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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擬規定散佈謠言或將被停網半年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9-2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單位、個人在網上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侮辱誹謗他人、宣揚淫穢色情暴力,情節嚴重的,有可能面臨六個月以下「停網停機」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追究刑事責任。

據遼瀋晚報報道,昨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在瀋陽召開,分組會議對《遼寧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修訂草案對法律責任中的部分處罰內容進行修改和細化。

網上散佈謠言可追刑責

《遼寧省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信息系統製作、複製、發佈和傳播下列九類違法信息:第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第二,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第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第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第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封建迷信的;第六,散佈謠言,煽動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第七,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交易、製造違禁品、管制物品的;第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第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修訂草案明確,如果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利用信息系統製作、傳播上述九類信息內容,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六個月以下停止聯網、停機整頓,必要時由發證部門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或者取消相關資格;構成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停網」?或由運營商封IP地址

昨日,記者致電遼寧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內多家知名網絡運營商,得到了相似的答覆。「一般情況下,對網上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是由公安機關具體實施的,運營商主要是進行配合。」

比如,公安機關在查明情況後,得知某人在自己家裡傳播違法信息,情節嚴重,那麼,公安機關會要求運營商配合,對這個人實施停止聯網的處罰。一位網絡運營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隨後,運營商會封掉這個人電腦的ip地址,防止其繼續發佈有害信息。

那麼,如果一個人在工作單位傳播違法信息怎麼停網呢?「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每個人的電腦都有一個自己的ip地址,所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運營商可以按照規定封掉個人的ip。如果多人違規,可以封掉一個網端來防止多人發佈違法信息。」一位國企的技術部人員介紹。

市民建議:違規可封微博號等

微博、微信、論壇、人人網……網上傳播信息的渠道越來越多。

相比於單純封掉IP地址,違規者還可以「換地方」再次傳播違法違規信息,一些資深網友和普通市民還建議,可採取封微博、微信、網絡賬號的方式,規範信息傳播渠道「我認為,打擊網絡造謠、惡俗,還可以採取封微博號、微信號、論壇賬號等方式進行。」網友「陳年老酒」說,他希望能有相應的規定,讓「封號」形成一個規範,「對於一些人來說,封IP可以換地方再上網,但是如果封了賬號,等於切斷了有害信息的傳播渠道」。

      責任編輯: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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