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我爸根本不是做工程的,他只是在工地上上班,他是個不負責任的人,整天游手好閒、喝酒……」這就是胡海印象中的父親。可他做夢也沒有想到,父親胡漢為了能混吃混喝,居然偽裝成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的北京人,目前在南京做工程。
據金陵晚報報道,憑藉著假身份證和假離婚證,胡漢騙取了多名女子的信任。其中,40歲的王夢被騙得最慘,不僅被騙了感情,還被騙走了20餘萬元。若不是因還錢之事吵到了派出所,王夢仍不能識破胡漢的假身份。而直到法院庭審這一刻,胡漢仍在繼續這場「戲」。
徵婚征來「清華才子」
據王夢迴憶,2010年11月底,她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則徵婚啟事,隨後,便有不少人跟她聯繫,其中,一個叫胡漢的中年男子引起了她的注意。王夢說,那年12月,胡漢給她發了條短信,言語非常誠懇,給她留下了深刻印象。之後,二人便開始短信交流,沒多久,胡漢就提出見面,還主動要求帶上身份證,這讓她感覺比較踏實。
見面後,王夢對胡漢的條件相當滿意。據胡漢介紹,他是北京人,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的,因前妻出軌,二人離婚多年,他有個女兒,現在在香港讀書。「當時他告訴我,他是做工程的,在北京做得很成功,現在在南京發展,很多大工程都是他做的。」王夢說,胡漢給他看了身份證和離婚證,當時,她沒有一點懷疑,相反,對此人的印象極好,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係。
2011年3月,胡漢搬進了王夢的房子,二人正式同居。其間,在胡漢強烈要求下,王夢把他介紹給了家人,並抱著結婚的態度跟胡漢相處。
2011年6月,胡漢第一次開口跟王夢借錢。他以搞工程為由借了15萬元,但卻打了張16萬元的借條,稱那1萬元是給王夢的利息。對於這筆錢,因為有借條,再加上利息,王夢很爽快地借了。在她看來,二人日後是要結婚的,早晚是一家人,能幫就幫。
派出所內識破騙子面目
可是,這筆錢還沒還上,胡漢又開口借錢了。同年12月,胡漢稱要去北京找前妻和朋友要錢,用要回來的錢還王夢,希望王夢能先借他1萬塊錢做路費。
單純的王夢又借了胡漢1萬元。可拿了錢的胡漢根本就沒去北京,也沒有還這筆錢。之後,據王夢迴憶,胡漢於2012年2月、5月,以做工程為由分別跟她借了3萬元和2萬元。這以後,王夢漸漸感到了不對勁兒,甚至有了分手的念頭。
「同住一個屋簷下,我總感覺他不正常,他從來不接家裡電話,都是發信息給別人,我問他,他都說是工程上的事,讓我不要管。但後來我無意中發現,他在和不同的女人交往。」王夢說,當時她就想分手,但考慮到胡漢欠了她20餘萬沒還,她怕分手後再也找不到人,於是就繼續讓胡漢住在家裡。
自那以後,王夢經常跟胡漢討債,其間,胡漢還了4萬元,之後便再沒還過錢。因為種種壓力,王夢經常為還錢之事跟胡漢吵,2012年11月21日,二人吵著吵著便吵進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內,王夢意外發現胡漢所謂的「北京人」身份,居然是假的。
■直擊庭審
法庭之上
騙子仍在編織謊言
2012年11月27日,經王夢報警,胡漢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檢方批捕。
原來,胡漢是南通人,只有初中文化,是個農民,曾在工地上打工。更讓王夢無法接受的是,胡漢根本就沒有離婚,他有老婆,還有個兒子。
據胡漢交代,2010年年底,他在報紙上看到了王夢的徵婚啟事後,便主動與其聯繫。他偽造了一個身份,自稱是北京人,做工程的,是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的高才生。而他給王夢看的北京身份證及離婚證,是他花200塊錢請假證販子做的。「我冒充北京人是為了抬高我的身份,讓她和我繼續談戀愛,我怕她知道我的真實身份後,就不和我接觸了。」胡漢說。
2013年8月,胡漢被檢方提起公訴。
近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胡漢繼續編織著他的謊言。
胡漢稱,他欠王夢的那15萬,早在2012年3月就還清了,通過南京某銀行打的款。其中他還的現金就有7萬餘元。對於這場徵婚騙局,胡漢矢口否認,他說:「我不欠她錢,都還了,其餘的都用在她房子裝修上了。她之所以要告我,是因為她拿了我的手機,看到了我的短信,她懷疑我有別的女人,這才要告我的。」
胡漢把這一切歸結於情感糾紛。可是,在證據面前,他不得不接受行騙這一事實。胡漢做夢也沒有想到,他說某年某月通過某銀行還了錢,可經查,那家銀行當時正處於停業裝修狀態,根本就不可能辦理業務。而他所說的在北京的那些大工程,經查,根本就不存在。
而本案進入司法程序後,除了王夢之外,更多的受害人也陸續被找到,指證了胡漢的罪行。據受害人黃某稱,她通過徵婚認識胡漢時,胡漢同樣稱自己是北京人,在南京搞工程。其間,胡漢也借了她不少錢。
「後來我感覺他人品不好,就提出分手,沒想到他偷配我了櫥櫃的鑰匙,偷走了我的房產證和身份證。說用我的房產證抵押了150萬,還用我身份證辦了多張銀行卡,已經透支了許多錢,讓我承擔法律後果。說我玩弄了他的感情,要懲罰我。」黃某說,所幸後來她報了警,這才拿回了房產證、身份證。可她沒想到,胡漢居然用偽造的身份騙了五六名女子。
2013年10月25日,秦淮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胡漢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據此,判處胡漢有期徒刑5年2個月,罰金8萬元,退贓16萬餘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