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30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瞭解到,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起草依法懲治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等相關司法政策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爾梅提出,對於姦淫幼女、猥褻兒童、強迫未成年少女賣淫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為,要堅持依法從重處罰。
據北京晨報報道,黃爾梅特別強調,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培訓等特殊職責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實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進入學生宿舍強姦未成年人的,以及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累犯,該重判的要堅決依法重判。
■新案
安徽一教師7個月誘姦女生20餘次
新華社合肥8月30日專電(記者 徐海濤)安徽靈璧縣某中學教師胡某某在7個月裡引誘強姦一名不滿14週歲的女學生20餘次,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29日,靈璧縣檢察院以強姦罪向胡某某提起公訴。
經查,胡某某系靈璧縣高樓鎮人,2006年至案發在靈璧某中學任教。2012年8月,胡某某通過QQ聊天,與年僅12週歲的女學生黃某相識。其後,胡某某經常約黃某見面,並通過送其一些小禮物和現金,逐漸取得黃某信任。
去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胡某某將黃某騙至家中,對其實施強姦,並將黃某裸照存在自己手機裡。此後,胡某某又多次以語言哄騙,或以向黃某同學發送其裸體照片、暴露其家庭隱私等手段對黃某實施控制。至今年5月,胡某某在家中累計對黃某實施姦淫20餘次。
本案後經受害人報案案發,歸案後,胡某某對罪行供認不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