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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網訊】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告稱,10月25日10時將公開宣判上訴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
10月9日下午三時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公告稱:薄熙來不服一審判決,通過濟南中院向山東省高院遞交上訴狀。10月8日上訴期滿後,山東高院決定予以受理。這意味著薄案進入二審階段。法律界人士分析,根據法律規定,二審案件一般應在兩個月內審結。
9月22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薄熙來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