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超級富豪劉鑾雄(又稱「大劉」)在澳門的涉賄官司又陷入新一輪的拖延戰。這邊廂大劉以公司名義狀告特首收地,還拉上一名買樓花的苦主作為第二上訴人。那邊廂涉賄的刑事案中,大劉又頻頻更換律師,讓庭審一拖再拖。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記者昨日獲悉,法院已駁回某苦主作為第2上訴人。
大劉等涉嫌向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行賄兩千萬港幣,獲批機場地塊。地塊欲興建豪宅,搶在被告歐文龍庭審前發售。而輪到要開庭公審行賄一方時,又頻繁曝出法官生病、跟換法官等等事宜。即便等到開庭後,又是一輪輪的補充證據。近月大劉還連續三番跟換律師。這讓案件拖延了大半年,仍未有庭審最終結果。
而針對澳門行政長官批示對涉案地塊的回收,大劉毫不手軟。以地塊投得公司MOONOCEANLtd.為第一上訴人、李曉燕(土地上在建豪宅的承諾買受人)為第二上訴人,上訴澳門行政長官。
近日澳門中級法院對該案當事人的正當性等問題進行了審理。行政長官提出答辯,指出第二上訴人不具備提起上訴的正當性,因為其不是有關土地的承批人或受移轉人,對本案的審判結果沒有直接、個人及正當利害關係,因此請求駁回第二上訴人的上訴。檢察院作為澳門特區的代表也作出了答辯。
中院合議庭最終裁定:駁回第二上訴人李曉燕的上訴;駁回在有關司法上訴中針對澳門特區而提起的上訴。至於針對特首的上訴,即批示宣告原地塊批及無效,合議庭尚未做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