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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圖。 【文匯網訊】據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瀋陽中院」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殺人罪犯夏俊峰今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備受關注的瀋陽小販夏俊峰持刀殺死城管人員一案,於2011年5月9日在遼寧高院二審宣判,維持瀋陽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夏俊峰死刑的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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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小販夏俊峰扎死城管終審被判死刑
2011年5月9日,瀋陽小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終審宣判,夏俊峰獲死刑。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與妻子在擺攤時被城管查處,後與城管發生爭執,持隨身帶刀將2名城管刺死。夏俊峰稱自己被城管毆打在先,屬於正當防衛。夏俊峰家屬找到6個證人證明其被打,均未被獲准出庭作證。
夏俊峰案死刑覆核一年仍無果
2009年,小販夏俊峰在瀋陽擺攤,因衝突刺死兩名城管。2011年5月,遼寧省高院終審判處夏俊峰死刑。時至今日,夏俊峰的死刑判決仍在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而死者申凱的父親稱至今未拿到夏家的賠償,領導承諾的申凱烈士的待遇也沒有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