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張某先後申辦多家銀行共計20多張信用卡,透支37萬餘元無法償還。近日,張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在西城法院受審,他稱辦卡的部分原因是受銀行的禮品誘惑。
據京華時報報道,現年29歲的張某來自黑龍江農村。檢方指控,張某於2008年至2011年間,先後申辦了多家銀行的信用卡透支消費、提取現金。截至今年4月7日,他欠銀行本金共計37萬餘元,美金200餘元,經銀行信用卡中心多次催收後3個月內仍拒不償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張某當庭認罪。他說,自己2008年辦第一張信用卡時做美髮工作,月收入3000元,辦卡是為了消費方便。之後陸續辦了20多張信用卡,「有時候為了消費,有時候辦卡也送禮品,有些禮品特別好」。此外,這些卡各有各的優惠。
起初,他都能全額還款,但到了2012年3月,他投資開網店,投入十幾萬元炒股票和期貨,最終虧損。去年七八月份,他再無能力還款,欠費高達30餘萬元。張某說,銀行不斷催款,他想找工作趕緊還錢,但銀行報案,他於今年4月7日被拘留。
法庭上,張某的辯護人指出,銀行在推銷辦卡的過程中存在誘導使用或者勸用,且發卡後缺失監督責任,希望法院量刑時考慮。
公訴人則認為,銀行的問題不能成為被告人犯罪的理由,張某惡意透支數額巨大,依法應在有期徒刑5年至10年量刑。
庭審最後,張某希望法庭輕判,稱出去會積極還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