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安徽懷遠縣因瑣事殘忍殺害親生兒子的刑釋人員張保平,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依法執行死刑。
據新華網報道,現年40歲的張保平系懷遠縣農民,2006年因搶劫罪被判刑,2011年刑滿釋放。回家後的張保平不思悔改,整日無所事事、游手好閒,對親友的勸阻絲毫聽不進去。當年12月11日晚,張保平16歲的兒子張振出外幹完活回家,父子二人因無錢蓋房發生爭吵。爭吵後,張保平越想越氣,待兒子上床睡熟,持斧朝其頭部、頸部猛砍數下,將頭顱砍下,扔到床下後潛逃。
2012年1月,張保平在江蘇淮安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012年9月,經蚌埠市檢察院起訴,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保平不服提出上訴。今年4月,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裁定書,依法核准對張保平的死刑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