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0月27日,環球網刊登了署名吳法天的題為《善良的讀者以後請謹慎為「兩根骨頭」感動》的評論文章,文章引用孫文名言:「事功者一時之榮,志節者萬世之業」,稱希望媒體不要與公知一起墮落。全文如下:
10月23日上午,早起的人們都被《新快報》的頭版驚呆了:「請放人」三個黑體大字幾乎佔據了半個版面。那句「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擲地有聲,鏗鏘有力,讓人想到為革命拋頭顱灑熱血的譚嗣同。新聞理想、言論自由、權力迫害、絕地抗爭,腦中瞬間飄過這幾個讓人激動的大詞。「急公好義」如袁律師般的估計會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速轉發,然後聲援,呼號,施壓,公知們可以一洗記者陳寶成烏龍案的屈辱。
讓子彈先飛一會兒,是我評論熱點新聞的一貫做法。在事實未明之前,我不貿然下結論。但我會看無數的大V、記者、律師支持《新快報》的理由,說實話沒有一個真正有說服力的。關於異地抓捕,關於犯罪主體,關於媒體權力,都是基於立場而不是基於事實的辯護。我在10月23日晚上寫了一篇博客《新快報陳永洲案件之我見》辯駁,10月24日錄了一期《天天說法》專門講這個案件,很多人讀後說:理性。但還有人在叫板:有證據麼?拿出來!
10月26日上午,關鍵的證據出來了,央視早間《朝聞天下》報道,陳永洲向民警坦承,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的名利,他受人指使,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致其聲譽嚴重受損。陳永洲對自己的犯罪事實進行了供認並深刻悔罪。十幾篇文章中,只有「一篇半」是在他人安排下採訪完成的,其餘都是直接由他人提供現成文稿。在訊問中,警方問他:對方給了你多少錢?陳永洲說:五十萬。警方問:收了麼?陳永洲說:收了。
輿論大嘩!《新快報》的兩根窮骨頭,原來值50萬,一根25萬!之前某財經內參網爆料說陳永洲已經招認收黑錢,得到了驗證。而且,從央視報道的畫面顯示,他還招認了這件事情牽涉的其他人,比如《新快報》的某個主任,《21世紀經濟報道》的某個記者,全是南方系下屬的,一時間搞得媒體同行大為緊張!進去之前是譚嗣同,怎麼現在變成了蒲志高了呢?薛蠻子那個老嫖客招供也就罷了,被寄予厚望的記者居然也叛變了!
於是,公知們收起原先呼籲「請放人」的僵化表情,開始轉到另一個頻道:陳永洲被刑訊逼供了!任何正常的人都不會自證其罪的!央視有什麼權利播放陳永洲的自供?這是侵犯陳永洲的隱私權!各種奇葩理論撲面而來,一干律師的吃相相當難看。當然,如白蓮花一般的央視女主播不會這麼低俗,只輕輕地歎了口氣:「哎」。她一定懊悔前幾天的表態,看走了眼。在播完陳永洲認罪的新聞後,她得有多糾結:這慫貨太讓老娘失望了。
陳永洲是被刑訊逼供了嗎?這個問題其實應該這麼問:有必要對他進行刑訊逼供嗎?《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犯罪事實存在;二是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中聯重科9月9日報案,長沙警方在9月16日正式立案,初查花了一個星期。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立案這關就挺難的,公安機關不願意立案之後撤案,所以實踐中門檻是比較高的。立案之後,警方又調查了一個月才開始抓捕。只有對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才可以進行刑拘。犯罪必然留下證據,陳永洲聯繫的中間人,他收錢時使用的賬戶,他去北京和香港時資助他的人,應該都是證據的來源。
沒有充分的證據,就敢高調地異地抓人,在自媒體無孔不入的當下,長沙警方要麼是作死,要麼就是留了一手打臉。而審訊中,促使陳永洲招認的,應該就是先期掌握的那些證據。他只是一個27歲的小伙子,是被人利用的棋子而已,有必要為背後的大佬死扛麼?主動認罪並招認,可以獲得從寬處理,死扛不認,即使沒有口供根據其他證據也能定罪。陳永洲是聰明人,從他面對央視時鎮定而流暢的表述就可以看出來,他已經作出了明智的選擇。新刑事訴訟法已經確立了訊問時的全程錄音或錄像,訊問時有沒有刑訊逼供,看錄像唄。
「十年砍柴」說法院還沒審,央視不能報道陳永洲的自供。可是他怎麼就華麗麗地忽視了:法院還沒審,怎麼新快報和眾公知就大喊放人了?陳永洲還沒去採訪,怎麼就言之鑿鑿認定某個上市公司的黑幕呢?法院還沒審,你們怎麼就認定他是被逼供了?如果央視不播這個證據,公知是否又該鼓噪了:「你敢拿證據麼?你能讓他自己說話麼?」播了之後繼續有話說:「你們居然讓他認罪!赤裸裸侵犯隱私!」央視只是播了他自己認罪的視頻,但一頂「央視給陳永洲定罪」的帽子已然扣到央視頭上。以前看守所太封閉,大受詬病,後來公安部規定可以讓看守所接受媒體採訪,以接受社會監督,現在又被批侵權。到底要鬧哪樣?
就陳永洲事件,令人尊敬的老右派張鶴慈先生如此評論:「對那些在事實真相沒弄清楚前就表態的人說一句話:你們無原則無條件的支持的自己人,當事實真相證明他是錯的以後,你們這種站隊劃線,黨同伐異的表態,將會如給小孩子講的狼來了的故事一樣:真的狼來了。你們的表態和呼籲將無人響應。無理性,反客觀的後果就只能是中間派離你們而去!」我個人支持言論自由,也尊敬那些堅持新聞理想的人。但微博上這些高呼民主自由口號的人,一次次讓我失望。中國的民主法治之路,不該由這些流氓騙子來帶領啊!
還記得《新快報》10月23日頭版說的豪言壯語麼?「如果警察叔叔發現了敝報雖力盡而不能發掘之證據,敬請公示,我們一定脫帽致敬。」「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道……萬一出現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就關門,那也是活該。」現在,陳永洲的招供已經牽扯出新快報內部的領導,也牽扯出一些南方系的同行,報社準備如何道歉,如何脫帽致敬呢?造成股民幾十億的損失,又準備如何賠償呢?會關門麼?
善良的讀者,當你們為《新快報》的「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感動到忍不住振臂高呼時,是否想到過背後那些齷齪的交易?為了區區五十萬,可以背叛職業操守,可以放棄向社會輸送真相的媒體人天職,成為資本市場惡鬥的工具!9月30日,《新快報》的劉虎記者已經因為造謠被批准逮捕了,現在又出來一個收黑錢寫不實報道的陳永洲,難道這兩位記者就是你們自詡的「窮骨頭」嗎?知道網友怎麼評論嗎——中國大謠公知都有兩根骨頭:一根見利忘義「賊骨頭」,一根崇洋媚外的「賤骨頭」。
最後,我還想對《新快報》的記者朋友們說幾句。陳永洲在供認中說,「我主要是貪圖錢財和為了出名這樣做的,我被利用了。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違背了新聞操守。對當前的新聞媒體來說,我可能不是孤例,整個新聞行業應該以此為戒。」你們的報社引了湖南老鄉曾國藩的名言來說自己有骨氣。我想引用你們廣東老鄉孫文先生的名言:「事功者一時之榮,志節者萬世之業」送給你們,希望你們認清複雜的中國,不要與公知一起墮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