網絡討論的興盛。近年來,隨著社交網絡在中國的崛起,富有幽默感的中國人也開始瞄準庭審過程中的娛樂化因素。

過去的高官審判中,很難見到笑場。公審四人幫時,江青為大家貢獻過一次。1980年12月末的一次辯論中,輪到江青發言時,她說:「戰爭的時候唯一留在前方追隨毛澤東主席的只有我一個女同志!」

江青強調了「唯一」二字,全場卻笑聲四起。只聽江青反問:「你們那會兒躲到哪去了?」

這是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高官庭審中唯一的一次被轉播出來的笑場,其後,陳希同、陳良宇、劉志軍等案件,再也沒有旁聽席上觀眾的笑聲。

此次薄案開審,法庭上仍然氣氛莊嚴,庭外的網絡空間卻早已眾聲喧嘩。庭審最後一天,在辯論階段,薄熙來道出王立軍「暗戀谷開來」,兩人「如膠似漆」後,劇情急遽轉軌了。

仍然是沒有同期聲,仍然是極少的畫面,但微博的轉發功能卻讓新浪微博用戶瞬間成為庭外陪審團。至此,人們已不關心薄熙來能判幾年、谷開來是否還有漏罪、王立軍有沒有說謊,一切的焦點都集中在這段三角關係中。微博笑場開始了。有網友說「王立軍這一生是完整的,他完成了大多數人都希望完成的兩件事情:一場奮不顧身的愛情和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

高官審判

江青

原中央政治局委員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依法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10名主犯進行公開審判。

特別法庭分為第一審判庭和第二審判庭。第一審判庭負責審判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和陳伯達5名「文職人員」。第二審判庭負責審判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和江騰蛟5名原軍人主犯。

法庭的主席台中央掛著一個特製的國徽,國徽下是60個法官和檢察官的座位,自同個方向對著觀眾,法官和檢察官的座位並列。牆邊也有兩排座位,一側是被告辯護人,另一側則是特別法庭書記員。

庭審進行了電視轉播,但並非實時直播,一些內容被過濾。

陳希同

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

1998年6 月5 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以上述兩罪對陳希同提起公訴。因陳希同玩忽職守罪中涉及個人隱私,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 5 2 條第1 款的規定,於7 月2 0 日不公開審理了此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陳希同委託北京市逢時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耀庭為其辯護。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和玩忽職守罪判處陳希同有期徒刑16 年,贓物沒收上繳國庫。各界群眾及新聞記者150餘人旁聽了公開宣判。陳希同的親屬也參加了旁聽。

陳良宇

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

2008年3月25日清晨4時,天色未明,天津二中院就進入高度戒備狀態,院裡院外警力密佈。陳良宇案的庭審被安排在天津二中院能容納30多人的一號法庭,但旁聽席並未坐滿。這些旁聽人員主要來自中央紀委、最高檢和最高法,另有吉林來的一些最初偵辦此案的檢察官。庭審現場沒有媒體記者,也沒有家屬。陳的妻子黃毅玲儘管到了法院,但因為自身同案情有關聯,未能進入法庭。

劉志軍

原鐵道部部長

2013年6月9日,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劉志軍案一審開庭。早上6時15分許,押送劉志軍的囚車在多名警察的引導下駛入法院。8時30分,法庭開庭。上午10時許,第一次休庭。劉志軍案使用了「庭前會議」,正式庭審時間3個半小時。

劉志軍的親屬、媒體記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近50人旁聽了庭審。僅有新華社、央視等6家媒體獲准旁聽。由於法庭內座位有限,現場有20餘家媒體記者在審判服務大廳中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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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蘇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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