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8年前沉迷遊戲輸錢、挪用報社9.8萬元逃亡後,廣東新會一報社領導湯某輾轉全國各地打工,甚至做上了酒樓經理。直至今年遭遇車禍無錢醫治,湯某才向檢察機關自首。新會法院日前一審決定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湯某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緩刑釋放。
沉迷遊戲挪用公款9 .8萬元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湯某挪用公款案當年曾在本地媒體圈引起軒然大波,但此事隨著湯某久未歸案而逐漸淡化,偶爾有人傳言湯某已經死在外地了。但其後又有闢謠。
湯某在逃亡前具有公職身份,據新會法院查證,其1993年調到《新會報》工作,時任新會市報社編委辦公室副主任、新會市報社金訊經濟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過湯某同事稱,湯某當時雖然確有公務員身份且是科級領導,但並非編委辦副主任,在金訊公司也只是副經理。
因挪用公款無力歸還,湯某1993年春節過後決定逃跑。他在歸案後供述說,到新會報社工作後,他經常到當地一家酒樓吃飯並玩一種電子撲克牌機,後來逐漸就上癮了,「幾乎每天都去玩,有一天不去心裡就不舒服。」這種電子撲克牌機是遊戲幣玩法,贏了遊戲幣也可以兌換為現金,但湯某說他大多數時候都在輸錢,後來每月工資都基本花費在這個遊戲上,有時為了玩,甚至向親戚朋友借錢。湯某回憶說,當時玩電子撲克牌機自己輸了10多萬元,後來沒錢玩,就伸手到金訊公司公款。
經新會法院審理認定,湯某挪用公款行為發生在1994年春節前後,其利用職務便利,在1994年1月29日至2月26日期間,先後四次採取以支票提取現金、銀行轉賬等手段,挪用金訊公司款項合共9.8萬元人民幣。
輾轉全國打工做過酒樓經理
1994年3月,湯某逃離新會,第一站到了海南。南都記者獲悉,湯某在海南曾辦了一張假身份證,成功找到工作,甚至發展了新感情。其後很多年,他先後到了河南、山西、黑龍江、上海、安徽等地,大多時候在酒樓打工,在幾家酒樓都做到了經理的位置。近年打工時,一些酒樓都要求提供銀行卡發工資,但湯某用的是假身份證,只好不斷辭工,持續「有時打打零工,有時當當經理」的生活狀態。
直到今年在河南南陽遭遇車禍,湯某生活軌跡才被打亂。因為儲蓄不多,無錢醫治,他開始有了自首的念頭。其歸案後稱,「在河南南陽工作期間,我有一次被摩托車撞到失去工作能力,沒有了生活來源,開始想念家人,經常失眠,再加上多年來查過很多法律條文,覺得自己做錯了事就要受到懲罰,我不再想偷偷摸摸在外面過日子,就下定決心去自首」。
2013年5月14日,湯某到安徽蕪湖市檢察院投案自首,該院通知了其家屬,湯某後回到新會區檢察院投案自首。湯某出逃後,其妻子已起訴與其離婚,但如今和孩子還是願意幫他一把,出錢退清了贓款。因湯某自首和退贓,新會法院決定對其從輕處罰,以挪用公款罪判刑1年4個月,緩刑1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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