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0月23日,「《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成為網友熱議的話題。記者在第一時間就此事採訪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國記協有關負責人時瞭解到,總局高度關注事態發展,堅決維護新聞記者正當、合法的採訪權益;中國記協已與公安部聯繫,要求確保記者人身安全。
據中國新聞出版報報道,《新快報》10月23日在頭版刊發報道稱,該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長沙市公安局10月22日晚通過其官方微博「@長沙警事」發表聲明,證實《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於10月19日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總局已注意到《新快報》記者被刑拘的事情,並高度關注事態的發展。目前,總局已通過地方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瞭解情況,並協調有關部門確保公正、穩妥處理此事。總局將堅決支持新聞媒體開展正常的採訪和報道活動,堅決維護新聞記者正當、合法的採訪權益,同時也堅決反對各種濫用新聞採訪權利的做法,希望有關媒體客觀、理性地報道此事。
中國記協已於10月22日從《新快報》得知此事,隨後從湖南、廣東兩地宣傳部門瞭解了相關情況,並介入事件調查。中國記協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記協目前已與公安部聯繫,要求確保記者人身安全和依法公正處理。
《新快報》所屬羊城晚報報業集團負責人就《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拘表態,表示密切關注這起事件,高度關切被拘記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希望有關方面嚴格依法辦事,公平、合理、及時處理這起糾紛。這位負責人還表示,記者正常的新聞採訪和輿論監督,是一種職務行為和社會責任,受到嚴格的法律保護。並希望有關方面能釐清正常新聞報道、輿論監督與損害商業信譽的區別,合法合理地處理這起備受關注的事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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